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拟于2024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2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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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内容请详见刊登在上述信息披露媒体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其他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中,第9、10项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中,第11、12、13项审议事项,需要逐项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办法,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第5、6、7、9、11、12项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联系方式,须在登记时间4月23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23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详见会议联系方式。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779006
邮箱:ir_contacts@venustech.com.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
邮政编码:100193
联系人:刘婧、赵一帆
(二)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启明星辰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启明星辰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2439”,投票简称为“启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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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女士/先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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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在“应选人数”一栏下方空格处填写投票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名称(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件号码: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证件名称: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