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深长城”)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贰亿捌仟万元整,贷款期限不超过60个月。
公司同意为上海深长城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贰亿捌仟万元整贷款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的《关于核定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2023-15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本次为上海深长城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在公司已授权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的预计担保额度为100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67.2亿元(含本次的担保额度2.8亿元),剩余担保额度为32.8亿元。上海深长城本次使用担保额度2.8亿元,累计使用担保额度2.8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98984319C
3、成立日期:2007年6月13日
4、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拱北路111弄3号12层1201室
5、法定代表人:刘大伟
6、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票务代理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停车场服务;健身休闲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上海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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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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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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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为上海深长城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贰亿捌仟万元整贷款提供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以双方所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海深长城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贰亿捌仟万元整贷款提供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以双方所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金额在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核定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486,153.22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63,383.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0.3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92%;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