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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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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按差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三)固定资产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孰低计量,对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固定资产,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2,318.74万元,转回减值准备899.31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利润总额41,419.43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2024-014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0日

  至2024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6、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联系方式),并请在信函或传真后联系本公司确认,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登记时间:2024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登记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许海峰

  联系电话:0575-87016161    传真:0575-87032163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4-016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

  占用事项及整改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度审计期间,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能源”或“公司”)自查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报告期内存在通过供应商拆借资金至关联方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款项余额为1,414.82万元。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具体如下:

  2023年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供应商拆借资金至关联方的情形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4.77亿元,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4.63亿元,2023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1,414.82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款项余额为1,414.82万元。在本次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4.77亿元中,3.56亿元已在公司2022年度中予以披露,并在公司2022年度报告披露时予以偿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二、公司整改措施

  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整改措施:

  (1)公司将根据内控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积极开展相关自查活动基础上开展催收工作,以尽快收回资金占用款项,同时,进一步加强资金支付监管及关联方识别,重点对采购与付款业务循环开展内控自查,并制定切实的整改计划。

  (2)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报告反映出的问题,从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出发,以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公司内部自查整改,并将进一步加强对关联方交易、资金支付、应收款项、资产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同时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强化内部控制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则的培训和学习。

  (3)为防止资金占用事项再次发生,公司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后续合同审批、采购验收、资金付款等内控流程,特别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或治理层汇报,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4)公司梳理大宗贸易业务控制流程,加强大宗贸易业务风险管控,持续完善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风险领域的内控检查,切实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5)公司高度重视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针对所涉资金冻结、大额采购事项积极开展梳理与自查,并提供更为充分的证据材料,同时,进一步加强关联方交易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核查,防范相关内控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公司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

  报告和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越能源”)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分别出具了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以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导致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2023年7月海越能源在开展进口商品贸易的过程中,支付的款项被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冻结,形成大额的其他应收款28,661.57万元,款项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报告日,上述款项尚未收回。海越能源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未能防止或及时发现并有效纠正上述行为,存在重大缺陷。

  海越能源在识别及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运行方面存在缺陷,无法保证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被及时识别,并履行相关的审批和披露事宜,影响财务报告中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海越能源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二)导致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1、如附注十五、1之所述,2023年7月公司向境外供应商支付采购款项28,661.57万元(原币为4,046.70万美元)的过程中,所支付款项被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冻结。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款项尚未收回。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上述资金的可收回性作出判断,无法确定海越能源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是否充分。

  2、根据公司2023年10月28日公告(临2023-066号),截止2022年报披露日,2022年末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款项3.55亿元已于2023年4月收回。由于相关资金收回过程与公司对外支付大额采购款项存在时间点接近等情形,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归还资金是否来源于公司或交易对手。关注到相关交易有:

  (1)在碳酸锂生产业务中,公司向宁夏恺力信商贸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杭州鸣诺盛世商贸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等采购原材料,共支付采购款3.51亿元。公司委托铜川安泰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碳酸锂生产加工,共支付加工费0.9亿元。以上交易形成了财务报表附注六、8、存货“碳酸锂相关材料”期末余额的主要构成部分,账面余额5.77亿元,已计提跌价2.69亿元,账面价值3.07亿元。

  (2)在大宗商品贸易业务中,公司与上海邦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东营凌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进行油品贸易业务。以上交易形成了财务报表附注六、8、存货“库存商品”中账面价值1.87亿元,未计提跌价准备。

  (3)在大宗商品贸易业务中,公司与神银(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煤炭贸易业务,以上交易形成了财务报表附注六、8、存货“库存商品”中账面余额1.42亿元,已计提跌价0.30亿元,账面价值1.13亿元。

  (4)公司委托陕西衡顺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厂房等工程,期末预付未结算金额0.15亿元,列示于财务报表附注六、18、 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中。

  我们核查了上述交易的合同、结算单、入库单等相关凭据,以及实施函证、访谈、查看期后回款等审计程序,但仍无法就以上交易形成的期末存货和款项是否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相关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也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其他情形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上述报告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其独立性作出的相关报告。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在2024年消除上述所涉及事项的不良影响。

  三、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1)针对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中发现的大额资金冻结事项,公司将在前期工作开展基础上(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之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积极跟进后续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回函情况,并开展后续工作,以尽早完成款项收回;针对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中反映的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将积极开展相关自查与催收工作,以尽快收回占用资金。

  (2)针对内控审计报告所涉及的对外支付大额采购款项事项,公司将积极开展相关自查活动,进一步加强资金支付监管及关联方识别,重点对采购与付款业务循环开展内控自查,并制定切实的自查计划。

