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4月25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本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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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实施权益分派,“高测转债”将相应调整转股价格,从58.51元/股调整为36.29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不送红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的公告》以及于2024年4月17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依据《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相关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4年4月25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高测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高测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高测转债”持有人可在2024年4月24日(含2024年4月24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价格的调整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派发2023年年度现金红利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需相应进行调整。
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转增股本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P1=(58.51-0.45)/(1+60%)=36.29元/股
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8.51元/股调整为36.29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高测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32-87903188-7013
联系邮箱: zq@gaoce.cc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