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存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委托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进行投票的其他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不得接受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无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委托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公司二楼3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议案5、8、9、10、11、12需要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议案5、6、8、9、10、11、12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12:00,13:3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757-28385305。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0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528305(信函请寄: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霍翠欣 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霍翠欣
联系电话:(0757)28385938
传真:(0757)28385305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6。
2、投票简称:顺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止2024年5月6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说明:
1、本次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签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所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有着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众华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108万元,聘期1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所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所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所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所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所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所。上海金融法院已就其中1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原告不符合索赔条件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所。
(5)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刚泰控股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58名原告起诉刚泰控股时连带起诉众华所。
3. 诚信记录
众华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2次(涉及2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晶娃,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勇,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众华所执业。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依君,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起开始在众华所执业。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 审计收费
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8万元(含税),相关费用与上年度相同,系按照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众华所的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进行了审议,以及对众华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对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众华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4.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了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计提2023年度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008.1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表:
■
3. 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合理且原因充分。计提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信息更具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008.17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28.63%。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827.36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827.36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相应会计处理已反映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合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后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审字(2024)第04427号审计报告确认,按母公司会计报表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3,267,101.51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以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26,710.15元,加上期初未分配的利润137,212,935.8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40,153,327.23元。
根据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资金状况,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在夯实塑料空调风叶业务的基础上,持续发展汽车业务板块,处于转型发展的重要发展期。2024年1月,公司以人民币48,750万元收购汽车精密门锁领先企业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上述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公司需留存一定的资金以支付股权对价款,以保障公司转型发展的资本投入需求。同时,公司所属的塑料空调风叶行业,客户回收货款周期长、产品迭代迅速,需要不断更新升级技术能力、生产能力和产品结构,为满足公司产能建设、智能高效生产、创新研发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公司需确保充足的资金储备用于扩大生产规模、研发新产品或提升技术水平,以支持业务的持续增长和市场扩张,从而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公司业绩及盈利能力。
鉴于当前的经济环境和行业形势,为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裕,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计划和经营目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分红回报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近年来,由于公司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大,公司需确保充足的资金储备用于保障公司转型发展的资本投入及支持业务的持续增长和市场扩张。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一定差异。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同时满足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无法确定具体的预计收益情况。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还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对外邮箱、互动易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公司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规划,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和经营质量,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并公告,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目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86亿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被担保对象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武汉顺威电器有限公司、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广开顺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及预计(含以前年度仍生效担保金额累计)拟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86亿元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86亿元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3亿元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83亿元担保额度。其中,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向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塑料的需求,公司拟为其履行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顺威电器有限公司向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塑料的需求,公司拟为其履行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其余担保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需求。同时,子公司在被担保的额度内可以向其他子公司以及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本担保额度包括本年度新增的担保额度以及在本年内进行续保的额度。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具体分配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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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中对于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在担保期限届满后,公司可在上述核定的额度内为该子公司提供续保。
在不超过9.86亿元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作为代理人,负责担保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担保期限(最高不超过5年)、担保范围等条款,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要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现有、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实际担保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不得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处调剂获得担保额度,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调剂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到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超过出席董事会全体成员的2/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公司名称: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6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MABQ5PN02M
注册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3106房
法定代表人:杜岩杰
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喷涂加工;电镀加工;真空镀膜加工;模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风机、风扇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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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公司名称:广东广开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082576387Y
注册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之四
法定代表人:刘飞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家用电器制造;风机、风扇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广东广开顺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广东广开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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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开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被担保公司名称: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5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6595816665E
