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26 公司简称:我乐家居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不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整体厨柜、全屋定制家具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21家具制造业”,细分属于定制类家具。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 2023 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分行业),家具制造业 2023年营业收入 6,555.70亿元,同比下降 4.40%;营业成本 5,380.50 亿元,同比下降 5.40%;利润总额 364.60 亿元,同比下降 6.60%。定制家具的服务链条长、终端需求分散,行业集中度较低,具备绝对优势的全国性领导品牌尚未形成。在需求结构多样化的大背景下,家居行业正处于大众消费、品牌消费和品质消费协同发展的深化转型期。
(1)行业受上游住宅景气度影响,地产政策有助于带动家居行业需求
家具行业属于地产后周期行业,下游主要面向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城镇居民、存量房二次装修及推出精装修商品住房的房地产企业。一般来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并交付后的3-6个月开始房屋装修,其景气度与住宅开工、竣工、销售等相关数据的关联度较高。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商品房(住宅)销售面积94,79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20%;住宅竣工面积72,43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20%。2023年国内房地产市场继续底部调整,随着降首付、降利率、认房不认贷等需求刺激政策的落地,住房销售数据有望实现筑底回升,并将逐步释放对定制家具的消费需求。
(2)家居消费市场正迈入存量时代,家居产业链和消费市场发生结构性变化
根据贝壳研究院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二手房市场成交套数约596万套,全国二手房交易量占全部房屋交易量的比重达到37.10%,存量房市场占比进一步提高,家居市场迈入存量时代,二手房市场正成为房地产市场的新动能。2023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的若干措施》中提出促进家居消费的政策要与老旧小区改造、便民生活圈建设、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等政策衔接配合、协同发力,形成促消费的合力。以小换大、以旧换新、局改翻新、老房装修、适老化改造以及消费升级带来的改善型家装家居消费需求将持续推动存量市场的活跃,其中一体化设计、一站式整家配齐、一揽子服务正逐渐成为消费主流,存量房市场将持续推动家居产业链和消费市场发生结构性变化。
(3)需求多元化与渠道多元化并存,创新变革助力行业突破流量瓶颈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互联网、社交媒体的普及,消费者对于家居产品的个性化、品质和设计感的需求更加多元化,在流量分散化和碎片化的大背景下,家居企业在社交媒体营销、跨界合作等新兴销售渠道与营销方式上不断创新变革,大力发展社交媒体、短视频、直播等新兴渠道,开展内容营销、互动营销等创新营销方式,打造公/私域流量池,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吸引更多潜在消费者,突破获客流量瓶颈,实现流量共享与互利共赢。
(4)信息化、智能化快速发展,智慧住宅场景提供新增量
为满足大规模、柔性化生产需求,定制家居企业需要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工业4.0软硬件技术支撑企业发展,积极推进产业数字化升级、供应链优化改革、渠道数字化变革,实现降本增效,持续提升产品力和综合服务质量。2023年工业领域智能制造快速发展,基于人工智能技术(AI)、虚拟现实技术(VR)、增强现实技术(AR)、物联网技术,智能家电、智能硬件等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正形成生态圈,ChatGPT等大模型催化智能家居行业进一步发展,智慧住宅场景为智能家居尤其是定制家居行业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2.2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秉承“设计让家更美”的理念和使命,专注从事整体厨柜、全屋定制家具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坚持以原创+高频迭代保持创新活力,不断延展传统定制家居边界,形成全屋+厨柜+门墙+配套家居+软装商品的产品矩阵并提供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与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我乐家居公司坚持聚焦中高端品牌差异化定位,紧紧围绕产品领先、品牌升级、渠道扩张的三大战略焦点,秉持“设计让家更美,我乐让美不同,科技让美实现”的企业使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创新驱动为核心,以打造零售端业务能力为重点,在产品力、品牌力、渠道能力建设方面持续精耕细作,不断发掘和实现空白城市和扩品类、扩店效的增长潜力,持续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71,131.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0%;公司在新增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摊销费用分别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6,799.95万元和-1,117.19万元后,仍实现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673.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50%。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71,131.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0%;公司在新增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摊销费用分别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6,799.95万元和-1,117.19万元后,仍实现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673.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5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NINA YANTI MIAO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4-003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议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不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红利8,730.62万元,占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55.7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金分红遵循了所有股份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董事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4-004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3年7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黄奕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确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7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3年7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4、2023年9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王涛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首次授予739.2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6、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授予预留45.15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二、回购依据、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依据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三)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上述规定,有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该等12名激励对象已被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7.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
(二)回购数量及价格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7.50万股,占2023年激励计划所授予股票数量的3.51%,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9%。
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97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2名离职人员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将其2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律师的法律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减资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4-005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2家。
2、主要承办分所基本信息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天职国际江苏分所(以下简称“江苏分所”)具体承办办。江苏分所于 2011 年成立,负责人为王传邦。江苏分所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 1 号 39 层 D 区。江苏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3、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4、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陈柏林,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高慧,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杨泓,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璟,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公司2023年度支付给天职国际的审计费用为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一致。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职国际提供的相关材料,对天职国际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天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的任务,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作为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聘期一年。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4-006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互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我乐家居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南京卓乐销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我乐家居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乐家居”)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互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我乐家居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乐制造”)、南京卓乐销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乐销售”)、宁波我乐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我乐”)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36,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其中:我乐制造不超过25,000万元、卓乐销售不超过9,000万元、宁波我乐不超过2,000万元;全资子公司我乐制造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4,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前述担保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在前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授权总经理汪春俊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我乐家居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我乐制造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股权结构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卓乐销售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股权结构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宁波我乐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股权结构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上述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金额为公司根据自身及各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需要提供的预计担保的本金额度,本次担保事宜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期限执行;合同中约定不明的,按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子公司互相提供融资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人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整体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帮助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人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截至目前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人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可对外担保总额为162,4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50,000万元及公司对工程代理商(不涉及关联交易)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2,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1.4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110,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16%,其中溧水工厂项目贷款担保金额为75,6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5.85%。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4-007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工程代理商,不涉及关联交易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推动工程渠道业务的发展,实现公司与工程代理商的共赢,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为符合条件的工程代理商在开展与公司战略合作地产客户履约、质量等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保证金质押等,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净资产比例为1.74%。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在前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工程代理商、客户要求决定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签约时间,具体担保情况以公司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文件为准。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根据与工程代理商的历史交易记录、经销商资信情况等通过分析提取具备一定资金实力、良好商业信誉、遵守公司营销纪律和销售结算制度、并愿意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和与公司共谋发展的优质工程代理商。
被担保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具体以签订相关协议文件为准,主要内容包括: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合同中约定不明的,按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3、担保金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4、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工程代理商资质、信用进行审核和推荐;
(2)对于公司承担连带担保的工程代理商,公司业务部门将不定期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关注;
(3)公司要求工程代理商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实际控制人及配偶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预计事项,有利于推动工程渠道业务的发展,实现公司与工程代理商的共赢,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利于帮助工程代理商扩大销售规模,进一步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将严格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为符合一定条件的工程代理商履行公司项目合同义务(含服务及其质量)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将严格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要求被担保方提供一定形式的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可对外担保总额为162,4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2,000万元及公司与子公司互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5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1.4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110,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16%,其中溧水工厂项目贷款担保金额为75,6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5.85%。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