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4〕1-342号审计报告,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03,406,062.21元,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0,340,606.22元后,母公司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6,846,415.84元。
二、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未来资金需求,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1,392,558,9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合计分配现金红利76,590,744.01元。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实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整体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并兼顾了股东和中长期利益。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长远的健康发展规划,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具备合理性。
四、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当期归母净利润30%的情况说明
1.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特种装备、超硬材料、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三大业务板块,相关产业发展处于重要机遇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研发、生产能力建设,以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推动公司绿色发展、安全生产及智能化生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虑上述行业情况、战略目标、经营计划等因素后制定,有助于公司在保持财务稳健性和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的同时,提升上市公司竞争力和内在价值,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也更有利于股东长期投资回报。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需要,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公司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依次为5.54%、8.73%和8.17%,处于较好的回报水平。
3.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一方面将保持稳健经营作风,拓展业务规模,巩固并提升核心竞争力,保障及提升主营业务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公司将合理规划新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计划,为公司业绩增长带来新的盈利来源,实现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4.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的情况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经审核,与会委员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证券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证券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4-33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3年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1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671.590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68元,共计募集资金132,341.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342.2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6,998.8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13年1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6,998.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3〕000339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差异金额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338.97万元
(二)2016年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804,01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13元,共计募集资金204,759.2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628.1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9,131.1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16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交易对方支付的本次并购交易中的15%现金对价共计36,186.92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2,944.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41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差异金额为暂时性补流金额8,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22.1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3年募集资金
1.2013年度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13年11月1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4年1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召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人民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高新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二)2016年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17年1月2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6月2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宇专汽)、中信证券与存放红宇专汽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7月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向东)、中信证券与存放北方向东募集资金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红阳)、中信证券分别与存放北方红阳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人民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滨海)、中信证券分别与存放北方滨海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红宇)、中信证券与存放北方红宇募集资金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7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机特种)、中信证券分别与存放江机特种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江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驻吉化公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9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中国银行南阳分行253351477878和建行淄博博山支行37050163644100000242,已经2023年12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1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永久补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永久补流资金未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3年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全部销户。
2.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XX研发条件建设项目为科研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建设,重点解决了在产品研制过程中存在的条件不足等问题,补充了产品研发设计、工艺试制和检测及实验等方面的条件,满足了部分产品研制需要,保障了科研产品的研制进度。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3年募集资金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2013年募集资金已经全部销户,因此不再披露。
2016年募集资金xx及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该事项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新项目尚处于论证阶段。因此在新项目论证后再进行披露。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
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为保证投资效果,需对相关设备参数进行深入论证和优化;同时地方政府结合城市发展需要,对项目所在的工业园区整体规划提出了新要求,项目部分布局方案随之进行了重新优化,并上报地方政府审批,影响了项目总体建设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到2025年12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304.88万元。已完成加工中心、数控车床、三坐标检测仪等主要工艺仪器设备购置及机加工房等5个工房改造或建设
[注2]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和自身对提升本质安全度的要求,对拟购置设备、生产线的自动化水平进行了优化升级,提高了生产线的自动化、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因生产线技术水平的提升,导致设备安装和调试时间超出预期;同时由于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安全、环保验收要求的提高,导致项目安全、环保单项验收时间超出预期,项目未按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需进一步延长项目建设周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到2024年6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905.67万元。完成了机加、热处理、装配线等工艺设备购置并交付使用,完成热处理、装配工房、库房等建筑物的建设并投入使用
[注3]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红宇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124.65万元。已完成107工房及附属楼建设,新购置激光切割机、厢板加工中心、手持光纤激光焊接机等工艺设备
[注4]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为满足顾客对产品性能和质量一致性更高的要求,以及国家安全政策和提升企业生产线本质安全度的要求,随着自动化水平的提高,生产线设计、制造、调试难度增加,增加了实施时间,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到2025年12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3,706.42万元。完成生产用工库房建设,完成物流仓储系统、电子装配和表面处理生产线等工艺设备的购置安装
[注5]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北方滨海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099.50万元。完成扩建后横梁生产工房一处、新建厂区锅炉房一座、改造散热器生产工房一座;新增关键设备智能激光切割机、行走机构焊接系统、结构件智能制造生产线、轻型工字梁自动化生产线等工艺设备
[注6]2023年12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客户满意度,在保证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了生产线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因生产线技术水平的提升,导致设备安装和调试时间超出预期;项目中多条复杂自动化生产线需要客户参与生产(产品)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转产,鉴定转产周期超出预期;地方对项目环保验收要求的提高,导致项目环保单项验收时间超出预期。项目未按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需进一步延长项目建设周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到2024年6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9,498.54万元。完成了76台(套)工艺设备购置并交付使用,完成复合工房、树脂合成工房、物流中心等工房建设并投入使用
[注7]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xx及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江机特种对“xx及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在满足当前生产能力的前提下,不再进行新的投入,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的项目建设。目前新项目尚处于论证阶段,待条件成熟时再履行相关手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到2024年6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4,467.50万元。已购置机械加工制造生产线、测试仪器、表面处理等设备57台(套),改扩建热处理工房和新建表面处理工房,并投入使用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4-2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8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5名,出席现场会议监事4人,分别为郭十奇先生、郭世峰先生、温志高先生、魏江先生。监事会主席郭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并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天健审[2024]1-342号审计报告。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所属子公司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0.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郭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4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郭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13,894.17万元。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坏账的核销处理。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坏账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资金有偿调剂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资金有偿调剂总额度为8亿元,其中母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中南钻石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用于补充除中南钻石以外的其他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他子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在前述期限内滚动使用额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金融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郭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郭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3年度非职工代表监事报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非职工代表监事报酬的议案,监事郭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4-35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5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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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由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有关说明
(1)2023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董敏女士、吴忠先生、鲁委先生、王红军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议案7、8、9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现代控制技术研究所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4.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登记和表决时:法人股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9日上午12: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邮件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新华,刘广论
邮箱:zqswb@zhongnan.net
联系电话:0377-83880277,0377-83880276
传真:0377-83882888
通讯地址: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邮编:473000
8.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9
2.投票简称:中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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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面的方框中选择一项,以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含当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4-23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8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5人,分别为王宏安先生、杨守杰先生、张建新先生、吴传利先生、张大光先生。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董事4人,董事魏军先生、刘中会先生、魏武臣先生和王红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分别委托王宏安先生、杨守杰先生、张建新先生和张大光先生代为出席,并就本次董事会所议事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王宏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现场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听取了独立董事董敏、吴忠、鲁委、王红军202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治理(ESG)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天健审〔2024〕1-342号审计报告。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所属子公司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0.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魏军、王宏安、杨守杰、刘中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4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魏军、王宏安、杨守杰、刘中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13,894.17万元。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2023年度坏账的核销处理。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坏账核销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资金有偿调剂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资金有偿调剂总额度为8亿元,其中母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中南钻石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用于补充除中南钻石以外的其他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他子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在前述期限内滚动使用额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金融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魏军先生、王宏安先生、杨守杰先生、刘中会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魏军、王宏安、杨守杰、刘中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董事魏军、王宏安、杨守杰、魏武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0日在南阳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