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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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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20                                                  公司简称:隧道股份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决议,2023年末,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144,096,09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723,142,101.62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16,222,901,750.47元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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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分类

  公司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一2017),建筑业分为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公司工程施工、设计、投资板块属于建筑业中的土木工程建筑业。

  2、行业特点

  公司所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呈现出以下特点:

  (1)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

  我国城市化进程持续快速发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巨大。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体现城市综合发展实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目前,市政公用设施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仍较为薄弱,需要大量新建道路、排水、燃气管网等。此外,一些大城市的基础设施由于使用年限较长,面临着道路拓宽、管网升级改造的问题。《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重点支持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2)市政工程设计

  市政工程设计处于基建产业链的上游,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也将保持稳步发展态势。

  (3)市政工程施工

  市政工程施工包括越江隧道、轨道交通、燃气管线、公路施工等。

  ①越江隧道

  国内许多大城市都临江、河或湖而建,随着经济增长及城市扩张,跨江或跨河间往来日益密切,越江公路隧道由于环境污染小、运行速度快等优势,正成为许多城市解决跨江往来首选。盾构法是目前建造隧道较为成熟和先进的施工方法,国内许多城市建设或规划都采用盾构法建造隧道,如上海长江隧道、上海北横通道、珠海横琴马骝洲交通隧道、武汉三阳路隧道等。

  公司所在的长三角地区地处长江流域,城市化发展水平较高,城市交通建设的不断发展决定了该地区具有大量的越江、湖底隧道需求。

  此外,其他隧道施工领域也有良好的市场机遇,例如在水利水电隧道施工领域,由于我国地域广阔,水资源分布不均,北方地区严重缺水,因此引水项目前景广阔。

  ②轨道交通

  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城市轨道交通有地铁、轻轨、市郊铁路、有轨电车以及悬浮列车等多种类型,号称“城市交通的主动脉”。截止报告期末,全国已开通运营轨道交通的城市已达55个,线路306条,运营里程10,165.7公里。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深圳位居城市轨交发展水平前列,上海运营总里程达831公里。相对于传统的交通方式,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未来仍将保持增长态势。

  ③燃气管线

  目前,我国管道运输已成为继公路、铁路、水运和航空之后第五大交通运输方式,而燃气管道建设则是今后的一大亮点。

  ④公路施工

  公路是国民经济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政工程投资建设的重点领域。目前,中国公路网络已经基本形成,但还存在着总量不足和结构矛盾等突出问题。中国公路发展正处于加速成网的关键阶段,公路建设只会加强,不能削弱,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适度增加公路建设投资,将有利于稳增长、促就业政策落到实处。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隧道、轨道交通、路桥、燃气及新能源、水务、地下空间等城市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投资、传统及智慧运营养护业务,同时还包括与施工业务相配套的盾构(含数字盾构)设备制造业务,此外公司近年来还广泛涉足产业基金、融资租赁、保理等类金融业务,以及与智慧城市、智能交通相关的新兴数字信息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的业务板块如下图所示:

  ■

  (1)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包括工程施工、工程设计以及基建投资和运营三大子板块。

  ①工程施工业务

  目前公司工程施工业务主要分为地下业务及地上业务。

  地下业务方面,公司主要从事隧道、轨道交通、水务、能源和地下空间等大型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目前已承建的14米以上超大直径隧道工程项目已达到32项,代表项目如上海长江隧道、上海市域铁路机场联络线、杭州钱江隧道、武汉三阳路隧道、珠海马骝洲交通隧道等。凭借盾构法、沉管法、管幕法等领先工艺,公司已在国内外总集成、总承包建设隧道工程上百项,产品直径基本涵盖全球现有隧道工程的所有尺寸。

  轨道交通方面,公司已先后为南京、杭州、郑州、昆明、武汉、天津、乌鲁木齐、南昌等国内众多城市成功打造了当地首条地铁线路,累计推进里程约928公里。

  此外,公司还广泛从事引水隧道、电厂取排水隧道以及自来水、污水市政管道安装、城市燃气管线及设施施工安装业务等,代表项目包括上海青草沙水源地原水工程、上海竹园污水处理工程、上海市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

  地上业务方面,包括高速公路、铁路、道路、桥梁以及房屋建筑等。公司全面参与了上海市高架、道路、桥梁、机场、火车站交通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公司广泛参与建设了上海东海大桥、上海昆阳路大桥、江西南昌朝阳大桥,以及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浙江杭绍台高速公路、上海济阳路快速化改建、沪通铁路等重要工程。

