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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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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 -4: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欢路6号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需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娟

  2、联系电话:0769-27282088-889

  3、联系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欢路6号

  4、邮箱:dms@greenway-battery.com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4-009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本授权有效期同上。

  (七)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及其他相关工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3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395.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023年1-6月计提785.0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2023年1-6月计提873.5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份,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经测试,2023年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90.38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9.83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26.58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6,611.39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7,395.02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395.02万元。公司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其他说明

  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4-012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52.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份,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经测试,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8.38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5.90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0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414.88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252.40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52.40万元。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其他说明

  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4-014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并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李焰文)》《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王红强)》。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焰文、王红强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李焰文、王红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李焰文、王红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依据财务报表进行编制。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大信审字[2024]第5-0015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可以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5)。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为相关子公司申请授信、部分应付账款履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正常经营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王娟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并修订,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修订的部分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预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17)。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4-017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 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问询确认,截至回购方案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回复在回购期间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相关方在回购期间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二)根据《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4月9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股份回购》(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志平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志平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2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37.5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37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6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2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18.75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1875%。若本次最终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651,084,319.7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57,498,514.39元,假设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1,200万元(含)全部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则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45%、1.04%,占比较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上述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发函问询确认,截至回购预案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回复在回购期间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上述相关方在回购期间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志平先生。2024年4月9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激发公司员工积极性,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利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提议人在提议前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议人承诺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将投赞成票。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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