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黄灵灵 黄一灵
为持续优化内地与香港市场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扩大沪深港通标的范围,4月19日,沪深港交易所对沪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优化实施后,沪深港通ETF标的数量和规模预计将显著增加,进一步丰富两地市场投资产品,便利两地投资者配置对方市场资产。下一步,沪深港交易所将抓紧做好沪深港通ETF标的扩大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预计上述优化措施正式实施需要三个月左右准备时间。
此次ETF标的优化的一大重点内容为降低ETF纳入规模要求。沪深股通方面,ETF纳入规模门槛由不低于15亿元调整为不低于5亿元;ETF调出规模由低于10亿元调整为低于4亿元。港股通方面,ETF纳入规模门槛由不低于港币17亿元调整为不低于港币5.5亿元;调出规模由低于港币12亿元调整为低于港币4.5亿元。
此次ETF标的优化,还下调了ETF的指数权重占比要求。
沪深股通方面,ETF调入比例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且沪股通股票和深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调出比例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或者沪股通股票和深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
港股通方面,调入比例统一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联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且港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不再以指数进行区分。调出比例统一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联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或者港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不再以指数进行区分。
沪深港交易所表示,接下来在两地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沪深港三所将继续密切合作,持续优化互联互通机制,推动形成两地资本市场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以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