注册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街道)逢简村委二环路南02地块
法定代表人: 贺衍华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含改性塑料、高压塑料管构件、汽车工程塑料构件、机车工程塑料构件、电子塑料件、自动化滴灌设备),金属制品业(含五金制品),专用设备制造业;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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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被担保公司名称:昆山顺威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8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665778132H
注册地点: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杜鹃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焦战平
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贯流风扇叶、轴流风扇叶、离心风扇叶、汽车配件、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昆山顺威电器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昆山顺威电器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昆山顺威电器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被担保公司名称: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0825760881
注册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逢简村委会二环路南02地块之三
法定代表人:姚胜辉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智能电子、电气设备、智能电表箱、塑料制品、模具、汽车零配件、卫生洁具、管道配件、五金交电制品;照明灯具的技术开发、销售与安装配套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研发生产及销售: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含改性塑料、高压塑料管构件、汽车工程塑料构件、机车工程塑料构件、电子塑料件);研发、制造、加工、销售:智能卫浴洁具及配件、水暖器材、清洁设备、家用电器(包括智能电子坐便器、普通马桶盖板);智能机器人及周边产品的设计、制造及销售。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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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被担保公司名称:青岛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3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065054878L
注册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西女姑山社区仙山西路东
法定代表人:谢锋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青岛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青岛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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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被担保公司名称:武汉顺威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3778195806J
注册地点:武汉市汉南区汉南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方万青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智能电子、电器产品及设备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及销售;模具、塑料制品设计、制造及销售;五金交电、照明灯具的技术开发、销售与安装及相关售后服务;包装、包材的设计、生产及销售;工程塑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汽车、模具、塑胶及电子信息技术咨询;国内一般商品的贸易;普通货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武汉顺威电器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武汉顺威电器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武汉顺威电器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被担保公司名称:芜湖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7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559209622X
注册地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梁路3号
法定代表人:朱向民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家用、商用、车用空调塑料(塑胶)配件,塑料制品;模具加工、制造、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芜湖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芜湖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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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公司名称:芜湖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2MWP8B4C
注册地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梁路3号
法定代表人:全建辉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智能电子、电器产品及设备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及销售;模具、塑料制品设计、制造及销售;五金交电、照明灯具的技术开发、销售与安装及相关售后服务;汽车、模具、塑胶及电子信息技术咨询;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内一般商品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芜湖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芜湖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芜湖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被担保公司名称:昆山顺威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055225426E
注册地点: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杜鹃路168号2号房
法定代表人:顾建飞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工程塑料、塑料合金、工程塑料母粒的生产、加工、销售;销售非危险性塑料原料及助剂、塑料制品、塑料模具;以上货物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昆山顺威工程塑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昆山顺威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昆山顺威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被担保公司名称:武汉顺威赛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8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3052007749P
注册地点:武汉市汉南经济开发区汉南大道高源科技园5栋
法定代表人:贺衍华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橡胶和塑料制品(含改性塑料、高压塑料管构件、汽车工程塑料构件、机车工程塑料构件、电子塑料件、自动化滴灌设备)的制造及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武汉顺威赛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武汉顺威赛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武汉顺威赛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除之前已签订的在本次担保额度内尚未到期的担保协议外,公司尚未就其他担保签订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在对各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上述全资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有效控制的范围内,故不要求上述全资子公司对公司进行反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况。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担保进展情况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赛特”)因经营需要,计划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申请672.8万元长期资金贷款。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2022年7月16日、2022年11月22日、2023年4月22日、2023年10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6亿元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随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向广东赛特继续发放贷款,贷款金额合计为66.90万元。至此,上述担保对应的实际贷款金额为296.25(229.35+66.90)万元。
另,根据广东赛特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约定的固定资产贷款还款计划,每季度需要广东赛特偿还贷款余额2%本金。因此,广东赛特分别于2023年12月20日、2024年3月20日各偿还本金6.2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赛特的实际贷款金额为283.73(229.35+66.90-6.26-6.26)万元。
(二)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顺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智能科技”)计划向中国银行顺德分行申请的1,990万元长期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2022年7月16日、2022年11月22日、2023年4月22日、2023年10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6亿元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根据广东智能科技与中国银行顺德分行约定的固定资产贷款还款计划,第一年不还本,第二年起每季度需要广东智能科技偿还贷款余额3%本金。因此,广东智能科技于2023年10月7日、2024年1月2日、2024年4月2日各偿还本金47.9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智能科技的实际贷款金额为1,406.62(1,550.47 -47.95-47.95-47.95)万元。
(三)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开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广开顺”)计划向广发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的3,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近日,广东广开顺于广发银行佛山分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计为892.26万元。至此,上述担保对应的实际融资金额为803.03万元(扣除10%保证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广开顺的实际融资担保金额为803.03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仍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因此无需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三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
六、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就银行授信、购买原材料事项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86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金额(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已实际发生担保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493.38万元,其他未形成实际担保义务的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上述对外担保金额合计3,093.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2%。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七、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担保金额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上限,具体担保以实际贷款金额及担保协议为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威股份”)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威新能源”)进行增资并完成注册资本实缴,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主要是用于与关联方广州穗开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穗开智造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和合穗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建辉、易雨以及非关联方梁清霞、郑启勇共同合作设立广州穗开顺辉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穗开顺辉基金”、“合伙企业”),专项用于投资浙江孔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孔辉科技”)。增资完成后,顺威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3,000万元。公司仍持有顺威新能源100%股权。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人实施具体增资及实缴事宜。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本议案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MABQ5PN02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3106房
