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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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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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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修复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公司为提高公司环境修复服务能力,扩大市场份额而建设总部管理中心和区域修复中心。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公司为改善公司研发中心工作环境、实验水平和提升研发能力,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2. 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总体经济形势及公司业务发展,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使用“修复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098.34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和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EPC项目”;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119.93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EPC项目”。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尚未转出,仍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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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系“四舍五入”导致尾差。

  附件2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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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 EPC 项目”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工程项目收益。该预计收益为项目预期可获收入减去项目的预计总成本。公司通过“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 EPC 项目”的实施,预计可获得11,273.55万元的收益。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完工,部分分包工程款项将于双方完成结算后支付,故募集资金在报告期末尚未支付完毕。

  注2:“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水环境修复提升工程-人工湿地修复 EPC 项目”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工程项目收益。该预计收益为项目预期可获收入减去项目的预计总成本。公司通过“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水环境修复提升工程-人工湿地修复 EPC 项目”的实施,预计可获得989.87万元收益。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处于正常施工中。“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水环境修复提升工程-人工湿地修复 EPC 项目”当期收益为负值,主要是由于业主对工程进行部分审减,且部分工程项目发生工艺变化且受到2023年夏季北方严重汛期影响,导致项目成本增加。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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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并扣除手续费等,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证券代码:300958证券简称:建工修复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发生交易金额不超过2,283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长路刚先生担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此项议案回避表决。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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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截止披露日发生金额为公司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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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建工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建工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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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建工培训中心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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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建工培训中心同受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二款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五条第二款关于关联方的规定,建工培训中心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交易内容:该公司为修复公司提供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管理员、测量员、建造师等相关专业培训。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校(以下简称“建工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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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建工党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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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建工党校同受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二款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五条第二款关于关联方的规定,建工培训中心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交易内容:该公司为修复公司提供理论及相关工程专业培训。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北京建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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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建工物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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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建工物业同受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二款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五条第二款关于关联方的规定,建工物业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交易内容:建工物业为公司办公室提供维修、水电供应、停车管理等服务。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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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建工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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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一款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五条第一款关于关联方的规定,建工集团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交易内容:该公司为修复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等。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通过协商方式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北京国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空智选假日酒店分公司(以下简称“智选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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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智选酒店同受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二款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五条第二款关于关联方的规定,智选酒店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交易内容:预计该公司为公司提供临时住宿与餐饮服务。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天津渤化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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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天津渤化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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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吴渝女士担任天津渤化董事职务,且天津渤化为公司参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款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五条第三款关于关联方的规定,天津渤化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交易内容:该公司为公司提供工程分包、技术服务等。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通过询价或招投标方式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北京市建筑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设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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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设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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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设计公司同受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二款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五条第二款关于关联方的规定,设计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交易内容:预计该公司为修复公司提供设计服务。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八)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迪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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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依迪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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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原董事陈德清先生担任依迪亚公司董事,且持有依迪亚公司4.4%的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6条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五条第三款关于关联人的规定,依迪亚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向其采购相关咨询服务。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通过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九)南通国盛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国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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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南通国盛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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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南通国盛原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已经于2023年5月完成南通国盛股权转让,不再持有南通国盛任何股份,本公司原董事桂毅先生曾担任南通国盛董事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6条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五条第三款关于关联人的规定,南通国盛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向其采购项目技术服务。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通过询价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十)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新建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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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东新建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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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副总经理徐宏伟先生担任东新建邦董事职务,且东新建邦为公司参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款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五条第三款关于关联人的规定,东新建邦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向其采购项目咨询服务。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通过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十一)天津环投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环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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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天津环投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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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桂毅先生担任天津环投董事职务,且天津环投为公司参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款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五条第三款关于关联人的规定,天津环投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向其采购项目咨询服务。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通过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十二)陕西建邦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建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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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陕西建邦正在进行破产清算,暂无主要财务数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副总经理徐宏伟先生担任陕西建邦董事职务,且陕西建邦为公司参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款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五条第三款关于关联人的规定,东新建邦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交易内容:陕西建邦正在进行破产清算,公司暂未与其进行交易。

  除陕西建邦外,其他11家关联法人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充足的履约能力;向公司采购商品和服务的关联人具有较强的支付能力,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损失,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和采购商品/服务,采取市场化方式定价,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进行输送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实际发生时均以书面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活动中正常的业务往来需要而发生,在与上述公司交易的过程中遵循公允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2023年经营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明显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因上述交易而对其产生依赖关系,因此对公司独立性亦没有影响。

  五、独立董事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涉及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求所发生的,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交易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建工修复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先认可和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建工修复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会议审核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958证券简称:建工修复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3年全年实现的净利润72,051,140.65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349,601.30元,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提取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7,205,114.07元)计入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03,807,885.39元,减去2023年实施的2022年度现金分红派发的25,820,822.7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42,833,089.27元。

  基于《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保持稳定的利润分配。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股本156,736,5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8,494,916.32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现金股利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定,派现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958证券简称:建工修复公告编号:2024-010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一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4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翠莲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所做的各项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日常决策的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不存在关联监事,不需要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治理、日常管理、对外投资等事项均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实施,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性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一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4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路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管理层认真尽责,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在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刘洪跃先生、李广贺先生、黄张凯先生、王红旗先生还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年度报告相关的财务信息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路刚先生担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以及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股本156,736,5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8,494,916.32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现后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治理、日常管理、对外投资等事项均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实施,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其他上市披露相关财务审计工作,相关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审计工作业务量进行协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向工商银行(不超2亿元)、交通银行(不超2.5亿元)、农业银行(不超2.7亿元)、招商银行(不超1亿元)、中信银行(不超1.5亿元)、上海银行(不超1.5亿元)、广发银行(不超2亿元)、民生银行(不超1亿元)、平安银行(不超1亿元)、宁波银行(不超1亿元)、浦发银行(不超1亿元)、华夏银行(不超1亿元)、进出口银行(不超1.5亿元)、建设银行(不超1.2亿元)、北京银行(不超1.3亿元)、兴业银行(不超1亿元)、中国银行(不超0.8亿元)、杭州银行(不超1亿元))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保函(国内、国外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融资业务。融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间签署并履约的融资及其相关协议截止期限以双方协议约定为准,不因额度有效期到期而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的财务信息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4、 审议通过《关于海西州华昱环保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西州华昱环保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海西州华昱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5、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就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9)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0)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4年5月13日14:30在公司一层第一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958证券简称:建工修复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末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2024年第一季度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计提 2024年第一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1,041,847.54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工具的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计提方法:

  ■

  2.合同资产减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事项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21,041,847.54元,减少所有者权益21,041,847.5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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