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首次回购的101,843,405股已于2024年1月31日完成注销,公司股份总数变为2,154,694,195股,回购专户剩余股份78,950,688股。
● 本次出售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21,546,941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出售价格下限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公司注销首次回购股份导致总股本减少,每股净资产相应调整为9.42元),截止2024年4月1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3.53元/股,较公司出售价格有较大差距。
● 鉴于第二次回购股份三年持有期限于2024年7月8日届满,公司将于届满前履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程序,对剩余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一、公司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进行了两次回购,累计回购股份180,794,093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8.01%,回购的股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首次回购的101,843,405股已于2024年1月31日完成注销,公司股份总数变为2,154,694,195股,回购专户剩余股份78,950,688股。
二、关于出售回购股份的计划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出售计划的议案》,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4年7月5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1,546,941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出售价格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下限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公司注销首次回购股份导致总股本减少,每股净资产相应调整为9.42元)。公司本次出售回购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要的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鉴于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的持有期限将于2024年7月8日届满,公司将于届满前履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程序,对未实施出售或未出售完毕的剩余回购股份予以注销,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变动区间为2,075,743,507股至2,097,290,448股,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若公司在实施期限内发生除权、除息、注销等事项的,出售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及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出售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其他事项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决议前6个月未买卖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