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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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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37                                        公司简称:东方明珠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414,500,2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52,600,384股后为3,361,899,817股,公司以此为基数,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05,141,967.06元(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483,879,585.65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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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党和国家积极推动数字化战略布局,促进数字化新型文化业态发展

  目前我国数字经济已迈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文化传媒领域也在积极推进文化数字化建设国家战略。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要打造自信繁荣的数字文化,大力发展网络文化,加强优质网络文化产品供给,要提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打造若干综合性数字文化展示平台,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要普及数字生活智能化,打造智慧便民生活圈、新型数字消费业态、面向未来的智能化沉浸式服务体验。工信部、广电总局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目标到2030年,我国视听电子产业整体实力进入全球前列,技术创新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构建现代化视听电子产业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要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思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大力提升文化软实力。宣传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全面打造文化自信自强的上海样本,全力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上海文化品牌。在政策指引下,文化传媒、文化旅游等行业将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积极践行媒体融合,培育新型文化业态。

  (2)融合媒体全方位提升消费者体验,智慧运营加速推进,影视内容呈现形式及生产模式进一步丰富

  2023年,媒体网络全行业从管理规范、技术应用等多个层面着力提升用户体验,从4月份《治理智能电视“套娃”式收费问题推进互联网电视传播秩序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的出台,到8月份电视治理工作第一阶段启动,最后到年底完成阶段性目标,原先粗犷的发展模式被重新塑形,进一步强化了播出安全、版权合规与用户体验,电视大屏进入规范化发展新阶段。伴随治理工作走向深入,媒体运营不断规范,势必推动行业有序竞争,高品质内容供给渠道更加通畅,视听服务企业加速推进智慧运营的发展策略,业务创新迎来良好转型契机,用户服务的理念与实践更新换代。另一方面,影视内容行业伴随平台技术升级加快迭代,呈现形式上,微短剧、互动剧等新形态层出不穷;生产模式上,伴随人工智能的崛起,影视剧选题、剧本创作、制作全链条生产效率大幅提升。

  (3)广电5G初步形成发展新格局,“有线+5G”蓬勃发展

  2023年,中国广电在5G网络、应用、终端等方面稳步推进中,贯彻广电特色差异化发展理念,取得了较大进展。根据公开信息,5G用户累计达到2000万,实现了固话首呼,建成了59万个700MHz基站,完成31家省级分公司注册,开启5G新通话业务,打通携号转网“堵点”,广电网络全国性基础业务支撑能力全面升级,正式形成全业务运营体系。全业务运营体系的形成对于中国广电而言意义重大,在有线电视用户业务层面,有助于遏制用户回落的趋势;在品牌建设与影响力层面,各省网业务的打通与智慧广电的逐渐形成有助于为中国广电积累和吸引更多新用户;在融合发展方面,全业务体系的形成将为广电核心网、国家文化专网和“智慧广电+”提供更多契机。

  (4)文旅行业全面复苏,文旅融合的进一步加深带动产业价值的释放,更好地赋能城市经济增长和人民美好生活

  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培育智能家居、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等新的消费增长点”。2023年国内旅游市场全面复苏,据中国旅游研究院测算,全国旅游经济运行综合指数已经接近2019年的同期水平,预计全年国内旅游人数和收入将分别达到2019年的80.25%和85.59%。受航空运力影响,出入境旅游逐步恢复中,预计入出境旅游人次和国际旅游收入将分别恢复到2019年的65%和59%。2023年国内旅游供给整体呈现文旅融合、内容创新多元、存量优化和增量拉动并举的特征及趋势。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国内旅游提升计划(2023一2025年)》指出,当前阶段主要任务有加强国内旅游宣传推广,优化旅游产品结构,打造优质旅游目的地,指导推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促进旅游新业态有序发展,推进“旅游+”和“+旅游”,推动旅游业区域协调发展,改善旅游消费体验,推动优化景区预约管理制度等。

  党的二十大提出了“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明确要求,随着国内旅游全面复苏,文旅内容创作高度繁荣,“尔滨”“淄博烧烤”等旅游城市的现象级爆火,是互联网内容营销策略下的具象缩影。内容平台现已成为用户获取旅游信息和决策参考的重要渠道,内容营销更是文旅产业转型升级不可或缺的核心能力。行业参与者基于自身产业链资源,主动将景区运营及媒体内容优势进行结合,积极打造高质量的内容营销及运营能力,通过全渠道运营管理销售特色文旅产品。

  (5)上海展会产业前景较好,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上海作为国家中心城市,会议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国际化会展蓬勃发展。《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推动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国际会展之都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提出,对会展及相关行业高水平发展给予信心和动力。据上海市商务委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上海共举办各类展览活动681个,在全球会议目的地竞争力指数总排行榜中,上海位列大中华区第三位。

