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其他重大事项,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临时公告,具体如下:
■
(二)报告期后其他重大事项
(1)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向21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02.15万股,授予价格为18.16元/股。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后续公司将及时办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回购期限尚未届满,回购股份事项尚未实施完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袁剑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娟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袁剑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