  ②工程设计业务

  目前公司工程设计业务主要通过子公司一一城建设计集团和上能院开展,业务范围包括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市政工程、燃气管网、加氢站、天然气储气站、综合管廊、人防设计等地下空间的勘察、设计,以及相关高端咨询服务。

  ③基建投资和运营业务

  公司目前主要以PPP、BOT等方式参与国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运营,主要由下属子公司一一上海隧道、上海基建、城建投资、市政集团等开展,近年来公司已建、在建和运营的大中型项目(含BT、BOT、PPP模式)52项。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现有资质已完全覆盖公司现有业务范围,主要资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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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运营业务包括两方面,一是PPP等重资产项目的运营,二是以提供专业运营服务为主的轻资产运营。轻资产运营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城建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和城盾隧安地下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前者主要为市政道路桥梁、高速路网等基础设施提供设施维保、应急保障、智慧管养等运营服务;后者主要为隧道、轨道交通等地下基础设施提供应急抢险,安全运维管养服务。

  (2)设备制造业务

  公司盾构设备相关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一一上海城建隧道装备有限公司负责。公司生产的盾构设备,按品种分类,主要包括土压平衡盾构、泥水平衡盾构、复合型盾构、TBM、顶管机以及各种科研试验机等;按产品直径分类,包括直径7米左右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的盾构产品,直径11米以及14米以上适用于越江隧道的超大直径盾构产品。此外,公司还提供盾构产品的验收、维修、检测等服务。

  公司数字盾构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上海数字盾构技术创新中心开展,通过融合大数据、5G网络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施工信息的精准感知基础上,快速判断盾构状态并认知周边环境特征,实现盾构自动掘进。

  (3)融资租赁和保理业务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主要由全资孙公司一一上海元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责,主要围绕隧道股份产业链上下游,提供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经营性租赁服务,打造定制化金融解决方案;业务区域选择方面,聚焦公司传统重点市场区域,深耕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省份,同时积极布局其他重点潜力地区;行业选择上,主要围绕隧道股份产业链上下游,重点布局基建业务领域。

  保理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上海元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负责,晟元保理主要业务为正向保理和反向保理(暨供应链保理)。客户范围主要为公司体系内相关基建企业,及部分体系外关联企业。

  (4)数字信息业务

  公司数字信息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一一上海城建数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字集团基于高性能的CIM城市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提供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解决方案、软硬件产品和系统集成的专业服务。主要业务及产品从项目级建筑信息化技术应用到城市级智能监管平台,覆盖数字化咨询、智慧基建、智慧交通、智慧环境、韧性城市、智慧医疗、数据治理、智能化安装等多个领域。

  2、公司业务经营模式

  (1)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①工程施工及设计业务

  行业主要的经营模式有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

  工程总承包模式,即总承包商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合同规定了勘察设计、原材料采购、施工、项目管理等工程各环节的内容。总承包商再将合同部分内容分包给有资质的分包商。分包商由总承包商统一协调、管理,以分包合同对总承包商负责,总承包商以总承包合同对业主负责。工程总承包是建筑企业基于纵向一体化战略的模式,有利于控制项目投资、加快建设周期、提高管理效率。

  施工总承包模式指总承包商仅对工程施工进行总承包,勘察设计、原材料采购等环节由业主负责。

  专业承包模式指专业施工单位就建设项目的某些分项工程(如:桩基工程、防水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安装工程、通风管道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等)实施专业承包。

  ②基建投资和运营业务

  公司目前主要为PPP投资模式。

  PPP投资模式(公私合作模式):公共政府部门与企业合作模式,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项目签定特许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

  (2)设备制造业务

  盾构制造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即通过设备的需求量确定设备的生产规模。具体模式为:在业务获得阶段,通过向目标客户投标的方式确定购买数量,并与客户签订购买合同;设备生产阶段,在编制设计方案的基础上,按照设备生产量采购相关材料并安排生产;生产完成后进行测试、安装并移交相关设备;此外,在设备使用期,制造商还可为客户提供设备的操作培训、维护以及质量跟踪等服务。

  (3)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

  融资租赁行业主要的经营模式有售后回租、直接租赁、经营性租赁模式等。

  售后回租模式,是指承租人为了实现融资的目的,将其自有物的所有权转让给出租人,再从出租人处租回该物使用,并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方式。

  直接租赁模式,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方式。

  经营性租赁模式,是指出租人将自己经营的租赁资产进行反复出租给不同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直至资产报废或淘汰为止的交易方式。