  (6)大型演艺演出市场恢复良好,带动文旅全产业链成为城市消费增长“新引擎”

  2023年被称为国内演出市场“大年”。根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营业性演出共34.24万场,较去年同期增长278.76%,演出票房收入315.4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53.74%,且均远超2019年,全年增长态势继续维持。大型演出另一大突出特点是激发本土城市文旅消费全产业链更大潜能,带动“演出经济”蓬勃发展。《2023上半年全国演出市场简报》数据显示,知名歌手演唱会的观众中,跨城观演比例达40%至70%不等,在外出驱动以及多人出行两种因素的驱动下,“演唱会+文旅”已经成为年度消费热点。

  (7)线上零售增长趋稳,竞争进一步加剧,购物渠道个性化、多元化发展

  2023年我国网上零售额15.42万亿元,同比增长11%,连续11年成为全球第一大网络零售市场。其中,实物商品网零占社零比重增至27.6%,创历史新高。中国零售行业在历经多年的变革与发展后,呈现出趋稳态势,行业参与者间竞争加剧。首先,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大多数零售业态在加速向电商和新零售转型,零售行业的线上线下融合程度进一步加深,平台与传统实体店面、供应链、前置仓等合作模式不断创新,涌现出一系列新型零售模式;其次,私域流量运营得到重视,通过构建会员体系、提供个性化服务等方式提高用户黏性;再次,全行业积极探索成本效率持续优化,以大模型AI等技术为核心,将全方位提升零售体系的各个环节,比如通过大数据分析市场需求、供应链优化管理、营销自动化、客服智能化、商品欺诈检测、合规监控等。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智慧广电生态体系,持续推进媒体融合及产业融合,同时牢牢抓住数字化转型契机,探索产业发展新机遇。公司依托亿级规模用户,联手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SMG),立足智慧广电业务及文化消费业务,通过创新产品体系、拓展营销渠道、提升数字化能力等方式,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的文娱消费产品及服务,以满足广大用户不断增长的文化娱乐消费需求及体验。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调整业务布局,形成以融合媒体、智慧广电5G为主的智慧广电业务,以及以零售、文旅、文化地产为主的文化消费业务,具体如下:

  1 智慧广电业务

  (1)融合媒体业务

  业务涵盖内容生产、运营、媒体渠道业务(互联网平台运营、IPTV渠道运营、有线电视运营等)。

  紧跟智慧广电转型发展契机,构建全媒体生态竞争能力。融合媒体业务以全媒体渠道矩阵为核心,整合产品、内容、服务等核心资源,加快打造一系列多终端、多形态、多功能的融合媒体平台产品,以“内容+产品和服务”的模式,为用户提供优质生活方式的解决方案,探索广电媒体融合转型的新模式。同时,坚持持续输出优质内容,以满足大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

  (2)智慧广电5G业务

  以广电5G网络为主要载体,持续推进广电5G建设等重要任务,推进自身业务转型升级,提升在行业及区域的影响力。智慧广电5G业务将基于广电特色及广电优势,形成以5G网络和技术为核心的差异化产品及服务解决方案,快速推进5G用户的发展,在不断提升C端用户的通讯及文娱消费体验的同时,为政企用户提供有效的行业解决方案,努力实现向全业务运营商的转型发展。

  2 文化消费业务

  (1)文化旅游业务

  公司拥有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东方滨江大酒店)、奔驰文化中心、东方绿舟等多个上海稀缺标志性文化旅游资源,一方面通过观光游览、浦江游览、酒店餐饮、会务会展、现场演艺、国际国内旅游、度假休闲、户外拓展等文化旅游业务满足用户的文旅需求,并通过持续整合内外部优质文旅资源,打造沉浸式演出、场景式体验、线下赛事等一系列线下创新项目持续升级产品及运营模式,提升用户体验;另一方面,通过加快数字化建设,提升运营能级,升级文旅消费业务模式,并实现业务间的有效联动。

  (2)零售业务

  公司以数字化为核心手段,围绕用户需求,持续推进业务转型发展。公司零售业务以视频为主要传播方式,通过配套内容的商品体系和供应链构建,实现内容产品的商业价值变现;同时聚焦数据与流量的价值创新,构建媒体网络的价值体系,通过升级智慧运营场景,用内容产品重构连接力,实现品效合一。

  (3)文化地产业务

  作为股份公司传媒产业基座,立足文化传媒产业优势,在上海地区打造多个智慧文化产业集聚区,并提供相应的文化产业配套服务,为各业务发展提供更多的战略布局空间,成为公司全产业链聚合发展的落脚点。

