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4-03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19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0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4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4月19日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俊承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代表股份158,219,0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747%。(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91,319,69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6,121,100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385,198,591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4,874,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2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0人,代表股份53,344,4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48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股份44,195,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7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6人,代表股份44,193,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729%。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219,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195,8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219,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195,8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219,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195,8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219,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195,8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196,6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8%;反对22,3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173,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3%;反对22,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219,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195,8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 《董事长年度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337,9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9,0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186,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5%;反对9,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董事长肖俊承先生及其控制的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104,872,039股。
7.02 《副董事长年度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9,491,2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195,8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副董事长王一龙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8,727,744股。
7.03 《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219,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195,8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04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219,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195,8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162,5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195,8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刘德松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56,455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219,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195,8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219,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195,8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219,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195,8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叶长城律师和罗寻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4-038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0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1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3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8.10万股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8.10万元及公司总股本减少8.1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前,若公司总股本有变化的,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将按最新股本进行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的债权证明文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证券部
2、联系人:劳金山
3、联系电话:0757-86256898
4、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