  保理业务是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正向保理业务的债权人是公司成员单位,反向保理(暨供应链保理)的债权人是公司成员单位供应商。

  (4)数字信息业务

  数字信息业务主要的经营模式有合同项目模式、通用产品模式、运营模式等。

  合同项目模式:为主要的经营模式,即开发方与需求方签订合同开发指定项目,合同规定了客户需求、开发周期、验收条件等内容,项目的产权通常属于需求方。

  通用产品模式:即开发方立项出资研制产品(产权属于自己),产品具有一定的通用性,适合于所有目标消费群体。

  运营模式:通过用户不断地使用运营商的产品或服务,使运营商持续获益。

  3、质量控制评价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健全和完善安全健康低碳环保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满足GB/T19001-2016/IS09001:2015标准、GB/T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标准,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IS045001:2018/GB/T45001-20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等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标准要求,并通过了体系审核机构的认证。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成立了质量安全、环境管理监督小组,对工程施工过程全面管控、检查和监督,并持续加大日常内部质量检查、监督的力度,定期组织内部质量检查和互查,以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整体质量管理和实物质量水平。

  4、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于公司安全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新版安全管理体系覆盖全产业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邀请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专家为公司及子公司党政领导班子、职能部门负责人宣贯培训,聚焦“安全”、总览“体系”,推动公司上下深刻领会安全管理体系战略目标,准确把握安全管理体系核心要点,厘清安全责任边界、促进安全管控能力建设、推进供应链管理转型工作。公司子公司根据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对现有的安全管理进行了完善、改进和提升,建立了各自的安全体系管理手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193,254,649.8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8,826,184.5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12,555,420.9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35%,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93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达到161,915,650,211.4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937,325,356.51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焰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4-014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出席。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24年4月18日上午在上海市宛平南路1099号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3名监事和6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董事会同意:2023年末,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144,096,09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723,142,101.62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16,222,901,750.47元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本预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案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末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六)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6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80万元,无其他费用。

  (七)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张焰回避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人民币774,621.78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额度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议案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十四)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

  (十五)公司关于制订《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管理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十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二十)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报告,同意将公司2023年董事(不包括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独立董事和职工董事)、监事(不包括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的监事和职工监事)年度薪酬情况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对董事长张焰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张焰先生回避表决。);

  (2)对董事、总裁周文波先生(已离任)2023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十一)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并公告。会议审议内容包括:

  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7、《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额度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9、《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年度薪酬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4-015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

  ●本次监事会无监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本次监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召集、召开情况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24年4月18日上午在上海市宛平南路1099号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赛男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三)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预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情况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在制订2023年年度末期利润分配预案时作出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同时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

  (四)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该项预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五)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六)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八)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第一、三、四、五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4-017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国际准则趋同问题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即2023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通知,本次主要变动内容及影响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列示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该负债应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关于契约条件的信息,即契约条件的性质和企业应遵循契约条件的时间,以及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如果存在表明企业可能难以遵循契约条件的事实和情况,则应当予以披露。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供应商融资安排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1)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一一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下列信息:

  (a)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

  (b)报告期期初和期末的下列信息:

  ①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②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③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

  首次执行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且无需在首次执行本解释规定的年度报告中披露第(1)(b)项下②和③所要求的期初信息。企业无需在首次执行本解释规定的中期报告中披露第(1)项所要求的信息。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该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报表没有影响。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4-018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事务所的报酬事宜,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颖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淑辉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黎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上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上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上午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4-021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债券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

  具体情况如下:

  债券代码:115633

  债券简称:23隧道K1

  (一)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调整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不含临时补流)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

  ■

  (五)临时补流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六)募集资金合规使用情况

  ■

  债券代码:115902

  债券简称:23隧道K2

  (一)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调整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不含临时补流)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

  ■

  (五)临时补流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六)募集资金合规使用情况

  ■

  二、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

  (一)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

  1.报告期初,发行人合并口径应收的非因生产经营直接产生的对其他方的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以下简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0亿元;

  2.报告期内,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形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是√否

  3.报告期末,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合计0亿元。

  (二)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明细

  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占合并口径净资产的比例0%,是否超过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0%:

  □是√否

  (三)以前报告期内披露的回款安排的执行情况

  √完全执行□未完全执行

  三、负债情况

  (一)有息债务及其变动情况

  1.发行人债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发行人口径(非发行人合并范围口径)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52.61亿元和66.88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27.12%。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末发行人口径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50.64亿元,企业债券余额0.0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0.00亿元,且共有0.00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在2024年5至12月内到期或回售偿付。