  公司的市场地位及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

  公司作为大型国有文化传媒上市企业,蝉联“中国互联网综合实力前百家企业”,并连续12年入选“全国文化企业三十强”。

  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全渠道视频集成与分发平台,运营上海地区广电5G网络服务,拥有上海地区独具特色的文旅消费资源,汇聚视频内容、广告、游戏、购物、教育等多元内容及服务,形成线上线下全产业链布局与一体化运营能力,并实现广泛的用户覆盖,在当前流量见顶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公司的业务及能力有利于低成本触达用户,并通过强化用户运营、丰富商业化模式不断挖掘用户价值,实现产业价值最大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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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面对行业机遇与挑战,公司持续攻坚克难,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智慧广电及文化消费业务全面发展。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7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02亿元。

  (一)践行主流媒体使命,把握主流舆论

  公司作为党媒国企,始终坚持高政治站位,做大做强主流思想舆论,走好全媒体时代的群众路线,通过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坚持内外宣联动讲好中国故事。报告期内,公司圆满完成全国、地方两会等重大主题和活动的宣传任务,获得各级主管部门高度肯定。公司多个国际传播项目获得上海市“中华文化走出去”专项扶持资金,多个作品获银鸽奖。

  (二)持续深化融合媒体平台的运营及服务,紧抓广电5G发展契机实现业务新突破

  1、融合媒体业务深化内容和服务建设,加快数字产业化发展进程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全媒体渠道矩阵及全产业布局优势,持续不懈推进融合媒体业务,着力提升业务数字产业化发展,优化渠道、内容、技术、运营举措,实现全平台价值提升。

  (1)内容创制方面,公司坚守主流媒体主阵地,紧密围绕内容创制和版权运营主业,积极应对复杂的行业环境,持续提升优势影视内容生产及运营的核心竞争力,并在聚焦主制项目开发、重大题材创作的同时积极探索短剧、短视频等新型内容形态。报告期内,公司守正创新,打造舞剧纪实电影《永不消逝的电波》,积极拓展舞剧大IP的丰富度和延展性,传播上海红色文化,打响上海文化品牌。公司完成多个主投主控项目的播出工作,强化IP储备,持续夯实优质内容创制核心能力。在全球渠道发行方面,继续围绕关于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文化大都市的要求,发挥外宣平台的窗口作用,积极推动海外业务与国内业务的联动,持续打造“国家文化重点项目”影响力,并荣获2023-202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称号。

  (2)融合媒体平台运营方面,继续推进流媒体内容和服务建设。积极落实IPTV、互联网电视行业秩序整治规范工作,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围绕构建家庭电视一体化运营体系目标,打通IPTV和有线互动点播的内容、技术平台,从精细化运营迈向数字化经营,用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提升生产效率、指导内容运营和策划,夯实业务保障能力;严治理强执行,“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获广电总局高度认可。深耕多元云端产品,探索私域流量经营新方法,持续推进“云电竞”“云演艺”“云教育”运营,并推进“中国越剧”“BesTV爱乐”“BesTV垂钓”“百家听”等优质垂类产品的落地。夯实数据基础和平台能力,提速数智化技术升级,深入数据分析和挖掘,完善数据产品功能。

  2、智慧广电5G业务蓬勃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开启“有线+无线”融合发展新格局,在持续推动用户规模增长的同时,强化全业务融合发展方向,实现了5G用户数超百万、固话语音试商用开通、5G教育数智专网落地等多方面的突破;全面提振固网业务,通过网络技术和业务产品迭代升级,提升网络能级,满足高带宽产品市场需求,提升用户体验;建设“基于5G+互联网接入的政务外网无线网”系统平台,围绕产品体系创新,打造5G政企业务新业态。

  (三)抓住行业机遇,持续推进产品及运营创新,打造长三角文化消费新标杆

  文旅业务方面,围绕提升用户体验持续推进产品及运营创新,打造深层次消费新模式,同时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为用户提供线上、线下的多元体验。首先,通过产品更新、项目升级、拓展数字化全新应用场景,打造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提供丰富的文旅服务,成为时尚文化网红打卡地及长三角文化新标杆;其次,休闲度假及酒店业务方面,进一步塑造特色差异化品牌价值和旅游新IP,整合营销、服务及管理模式,多维度打造深层次的“快乐体验+健康文旅”新模式,为游客提供更舒适的休闲度假空间;第三,酒店及会议业务全年多次圆满完成重大接待任务,彰显了会议服务行业的金字招牌;第四,演艺演出业务活动类型逐步恢复,演艺演出业务同时带动包厢销售和商业化招商进展。同时,公司持续强化数字化建设赋能产业发展,通过数字化赋能,提高景区、场馆、酒店等文旅业态运营效率,为游客提供智能化的旅游消费场景和更高质量的旅游消费服务。

  随着经济复苏的大环境,零售业务经历了深度的转型和改革。虽然面临诸多挑战,但公司积极扩展内容电商和直播带货领域,优化运营,利用自身的专业资源,提升了网络直播和短视频等多样化内容的制作和推广能力,推出了自有品牌“东方私厨”的预制菜,逐步构建自有产品矩阵,通过社区团购、本地生活等新业务吸引了新顾客,通过乡村振兴项目积极探索新的收入来源和模式。

