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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11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9,330,600,9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化加速向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渗透,开创了全新的行业和商业模式,成就了一批零售、传媒、文娱、本地生活等领域的数字化时代巨头公司。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出台战略和规划来推动数字化技术的加速应用。2016年,中国政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推动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并首次提出“数字中国”的概念。2021年,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数字中国”被确定为国家重要战略之一。

  随着数字化和数字化转型的深入开展,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对于绝大多数以物理世界为中心构建的企业(可称为非数字原生企业),尤其是制造企业,过去已完成了大量的IT信息化工作,但对于其核心主营业务流程,缺乏启动数字化转型的核心数据、缺乏基于数据实现智能控制和智能决策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仍然是众多企业最大的痛点。

  物理世界场景的数字化是数字化转型的基础单元。物理世界广泛存在的“信号”,需要借助丰富的感知能力来采集多维度、多类型的数据,才能实现在数字世界的映射。数字化转型需求具有用户个性化和高度碎片化的特征。不同行业之间、乃至相同行业内的不同主体,对数字化转型的诉求都不尽相同,将技术和用户需求深度结合,才能真正解决具体场景的数字化转型问题,让数字技术真正赋能业务。

  海康威视全面的感知能力助力更丰富的数据获取。海康威视以视频感知为基础,构建了包括可见光、热成像、雷达、X光等电磁波,声波、超声波等机械波,以及多种物理传感技术的全面感知体系。目前公司已有的物联感知产品系列多达数万种,涵盖前端摄像机、音频、传感等多个品类,可实现图像、声音、振动、温度等多维数据的全方位汇聚。

  海康威视多元的数字技术推动更深层次的数据价值释放。海康威视凭借着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领域的深厚积累和对智能物联的深刻理解,推出了“云边融合、物信融合、数智融合”的能力架构,同时持续加大在基础算力和大模型建设上的投入和积累,不断提升数据处理与分析的能力。近期,海康威视创新推出观澜大模型,促进人工智能更广泛的价值落地。

  海康威视深厚的行业理解力满足个性化的场景应用需求。目前海康威视已广泛覆盖10余个主行业、近90个子行业的500多个细分场景,在涉及生产生活、社会治理的诸多领域持续深耕。凭借渠道下沉以及长期与行业客户的交流合作,公司积累了深厚的行业理解力和用户洞察力,可以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个性化、定制化的数字化转型需求。

  面对势不可挡的数字化转型浪潮,海康威视将以更全面的感知技术、更创新的数字技术助力数字化转型主体夯实数据底座;以更丰富的产品体系、更强大的平台能力响应各行各业高度定制化的数字化转型需求;以更广泛的渠道覆盖、更开放的合作伙伴生态加速数字化转型的规模化落地,助力政府服务便捷高效、企业经营提质增效、人民生活智慧安康。

  公司报告期内从事的主要业务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提前执行。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年度财务报表。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

  1、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2022年9月15日、2022年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2022年10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9号)、《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公告》(2022-050号)、《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6号)、《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报告书》(2022-057号)。2022年10月1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820,96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723%,最高成交价为29.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7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81,024.6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059号)。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2022年12月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2022-063号、2022-066号)。截至2022年12月30日,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区间为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2月30日,符合回购方案中关于回购实施期间的要求。截至2022年12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6,987,83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9,430,920,624股)的0.7103%,最高成交价为35.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8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43,476,488.5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4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及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001号)。2023年1月1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注销股份为66,987,835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9,430,920,624股)的0.7103%,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与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一致。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430,920,624股变更为9,363,932,78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002号)。

  2、全资子公司石家庄森思泰克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事宜

  2023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石家庄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石家庄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森思泰克”)新增注册资本239,8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海康威视拟增资134,520.00万元人民币,持有石家庄森思泰克不低于56.0969%股权;同时,石家庄森思泰克拟以公开挂牌方式引入一个或多个战略投资者投资金额共计105,280.00万元人民币,获得石家庄森思泰克不超过43.9031%股权,最终增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以挂牌认购成交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月1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石家庄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2023-005号)。