  2.发行人合并口径有息债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346.10亿元和355.97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2.85%。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50.64亿元,企业债券余额0.0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0.00亿元,且共有0.00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在2024年5至12月内到期或回售偿付。

  3.境外债券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发行的境外债券余额0.00亿元人民币,且在2024年5至12月内到期的境外债券余额为0.00亿元人民币。

  (二)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逾期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息债务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逾期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变更情况

  □发生变更√未发生变更

  五、专项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一)发行人为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二)发行人为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三)发行人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四)发行人为扶贫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五)发行人为乡村振兴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六)发行人为一带一路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七)发行人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或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如勾选适用,请披露: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八)发行人为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九)发行人为纾困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十)发行人为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发行人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4-016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末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144,096,094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8,826,184.59元,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8,373,732.64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0,745,536.92元,增加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5,261.00元,加上2022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5,269,647,230.84元,扣除上年度对股东的分配848,905,945.38元,以及本年度中期对股东的分配314,409,609.4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6,946,043,852.09元,资本公积余额为6,459,001,416.54元。

  2023年年度末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144,096,09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723,142,101.62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16,222,901,750.47元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合计数为1,037,551,711.02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30%。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723,142,101.62元,同时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4-019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保证2024年度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本着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并与相关关联方实现资源共享,2024年度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774,621.78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上午,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预计的合理范围之内;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上午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焰先生回避表决。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上午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

  注:由于业务规模扩大,2023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部分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该子公司年初预计金额,但全部子公司的年度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出预计的总额度。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上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城建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注册资本:人民币134,397.0247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国有资产运作;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城建物资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18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楼梯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装卸搬运;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固体废物治理;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水泥生产;房地产开发经营;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上海住总住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从事建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混凝土制品、管道、保温材料、石膏制品、金属门窗、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制品、电动工具、钢材、水泥制品、五金电器、办公用品、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汽车配件的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混凝土切割(限分支机构经营),人工装卸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商品混凝土及制品、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制造、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上海地空防护设备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人防三防门、人防通风除湿设备、防火及环保产品(含加工、调试、安装销售)、销售机电设备(除专营)、钢材、五金工具、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上海隧盛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泥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装卸搬运;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上海住总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商品混凝土及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混凝土预制构件、管道、桥梁构件、成型钢筋、商品混凝土、砂浆、节能保温材料、石膏类制品、门窗、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建筑五金、电动工具、钢材、木材、水泥、沙石、五金电器、办公用品、金属材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再生集料、汽车配件的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泵送及泵管配件维修,仓储(除危险品),本单位货物运输,混凝土、构件、砂浆技术专业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混凝土粉碎、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码头装卸、汽车修理,附设分支机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上海住总建科化学建材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17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建材、建筑、化工专业方面的四技服务,自行研制混凝土外掺剂的的生产、销售、服务,与专业有关产品的代购代销(除危险品及专项),建材、木材、金属材料、建筑五金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上海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投资管理,商务咨询(除中介),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室内装饰,停车场(库)管理,品牌管理,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上海宝盛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参股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木材、机械设备、家用电器的销售,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上海城建集团印度基础设施私人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下属境外子公司。

  12、上海市地下空间开发实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6803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经营管理,清洁服务,机电设备维修,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装潢材料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上海益恒置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25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14、上海城建(江西)置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国内贸易,投资管理,商务咨询,会务服务,展览服务;室内装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除外)