  文化地产业务方面,东方智媒城、东方明珠数字影视制作基地、东方明珠创智中心等多个重点项目建设和运营工作有序推进。报告期内,东方智媒城入选2023年上海市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公司将持续发挥产业资源优势,全力推进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在服务相关领域企业的同时,不断赢得自身新的经济增长点。随着上述重点项目入市,公司逐步充实项目运营管理模式,形成文化地产业务亮点和运营模式,成为东方明珠全产业链聚合发展的落脚点。

  (四)整合优势资源,寻求共促共赢,拓展新业务合作形式

  报告期内,SMG与诸多产业集团、金融机构等建立了一系列合作。作为SMG旗下的产业平台和资本平台,公司积极探索现有优势资源的整合升级,努力寻求共促共赢的切入点,围绕创新产品体系、拓展营销渠道、数字转型升级等领域,探寻深度合作共创模式,不断推出符合消费升级需求的产品与服务。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完成对老凤祥的股权投资,进一步深化“消费+文化” “时尚+文化”产业合作,双方在品牌和资源联合的基础上,共同探索多领域、多层次、多形态的合作模式,带动流量和消费变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投资基金,认购中经社股权,进一步实施文化产业战略布局。

  (五)持续推进能力体系建设,塑造竞争优势;同时继续降本增效,提升业务盈利能力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及业务经营现状,结合二十大精神内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持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为长期目标,推进各业务能力体系建设,持续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同时,加强成本费用管控,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改进采购模式、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合理减少运营消耗等,多措并举,实现提质增效,以管理耕效益。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宋炯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 4 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4-01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4年4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8名,实际表决8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基于长期战略发展和短期投资者回报,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14,500,2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52,600,384股后,以3,361,899,817股为基数,公司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05,141,967.06元(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483,879,585.65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二个月内实施完毕。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宋炯明先生、刘晓峰先生、王磊卿先生、钟璟女士、黄凯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确认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60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100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4年度业务报酬。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提升资金实际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拟对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信托计划、基金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等。

  授权期限:自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宋炯明先生、刘晓峰先生、王磊卿先生、钟璟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宋炯明先生、刘晓峰先生、王磊卿先生、钟璟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24年度对外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债务融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3.7%。融资方式包括: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贷款、贸易融资、保函、备用信用证等。

  授权有效期:自本次2024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分配方案》

  2023年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分配方案是根据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据确认,根据分配方案先预发80%绩效奖金,后续20%待年报审计结束后做最终确认和调整补发。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需按不低于年终奖总额80%部分(税前)的30%金额,自行承担增持公司股份费用,在2024年第一季度完成增持。

  上述增持已于2024年3月1日完成。

  董事刘晓峰先生、黄凯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21)。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三、四、五、六、七、十一、十四、十六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4-014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派送红股0股,转增0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1,868,659.87元,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4,089,021,552.71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14,500,2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52,600,384股后,以3,361,899,817股为基数,公司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05,141,967.06元(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483,879,585.65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故公司计算现金分红的总股本基数为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数量。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0.54%。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二个月内实施完毕。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日常运营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4-016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为规范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均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宋炯明先生、刘晓峰先生、王磊卿先生、钟璟女士、黄凯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3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为83,805万元,在批准控制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2023年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每日余额的限额不高于人民币50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每日余额的限额不高于人民币50亿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公司与财务公司2023年实际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在财务公司日最高存款余额为23.82亿元。

  (2)公司在财务公司日最高贷款余额为2.56亿元。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21.96亿元,贷款余额为2.56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与2023年度实际发生额对比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2024年交易金额预计如下:

  (1)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占同类业务比例29%,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21.96亿元,上年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为23.82亿元,占同类业务比例31%。

  (2)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占同类业务比例50%,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贷款余额为2.56亿元,上年实际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贷款余额2.56亿元,占同类业务比例11%。

  (3)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的每日使用余额及其他金融业务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用于贷款、保函、咨询业务等。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SMG”)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298号

  法定代表人:沈军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及衍生品开发、销售,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播电视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广播电视设备租赁、经营,承办大型活动、舞美制作、会议会展服务,网络传输,网站运营,现场演艺,演艺经纪,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投资管理,文化用品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6.69%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

  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5,934,153万元,归母净资产1,701,315万元;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1,246,416万元,归母净利润-110,403万元。

  (二)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号3幢1楼

  法定代表人:钟璟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法人,因此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791,632.43万元,净资产108,511.23万元;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4,832.52万元,净利润642.24万元。

  (三)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1.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兆驰”)

  注册资本:人民币452,694.0607万元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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