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财务负责人在该额度范围内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子公司股权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子公司股权架构。因子公司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股权架构调整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均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成都海思科医药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沈阳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21,000万元人民币。交易完成后, 沈阳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变为公司一级子公司;西藏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西藏海思康睿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西藏海悦营销策划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价格分别为5,000万元人民币、名义转让价格1元人民币。交易完成后,西藏海思康睿医药有限公司、西藏海悦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变为公司一级子公司。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第二、三、四、六、七、八、十三。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十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4-035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的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上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和《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的反应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4-03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2024年4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就2023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9:30一11:30、13:30一15:3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4、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郭艳
(2)电 话:028-67250551
(3)传 真:028-67250553
(4)电子邮箱:haisco@haisco.com
(5)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6)邮 编:611130
5、谢绝未在上述指定登记时间内按照上述指定登记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3”,投票简称为“海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当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4-039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69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133,782.4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866,217.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1月16日出具《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2CDAA5B0008)。
2023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人民币536,617,655.58元(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304,427,386.6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7天通知存款)的余额(含利息)为人民币10,170,166.38元,募集资金账户专户余额人民币47,059,610.09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签署时间和协议主要内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
注:公司使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511511360013002393576户的闲置募集资金转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511899999603000031549户认购7天通知存款本金1,000.00万元,累计产生利息收入170,166.3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转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募集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进一步优化公司生产布局、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确保募投项目地高效开展,考虑未来公司发展战略并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长效口服降血糖新药HSK-7653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及“新型周围神经痛治疗药物HSK-16149胶囊的中国Ⅱ/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在原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3-017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情况出具了《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3CDAA5F0001),公司已用自筹资金人民币307,221,893.63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共计307,221,893.6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3-018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3-047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3-019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累计现金收益为2,984,622.42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账户情况及账户余额情况详见下表: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除经批准的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12月
编制单位: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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