法定代表人:杜岩杰
注册资本:贰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6月29日
营业期限:2022年6月2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汽车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情况:2023年,顺威新能源主要从事改性材料的加工与销售业务,2023年实现销售收入2,810.47万元。此外,2023年2月,顺威新能源出资人民币950万元与专业投资机构广州穗开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合作设立了广州穗开智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穗开智境基金”),专项投资于广州超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境汽车”);并于2024年1月,顺威新能源拟以人民币48,750万元分期付款收购骏伟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骏伟”)7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2023年4月6日、2024年1月13日及2024年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广州穗开智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广州穗开智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三)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五)资金来源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顺威新能源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增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其他说明
经查询,顺威新能源目前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行为。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上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顺威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事项为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后续将根据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1、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在保持风叶领域品牌、规模、研发优势的同时,全力发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打造公司第二增长曲线的战略部署,顺威新能源自成立以来一直积极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进行持续的业务拓展和布局,努力实现公司的业务和战略转型。目前已通过穗开智境基金投资超境汽车,布局“横向造车”整车类企业;并拟通过并购全球汽车电子门锁细分领域领先企业江苏骏伟,切入汽车电子门锁、电控系统、座椅系统等汽车精密零配件领域,依托墨西哥生产基地拓展北美市场,同时借助江苏骏伟在汽车领域多年的行业经验和客户资源,升级公司汽车零部件产业的研发实力并提升品牌影响力。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主要是用于与关联方广州穗开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穗开智造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和合穗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建辉、易雨以及非关联方梁清霞、郑启勇共同合作设立穗开顺辉基金,专项用于投资孔辉科技。孔辉科技是目前国内首家同时具备乘用车电控悬架系统全流程开发能力与系统供货能力的企业,可为主机厂客户提供系统级解决方案,也可提供汽车电控悬架控制器软硬件、空气弹簧总成及气泵总成等产品,是国内首家具备空悬核心零部件量产能力的企业。
本次增资有助于顺威新能源加大作为产业投资并购平台的专业化整合力度,聚焦“智能制造、先进制造”,围绕公司主业尤其是汽车产业链持续开展投资布局,横向拓展、纵向延伸,拓宽高盈利成长性领域的汽车业务,推动更多优质资源向公司集聚,切实发挥上市公司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提升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技术实力和品牌影响力。
2、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风险较小。公司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根据增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9日(周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网址(https://eseb.cn/1dKqfbMOTm0)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总裁罗华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易雨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蒋卫龙先生,独立董事余鹏翼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前访问(https://eseb.cn/1dKqfbMOTm0)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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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防范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上游原材料价格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2、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料期货品种,包括:聚丙烯(PP)和聚氯乙烯(PVC)。交易工具与交易场所为在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期货合约。
3、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会计风险、技术风险等因素影响,造成公司交易损失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鉴于聚丙烯(PP)和聚氯乙烯(PVC)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主要原材料,其价格受市场的影响较大。为降低原材料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决定继续开展聚丙烯和聚氯乙烯的套期保值业务,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敞口基于原材料预购及产成品预售的数量、交易期限进行测算,以具体业务合同为依托,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与实际风险敞口相匹配。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交易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材料期货品种,包括:聚丙烯(PP)和聚氯乙烯(PVC)。
2、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3、交易期限
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交易方式:在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聚丙烯(PP)和聚氯乙烯(PVC)商品期货合约。
6、业务授权
为规范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确保本公司资产安全,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根据决策结果由法定代表人授权总裁负责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7、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公司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期货合约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6、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程序错误、通信失效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所需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操作,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生产需采购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需要保值的数量,在此基础上以最大程度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2、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资金规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范围、内部流程、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6、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有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基于生产经营相关实际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批准范围内适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地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稳定产品利润水平,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具备必要性。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制度,具有与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落实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审慎操作。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具有可行性。
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计委员会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项,并认真核查了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材料,现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作如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防范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上游原材料价格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为目的,是保护正常经营利润的必要手段。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4.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为了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给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威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12个月,该交易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 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交易场所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机构。
3.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4. 特别风险提示:本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海外业务和资产负债规模逐渐扩大,与日常经营及投融资活动相关的外汇增速加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计划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远期结汇、外汇掉期及其他外汇金融衍生产品等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购汇、结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购汇、结汇成本。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 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主要产品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衍生品交易,且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基础业务在种类、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 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境外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主要占用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
3. 使用期限
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 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 交易对手
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6. 业务授权
为规范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确保本公司资产安全,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根据决策结果由法定代表人授权财务负责人负责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7. 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公司财务部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