  (3)公司高度重视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反映出的问题,从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出发,进一步加强对关联方交易、资金支付、应收款项、资产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同时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强化内部控制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则的培训和学习。

  (4)公司梳理大宗贸易业务控制流程,加强大宗贸易业务风险管控,持续完善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风险领域的内控检查,切实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5)为防止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再次发生,公司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后续合同审批、采购验收、资金付款等内控流程,特别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或治理层汇报,以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特此说明。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和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越能源”)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分别出具了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众环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上述报告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其独立性作出的相关报告。同时将督促公司及相关方尽快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在2024年消除上述所涉及事项的不良影响。

  独立董事:徐向春、张鹏、沈烈

  2024年4月18日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和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分别出具了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和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和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同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尽快消除不利因素,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2024-007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中审众环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海越能源2023年度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2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2024年4月23日开市起复牌,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  停牌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4年4月23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海越。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股票简称:股票简称由“ST海越”变更为“*ST海越”

  (三)股票代码:仍为“600387”

  (四)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4月23日

  第二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中审众环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中审众环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4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第三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4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4月22日停牌1天,2024年4月23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针对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中发现的大额资金冻结事项,公司将在前期工作开展基础上(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之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积极跟进后续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回函情况,并开展后续工作,以尽早完成款项收回工作;针对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中反映的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将积极开展相关自查活动,根据自查结果开展催收工作。公司高度重视审计报告反映出的问题,从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出发,积极开展公司内部自查整改,并将进一步加强对关联方交易、大宗交易流程、资金支付、应收款项、资产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以争取尽早解决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中发现的问题,以争取尽早完成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工作。

  第五节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1条第一款之规定,若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1、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2、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度报告;

  5、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6、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2024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7、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上交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1、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2、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

  3、咨询电话:0575-87016161

  4、传真:0575-87032163

  5、电子信箱:haiyue600387@163.com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4-008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有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第4项议案、第11项议案投反对票、弃权票。

  董事对所审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应当披露有关理由。独立董事对所审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应当在披露董事会决议时,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异议意见,说明具体理由及依据、议案所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对影响等。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王彬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人数1人),公司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进行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2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定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1票,反对1票。

  董事王侃先生投弃权票,理由为: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海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意见,本公司存在部分存货、代付采购款缺乏合理商业理由和依据,与资金支付及关联方识别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审计机构因此对本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并对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故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无法得到完全保证。虽公司已自2023年起积极开展内控自查整改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对关联方交易、资金支付、应收款项、资产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但内控提升工作的有效性和成果还有待检验。综上,本人无法完全确认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相关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故投弃权票。

  独立董事沈烈先生投反对票,理由为: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识别及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无法保证关联方及其交易识别,并履行相关的审批和披露事宜,已不完全具备为形成和披露客观、公允的财务报告相关信息提供合理保证的功能。审计机构对合并报表中部分存货、其它应收款(含代付采购款及被冻结的大额采购资金)等具有重要性信息的商业合理性与实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对2023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期间,虽然几经调研、协调、沟通并补充相关说明仍然无法消除疑虑并改变审计结论。因此本人无法完全、合理保证公司所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的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子公司互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授权管理层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否定意见海越能源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将《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2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1票,反对1票。

  董事王侃先生投弃权票,理由为:由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高度相关,且本人已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投弃权票,因此,本人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投弃权票。公司虽然已就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重大缺陷进行了整改,但整改的效果和持续性待有待进一步观察,因此,现阶段无法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相关保证。

  独立董事沈烈先生投反对票,理由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与本人投反对票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高度相关,公司虽然已就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进行了整改,但其效果和持续性尚需进一步验证和观察,目前暂无公司第一季度相关内部控制得到根本性改善的有力支撑证据,故无法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提供完全、合理保证。

  12、《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和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和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3、《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安排如下:现场及视频会议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2:00;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会议室;会议审议事项: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7、《关于授权管理层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4-008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4月8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人数1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截至本审核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的有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7月海越能源在开展进口商品贸易的过程中,支付的款项被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冻结,形成大额的其他应收款28,661.57万元,款项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报告日,上述款项尚未收回。海越能源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未能防止或及时发现并有效纠正上述行为,存在重大缺陷。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海越能源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发现问题后,公司根据内控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积极开展相关自查活动,我们将重点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落实及执行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我们同意《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的相关结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作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截至本审核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有关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和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和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同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尽快消除不利因素,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4-012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及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修订后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工商变更与备案手续。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的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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