  2023年2月24日,本次增资事宜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截至挂牌公告期满,“石家庄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最终确定二名意向投资者为杭州阡陌青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阡陌青荷”)以及由秦屹(自然人)与芜湖森思英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森思英沃”)两名投资方组成的联合体。2023年3月28日,公司与阡陌青荷、森思英沃、秦屹签署了《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海康威视拟通过协议增资方式,以股权作价增资134,520.00万元人民币,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34,520.00万元人民币,持有石家庄森思泰克56.0969%股权。战略投资者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摘牌的形式参与增资,共计增资105,280.00万元人民币,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05,280.00万元人民币,获得石家庄森思泰克43.9031%股权。增资完成后,石家庄森思泰克注册资本由1.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39,801.00万元人民币,海康威视将持有石家庄森思泰克56.0969%的股权,仍将维持对石家庄森思泰克的控股权,合并其财务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石家庄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进展公告》(2023-009号)。

  3、公司控股股东披露及实施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海康”)的通知,中电海康拟自2023年10月17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拟增持价格不高于人民币40元/股(含),具体根据海康威视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自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9日,中电海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271,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672%,增持股份金额200,160,059.77元(不含交易费用),中电海康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2024年1月1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3-033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4-001号)。

  4、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披露及实施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收盘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海康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的通知,电科投资于2024年1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319,906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0,363,848.49元。电科投资拟自2024年1月16日起6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2024年1月16日增持金额),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电科投资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自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2月6日,电科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853,66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378%,增持股份金额400,027,006.81元(不含交易费用),电科投资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2024年2月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2024-002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4-005号)。

  (二)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稳步推进分拆海康机器人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事宜

  2023年3月7日,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机器人”)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52号),交易所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2023-008号)。深交所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了《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10121号),海康机器人已于2023年5月17日提交《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深交所于2023年6月30日出具了《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10218号),海康机器人已于2023年7月27日提交《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深交所于2024年1月15日出具了《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4〕010010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宗年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09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会议与远程视频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宗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吴晓波先生、胡瑞敏先生、李树华先生、管清友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总经理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3年度主要工作。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552,055,515.88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39,030,437,901.96元,减去会计政策变更调整909,206.34元,减去2022年度现金分红6,554,752,952.30元,加回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未支付的分红123,327,874.6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3,150,159,133.8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136,620,244.01元(合并)。综上,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150,159,133.80元。

  同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9,330,600,9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397,540,837.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关联董事胡扬忠、邬伟琪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宗年、屈力扬、吴晓波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2024年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租入房屋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708,900万元(不含税)。

  本议案已经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等值5.35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自上述额度生效之日起,公司董事会此前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含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及中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申请不超过412.2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综合授信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申请综合授信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上述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各金融机构的具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要求以最终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商定的融资方式以及向供应商采购付款提供不超过166.7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剂使用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陈宗年、屈力扬回避表决;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目前的经营环境与制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时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难度加大。经审慎研究,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97,402,60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9,330,600,931股)的1.0439%。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授权管理制度(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十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同意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十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10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天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552,055,515.88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39,030,437,901.96元,减去会计政策变更调整909,206.34元,减去2022年度现金分红6,554,752,952.30元,加回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未支付的分红123,327,874.6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3,150,159,133.8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136,620,244.01元(合并)。综上,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150,159,133.80元。

  同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9,330,600,9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397,540,837.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助于其业务发展。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提供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能够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助于其业务发展。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定价公允、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以及鉴于目前的经营环境与制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时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难度加大,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同时,监事会已对拟回购注销事项的人员名单和数量进行了审核,依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97,402,605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13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德勤华永是全球最大的专业服务机构之一,作为国内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办事处分布于北京、上海、重庆、大连、广州、济南、南京、深圳、苏州、天津、武汉和厦门等城市,多年来在行业内综合排名始终保持前列。2023年德勤华永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3人,从业人员共5,774人,注册会计师共1,1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7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彦先生,自2006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陈彦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18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陈彦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9份。陈彦先生自2022年开始为海康威视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华女士自1992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周华女士现任上海市黄浦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上注协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曾任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财务专家咨询组专家, 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股交中心第二届注册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委员。周华女士近三年签署过1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周华女士自2024年开始为海康威视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彦先生执业信息同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颖女士自2009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刘颖女士从事审计专业服务逾15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刘颖女士近三年签署过2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刘颖女士自2022年开始为海康威视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按照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就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向德勤华永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3万元。公司就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项目拟定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根据行业标准及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德勤华永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均符合相关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及联系人信息。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14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宗年、屈力扬、吴晓波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租入房屋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2024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708,900万元(不含税)。2023年,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40,322万元(不含税)。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方包括: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的下属研究所及子公司、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瀚微”)及其子公司、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芸科技”)及其子公司、智广海联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广海联”)及其子公司、嘉兴海视嘉安智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海视嘉安”)、三门峡崤云视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崤云视联”)、浙江海视华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视华跃”)、徐州康泊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康泊”)、广西海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视”)及其子公司、浙江城市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城市数字技术”)、深圳海视城市服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视城市服务”)及其子公司、云南迎海停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迎海”)、成都国盛天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天丰”)及其子公司、杭州康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奋威”)及其子公司、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仪电”)及其子公司、浙江非线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非线”)及其子公司、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工业互联网”)及其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银行”)及其子公司、北京钛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钛方科技”)及其子公司、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精密”)及其子公司、深圳国腾安职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腾安”)及其子公司、深圳市万御安防服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御安防”)及其子公司、江苏海视开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视”)、广东互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互通”)及其子公司。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2023年5月21日,海康威视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2024年,公司预计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关联交易额度如下: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20%(含),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不高于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可循环使用的其他金融服务额度为不高于等值人民币60亿元(含)。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杭州璞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龚虹嘉、邬伟琪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1、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租入房屋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

