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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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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1.2 对甲方现有的上述充电场站或是后续甲方可能投建的充电场站,双方同意: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根据其自身对充电站经营管理的目的,市场情况或是具体场站运营需要等,甲方有权对乙方受托运营的充电站范围及数量进行动态调整,乙方对此无异议,即乙方具体受托运营的充电场站的数量及范围以甲方指示为准。如发生甲方需要调整乙方受托运营的充电站范围或数量时,甲方应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及时与甲方做好相关场站的交接及据实结算工作。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运营、运维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委托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第三条  委托充电站收益核算、利润分配

  3.1 委托费用

  用户在完成充电时,支付的费用包括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

  充电站运营的收益:用户支付的费用扣除充电电费后的充电服务费。

  充电站运营的成本:充电优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充电站充电业务中的充值优惠、优惠券、赠送金额等优惠金额等)。

  3.2 委托服务费用计算方式

  充电站利润=充电站运营的收益-充电站运营的成本。

  甲方享有充电站利润的75%、乙方享有充电站利润的25%作为服务费。

  第四条 充电站费用的结算

  4.1 按月结算委托期间,甲乙双方应在每月15日内对甲方上个自然月度应得的服务费以及充电费用进行结算。

  4.2 委托期间,每个对账周期确认金额后,乙方将双方确认的金额结算(包括服务费和用户充电电费)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如后续充电平台系统可实现实时分账,则甲方有权自行根据需求对支付系统中账户的资金进行提现操作,相应提现手续费由甲方自行承担,手续费以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为准。

  4.3 收入确认与开票

  充电站委托运营期间,乙方负责对受托充电站内充电客户进行开票。

  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充电站产生的建设等补贴归甲方单独所有。

  5.1 委托期间,甲方应对委托运营的充电站的安全运营进行投保并承担费用。

  5.2 若因政府原因、政府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若因此获得政府补偿的,相关补偿费用均归甲方所有。

  5.3 甲方有权要求对委托运营的充电站总收益、总成本、净收益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是如果审计发现乙方提供的结算报表列明的上述各项金额与实际金额存在误差超过5%,则乙方除了需要补足差额之外,还应当承担上述审计费用。

  5.4 乙方应充分发挥其优质的充电站运营经验,负责对充电站进行运营运维。主要包括:充电站的场站日常运营、线上及线下活动推广、信息平台、充电客户服务管理和充电站的运行维护。

  第六条 禁止转包、分包

  委托期间,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是书面同意,不得将委托运营场站事宜,转包、分包给他人,否则场站运营的所有收益均归甲方所有,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七条  用户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建立用户纠纷解决机制,由乙方提供充电售后服务,负责处理用户的投诉,甲方应当及时配合处理用户的投诉和纠纷。

  第八条  充电站转让

  如甲方需对委托的充电站进行出租,出售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相关事宜,后期结算、后续运营合作、运维合作等具体细节双方可另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终止

  在以下情况下,甲方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合同,本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书面终止合同通知书之日终止:

  1.甲方对充电场站经营模式变化,需对甲乙双方现有运营合作模式进行调整(包括不限于充电场站数量及范围等的变化)时或是甲方转让(包括不限于出租或是出售)充电场站,甲乙双方应进行协商,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但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并与乙方据实进行结算。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运营服务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甲方将定期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应积极改进,并提供书面整改的报告,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任一方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合同,本合同可在对方收到书面终止合同通知书之日终止:

  (1)合同委托期限届满;

  (2)合同一方进入破产流程或清算流程,另一方提出终止本合同;

  (3)合同一方发生资不抵债或其他严重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时,另一方提出终止本合同的;

  (4)被国家和/或政府要求停止运营的;

  (5)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的提前终止或解除,不影响合同双方于合同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违约责任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依然有效。

  第十条 其他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本合同上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当事人各执贰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五、交易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以及风险提示

  (一)交易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为其指定的充电站提供运营、运维、客户引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开拓和巩固公司充电场站在西南地区的市场,有效支撑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如上述交易事项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二)风险提示