  15、上海城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控股公司。注册资本:148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咨询;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交电、电器机械及器材销售,停车收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上海城建置业无锡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房地产咨询;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7、上海瑞钏置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参股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8、上海隧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67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生产加工,市政工程、地基与基础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隧道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防水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凭许可资质经营),从事机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机械设备维修(除专控),自有设备租赁,仓储管理(除危险品),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上海物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35267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营销策划,餐饮服务,会务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企业管理,国内贸易,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办公家具,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上海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39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室内环境检测;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名胜风景区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房地产经纪;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礼品花卉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1、上海汇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企业形象设计,公关活动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数码产品、通讯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五金、有色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材、家具、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混凝土、塑料制品、陶瓷制品、汽摩配件的销售,从事计算机软件、环保科技、建筑、建材、化工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维修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2、上海城建博远置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室内装饰,市政工程,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实业投资,商务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3、上海瑞行东岸置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控股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城镇化建设项目开发,商务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停车场经营管理,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4、上海益翔置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商务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5、上海浦东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参股公司。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预应力构件、砼制品、商品砼的制造加工、服务,建筑材料的销售,自有机械设备的租赁,金属材料的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6、上海瑞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7、上海城铭置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控股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8、上海沪水置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255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室内装潢,管道安装,给水设备安装、维修、销售,建筑材料、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销售,停车收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9、上海浦东供排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参股公司。注册资本:52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来水地下管线探测、市政建设项目管理、水务环保节能技术的服务及应用、相关水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0、上海市地下空间开发实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6803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经营管理,清洁服务,机电设备维修,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装潢材料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1、上海黄山合城置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控股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的融物租赁,物业管理,收费停车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2、上海瑞创锦荣置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17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3、上海瑞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控股公司。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商务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4、上海申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45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5、上海市市政工程机械厂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机械制造及维修,市政设施安装,维修,保养,钢结构件制作,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机械配件及材料的销售,市政工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6、上海市政工程印刷厂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69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打印复印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7、上海新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设备租赁,销售建筑装潢材料、日用五金、金属材料(除专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8、上海有源实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汽车、汽配、二手车经销、花卉、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机电产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销售,仓储管理,保洁服务,景观设计,物业服务,数据处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制冷空调维修,机械加工维修,仪器仪表修理,水电安装,网络工程,市政工程,通信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绿化养护、种植,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自有房屋租赁,保险咨询,机电设备安装、维修,房屋建设工程施工、通航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油漆建设工程作业、建筑防水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河湖整治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消防设施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9、上海自来水管线工程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9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城市绿化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具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上述交易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材料采购与销售、提供或接受劳务、施工总包、工程分包、房产租赁、受托管理资产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于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较强的专业单位,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控股股东对相关企业具有较强的协调管控能力,购销双方就日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相关法律文件,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同类业务所占比重较小,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4-020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隧道股份”或“公司”),以“承载城市梦想,建筑美好生活”为企业宗旨,围绕打造“全球最具价值创造力的城市建设运营综合服务商及其生态圈资源集成商”的战略愿景,不断创新、追求卓越,努力为客户、员工、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遵照国家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提质增效

  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隧道股份产业已广泛覆盖交通、建筑与房地产、水利水务、能源、地下空间、重大装备、绿色材料、数字化业务、建设金融等众多领域,并逐步打造出完备的基建全产业链生态,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核心竞争力体系。

  围绕国家战略和行业发展方向,公司持续优化研发环境,不断推进研发体系建设,公司现已形成“城市更新、数字盾构、智慧运营、新材料、双碳”五大科创中心,依托五大中心,全力推进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孵化,目前公司已拥有20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长期、持续和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近年来公司在同业中始终能保持较高的技术创新能力。

  2024年,隧道股份将以“五链融合”进一步助推核心优势再造。筑牢更强的产业链,深化与上下游的融合;激发更活的科创链,深化与市场开发的融合;构筑更优的数字链,深化对实体业务的赋能融合;打造更专的金融链,深化资本与产业发展需求的融合;凸显更宽的服务链,深化各板块间的协同融合。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作为国内主板第一家上市的基建企业,公司长期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及重大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分红政策,实施分红方案,给予投资者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近10年来,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当期归母净利润的30%。2023年,公司更是首次实施半年度中期分红。

  2024年,公司将在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规划,继续坚持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含中期分红),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三、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优化信息披露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借助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多个渠道,全方位展示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未来公司将持续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互动的深度和广度,增进投资者了解和认同。同时,公司将根据上海市国资委监管要求,加强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体系建设,正式编制和发布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展现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实践与成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识。

  四、强化公司治理与风险管控

  公司一贯重视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始终秉承规范运作、合规经营的发展理念,作为建筑企业,风险管控的基因始终深植于企业发展的方方面面。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体系,从上至下强化合规建设,积极组织董监高等关键管理人员参加证监局、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种培训,普及最新法规信息和监管案例。公司还将及时修订内部管理制度,赋予独立董事更广泛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确保面对内外部环境变化时能够迅速有效应对,并且通过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目标考核体系,确保经营效益与股东回报相匹配,切实落实公司战略目标,提升整体核心竞争力。

  五、控股股东及公司第二大股东关于公司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

  公司于近日分别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的承诺函:

  基于对隧道股份的战略布局和长期发展的信心,城建集团承诺目前没有减持所持有的隧道股份股票的计划,并在未来12个月内不会减持所持隧道股份的股票;国盛集团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不会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隧道股份股票。

  本公司将持续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的相关举措,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保障投资者权益,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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