  注1:其他关联方指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具体详见本公告“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下同。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2024年,公司预计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关联交易额度如下: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20%(含),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不高于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可循环使用的其他金融服务额度为不高于等值人民币60亿元(含)。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租入房屋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预计金额中,包含报告期内向合营企业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新增30万元人民币预计金额,根据相关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部分新增预计金额已经董事长审批。

  注2:上述预计金额中,包含报告期内向联营企业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新增550万元人民币预计金额,根据相关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部分新增预计金额已经董事长审批。

  注3:芜湖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思泰克”)及其子公司自2023年2月28日起纳入合并范围,自2023年3月起,森思泰克及其子公司不再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注4:上述预计金额中,包含报告期内向联营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新增200万元人民币预计金额,根据相关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部分新增预计金额已经董事长审批。

  注5:上述预计金额中,包含报告期内向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新增4,720万元人民币预计金额,根据相关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部分新增预计金额已经董事长审批。

  注6:公司监事会主席洪天峰原为深圳市中图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图”)董事,洪天峰于2022年4月离任深圳中图董事,其离任后12个月,深圳中图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自2023年5月起,深圳中图不再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注7:小计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加总结果略有不同。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总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较难实现准确的预计,因此,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控制各项关联交易的总规模方面来考虑,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所以会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0.37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业务存入额45.14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业务发生额25.23亿元,未发生票据贴现交易,未发生贷款。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电科及其下属研究所、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研究所、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注册资本:2,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中国电科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拥有电子信息领域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在电子装备、网信体系、产业基础、网络安全等领域占据技术主导地位,肩负着支撑科技自立自强、推进国防现代化、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民生的重要职责。现有47家国家级研究院所、18家上市公司、4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和创新中心。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8,240,548.50万元,净资产23,566,691.75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170,338.42万元,净利润1,371,770.77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及其下属研究所、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电科及其下属研究所、子公司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小奇

  注册资本:22,996.743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芯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开发、设计,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自产产品销售;集成电路、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及配件耗材的批发及上述商品的进出口,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56,710.27万元,净资产244,977.00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4,932.66万元,净利润17,978.81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龚虹嘉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作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国阳

  注册资本:36,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生产:计算机软件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集成电路应用产品、模块电子终端产品、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0,472.39万元,净利润-2,355.18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鹏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智广海联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智广海联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震

  注册资本:10,638.297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广告制作;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广告发布;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气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7,841.50万元,净资产14,459.3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7,386.77万元,净利润615.88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嘉兴海视嘉安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海视嘉安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惠祥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

  经营范围:从事云计算、大数据、智慧城市、物联网、信息、网络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网络工程施工;互联网信息服务;展览、展示、会务服务;实业投资;销售:电脑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除专控)、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停车场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2,624.86万元,净资产7,093.6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8,765.70万元,净利润1,160.62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三门峡崤云视联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门峡崤云视联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峰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安防工程安装;电子工程、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服务;防盗报警设备、门禁器材的销售、安装、维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交通软硬件的研发及技术服务;智能交通信息系统应用产品的生产、安装及销售;楼宇综合布线、楼宇自动化控制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125.28万元,净资产412.5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93.53万元,净利润-372.77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浙江海视华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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