  本事项可能存在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随机发生的影响,且交易的具体实施金额、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关联交易的进展,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重庆连盛同辉及其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2024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绿发实业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2.2024年1月,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贷款3,000万元,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绿发实业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3.2024年3月,重庆惠程未来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贷款2,000万元,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绿发实业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年4月7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罗楠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2人,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2人,最终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运营委托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对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以及运营委托合同的详细资料进行了事先审阅,本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为其指定的充电站提供运营、运维、客户引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开拓和巩固公司充电场站在西南地区的市场,有效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经核查交易对方的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为其指定的充电站提供运营、运维、客户引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开拓和巩固公司充电场站在西南地区的市场,有效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如本次交易事项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重庆连盛同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连盛同辉”)等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

  2.2024年4月7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艾远鹏先生、关联监事刘锋先生、冯丽宇女士因在交易对方的关联企业任职,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关于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绿发城建销售充电桩、提供劳务等的交易金额为264.86万元,向关联方重庆连盛同辉销售充电桩、提供劳务和咨询业务所发生的交易金额为6,570.37万元,向绿发城建其他关联企业销售充电桩、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交易金额为79.75万元。

  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审议和披露程序。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7MA5YN16N1G

  法定代表人:艾远鹏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6-6

  注册资本:111,03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08日

  营业期限:2017年11月0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汽车租赁(不得从事出租客运和道路客货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不含一级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城乡市容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市场运营管理;酒店经营管理;国内广告代理、制作、发布;广告装饰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3.绿发城建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绿发城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绿发城建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重庆连盛同辉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连盛同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20MAAC1U476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6-2(自主承诺)

  注册资本:4,8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10月20日

  营业期限:2021年10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企业管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停车场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金额单位:万元

  ■

  3.重庆连盛同辉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庆连盛同辉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重庆连盛同辉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庆连盛同辉总资产14,142.38万元,净资产4,351.50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282.16万元,净利润-197.5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时,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维护交易双方合法利益,公司与上述交易相对方将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在预计额度范围内签署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履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战略布局。关联交易的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年4月7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罗楠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2人,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2人,最终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经审核,针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我们对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以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详细资料进行了事先审阅,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所作出的合理预计,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关联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所作出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关联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3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120.67万元(损失以“-”号填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对正常风险或低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1)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②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2)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和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同不含融资成分的认定标准一致。

  (二)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除了发出商品)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2.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方法是指,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方法,即始终按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120.67万元,导致公司2023年度合并层面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减少885.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885.28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具备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艾远鹏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长艾远鹏先生汇报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裁郑远康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公司2023年度工作总结以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惠程科技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刊载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相关内容。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内容已编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可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相关内容。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11-00065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09,934.66万元,实收股本为78,416.3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运营委托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与重庆连盛同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连盛同辉”)签署《充电场站运营、运维委托服务合同》,重庆连盛同辉委托重庆惠程未来运营其现存及后续可能建设的电动汽车充电站,由重庆惠程未来为其指定的充电站提供运营、运维、客户引流等服务,运营、运维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重庆连盛同辉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重庆连盛同辉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艾远鹏先生因在交易对方的关联企业任职,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重庆连盛同辉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

  关联董事艾远鹏先生因在交易对方的关联企业任职,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同步修订和完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同步修订和完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总经理工作细则》《合同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同步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0日14:30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议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至2024年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楼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2024年4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情况

  ■

  上述议案1-8、议案10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2、4-10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进行年度述职。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9:00一11:30,13:30一17:30。

  2.登记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楼

  3.电话号码:023一85283966    传真号码:0755-82760319

  4.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果想出席现场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请先咨询信用担保账户所属证券公司的意见;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占美瑜  电子邮箱:zhanmeiyu@hifuture.com

  电话号码:0755-82767767

  2.会议费用情况:参加会议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与会股东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68”,投票简称为“惠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人)出席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代表本单位(人)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本单位(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

  本单位(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锋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主席刘锋先生汇报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编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11-00065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09,934.66万元,实收股本为78,416.3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运营委托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为其指定的充电站提供运营、运维、客户引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开拓和巩固公司充电场站在西南地区的市场,有效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如本次交易事项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监事刘锋先生、冯丽宇女士因在交易对方的关联企业任职,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会议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所作出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关联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监事刘锋先生、冯丽宇女士因在交易对方的关联企业任职,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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