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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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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拟使用不超过0.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本投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可以由公司使用,亦可以由公司子公司使用,但应按照自有资金、募集资金分别予以合并计算。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进行现金管理,其中:

  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2.安全性高;3.流动性好;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2.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5.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实施方式

  本次投资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说明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主要为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资金。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号)同意,截至2021年5月10日,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4,131,5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716,994.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351,671.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1,365,323.2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33号)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截止2023 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存管情况如下:

  ■

  2.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云南雄塑”指子公司“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实施现金管理安排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3,936.03万元,另外收取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929.8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6,251.75万元。

  考虑到相关募投项目后续使用资金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其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资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而无法达到预期收益。

  2.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将切实落实如下举措:

  1.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相关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在投资对象选择时,应严格筛选投资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理财产品;其中以募集资金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还应获取发行单位提供的保本承诺。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实施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0.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投资理财额度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2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0.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认为:

  1.雄塑科技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0.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雄塑科技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实施前,应取得所投资产品发行方的保本承诺。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雄塑科技公司章程》《雄塑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未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证券对雄塑科技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0.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6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5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7.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504.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5,986.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17.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010号)审验。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2017年完成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江西雄塑”指子公司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河南雄塑”指子公司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海南雄塑”指子公司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截至2021年5月1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已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131,567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716,994.7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351,671.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1,365,323.2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33号)审验。

  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云南雄塑”指子公司“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公司专户管理、审慎投资,2023年度,“云南年产7万吨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相关手续费)合计约76.94万元;“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相关手续费)合计约275.89万元。

  为持续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将各项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继续原专户管理且继续用于原募投项目。

  三、本次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继续用于原募投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有利于相关募投项目的进一步顺利实施与持续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公司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认为:雄塑科技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原募投项目,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雄塑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持续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中信证券对雄塑科技本次拟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无异议。

  五、报备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9亿元,并对授信额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实际担保期限与担保金额根据融资主合同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预计(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期)不超过人民币8.9亿元(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止。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贸易融资等。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

  注:1.“广西雄塑”指子公司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雄塑”指子公司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河南雄塑”指子公司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海南雄塑”指子公司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云南雄塑”指子公司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在上述预计的授信总额内,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与资金需求在各银行选择具体业务品种并进行授信额度调剂;3.上述雄塑科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70,000万元中,其中向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顺德龙江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申请办理累计500万元的链捷贷业务。

  (二)为部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

  针对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公司拟提供一定担保,具体担保明细详见下表:

  ■

  注:上述被担保方雄塑科技2024年度累计担保额度73,500万元中, 其中为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顺德龙江支行提供抵押担保额度为13,500万元。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2025年度授信担保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且在上述预计的担保总额内,公司将根据子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资金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三)相关事项审议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便于具体授信及担保事项的顺利进展,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处理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内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范围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工商登记信息

  ■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具体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业务情况与资金需求,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与担保额度预计金额范围内逐步签订相关协议,具体综合授信及担保合同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依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针对对外担保的实施情况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将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效率,更好地实现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安排;同时广西雄塑、江西雄塑、河南雄塑、海南雄塑、云南雄塑信用整体良好,未涉及其他或有事项风险,公司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9亿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广西雄塑、江西雄塑、河南雄塑、海南雄塑、云南雄塑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2.00%;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审议通过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1.9亿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44%。

  (二)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广东雄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充分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23,654,955.71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一)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023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074,818.63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643,621.16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19,428.70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11,768.77元。

  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为: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对于应收款项,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

  2023年,公司计提存货减值准备12,580,137.08元。对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方法为: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均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3,654,955.71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合并利润总额23,654,955.71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持续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7号》(财会〔2023〕21号)。《准则解释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确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要内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全权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等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等);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6)在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

  本次授权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若启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无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

  (一)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议案10、12、14需逐项表决。

  (二)独立董事述职作为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证券事务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邮政编码:528203。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应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传真号码:0757-81868063。

  (五)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2024年5日10日(星期五)14:10~14:25进行签到,14:25进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咨询: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人:邓家庆,联系电话:0757-81868066,邮箱地址:XS300599@126.com。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如下:

  1、投票代码:“350599”;

  2、投票简称:“雄塑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三: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依照本人/本公司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

  ■

  注:1、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议案10、12、14需逐项表决。)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具体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公司拟于2024年4月30日举办“雄塑科技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一)召开时间: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二)召开方式:网络远程

  (三)出席人员:董事长黄淦雄先生,董事、总经理郑光铧先生,独立董事沙辉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吴端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黎丹女士,保荐代表人王国威先生。

  (四)接入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征集问题事项

  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公司现就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敬请投资者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将有关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XS300599@126.com,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咨询方式

  如有不明事宜,欢迎拨打投资者关系电话热线0757-81868066。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本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范荣先生提交的正式书面辞职报告。范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范荣先生原定任期为2022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范荣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现有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范荣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生效之前,范荣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职责,但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范荣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规范运作等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上午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淦雄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章明秋先生、范荣先生、沙辉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27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报酬的议案》

  10.1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为:独立董事领取津贴,金额为人民币税前每人8万元/年,按季度发放。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章明秋先生、范荣先生、沙辉先生已回避表决。

  10.2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固定薪酬和绩效奖励组成。其中:薪酬为年薪设计值即年薪制,按年度12个月月均拆分为月薪标准,月薪标准由固定月薪+月度绩效+年终绩效奖金,根据集团薪酬管理制度,固定月薪和月度绩效均按月发放,年终绩效奖金结合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黄淦雄先生、黄锦禧先生、黄铭雄先生、郑光铧先生、吴端明先生、卢松涛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薪酬和绩效奖励组成。其中:薪酬为年薪设计值即年薪制,按年度12个月月均拆分为月薪标准,月薪标准由固定月薪+月度绩效+年终绩效奖金,根据集团薪酬管理制度,固定月薪和月度绩效均按月发放,年终绩效奖金结合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郑光铧先生、吴端明先生、卢松涛先生已回避表决。

  (十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12.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使用不超过0.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4.1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2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14: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大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27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分红导向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运行,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公司出具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制定为:全体监事薪酬由固定薪酬和绩效奖励组成。其中:薪酬为年薪设计值即年薪制,按年度12个月月均拆分为月薪标准,月薪标准由固定月薪+月度绩效+年终绩效奖金,根据集团薪酬管理制度,固定月薪和月度绩效均按月发放,年终绩效奖金结合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10.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使用不超过0.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继续用于原募投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有利于相关募投项目的进一步顺利实施与持续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2.1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2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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