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7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19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和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和《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81,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16元/股,最低价为24.1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94.5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