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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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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011                   公司简称:新光光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2023年,公司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下坚持聚焦主业发展,各分支机构利用地域优势加快客户响应速度并贴近客户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经营管理层积极推动产品开发、项目交付等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实现营业总收入16,222.90万元,同比增长8.25%。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在主营业务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导致研发费用增加,同时随着收入的增长和个别客户的账龄增加导致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6.79万元,同比下降58.76%。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主营业务领域持续增强科创属性,不断进行技术攻关和产品创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总数204人,累计投入研发费用4,204.27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7.37%,在各专业方向的技术攻关方面均取得不同程度进展,新增获得授权专利10件,授权软件著作权12件(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年度内,公司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光学目标仿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首批省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某仿真项目被认定为省级首台套产品、省两新党组织示范点、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等多项荣誉,持续发挥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示范作用。综上,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24年“打好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攻坚战”、“抓好军队建设‘十四五’规划执行” ,五年规划与2027年国防建设目标的计划性,将对未来几年军工行业的需求形成明确约束和指引,在强国必须强军的指导下,强军目标已上升至新的战略高度,军工行业将具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国际局势错乱交织,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俄乌战争、巴以冲突延宕,红海局势复杂紧张,叠加全球多国陆续举行重要选举、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多国军费依旧维持增长。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竞争环境,在我军部队加强演习提升实战水平、军工行业技术升级需求紧迫的双重牵引下,我国军工行业将处于历史性的发展机遇期。

  公司始终秉持务实创新、团结奋进的核心价值观服务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在光学制导、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光电专用测试以及激光对抗等领域拥有着多项领先的核心技术,有效支撑了多个重点武器装备型号任务的研发、生产和装备,并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增强科技创新驱动力,且近年来将多年积累的先进军用技术向其他领域转化,为此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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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将像方扫描成像制导技术、多光学波段合成技术等先进光电技术应用于光学制导类武器批产和研制的企业,致力于服务国防科技工业先进武器系统研制等领域,专注于为武器系统研制提供光学制导、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激光对抗和光电专用测试等方向的高精尖组件、装置、系统和解决方案。同时,近年来公司将多年积累的先进军用技术向其他领域转化,结合自身在光电领域的研发优势及市场需求,针对电力检测、森林防火、野生动物检测等民用领域进行了产品开发。公司业务及产品主要包括:

  1、光学制导系统业务

  公司具备研发可见光、红外、激光、多模复合光学制导系统的能力。实际控制人康为民先生在国内首次提出了基于像方扫描原理的光学成像制导新技术,并实现了工程化应用;通过像空间的小范围扫描解决了物空间的大视场成像问题,保证了光学制导系统在高速条件下可获得满足识别与跟踪要求的高角分辨率图像,从而保证武器装备的命中精度。公司成功将直接稳像技术应用于光学制导,应用于多个重点型号装备,实现了红外探测装置光机结构的进一步小型化,其中为某新型号研制的工程样机,于2023年完成了全部功能闭环测试和地面内场试验并达到了预期,预计在2024年将进一步开展性能提升工作。公司经过多年持续研发创新,在非恒温场光学无热化和无压化设计、高速扫描及像移补偿、空间折转光路设计与坐标解耦、高温窗口非均匀性校正补偿、低成本成像导引等关键技术取得不同程度技术突破,并实现工程化应用,公司多项关键技术有效支撑了多个重点导弹型号任务的研发、生产和装备。公司的光学制导系统主要分为光学成像和非成像制导两种类型,成像制导类产品包括中波红外成像、长波红外成像、可见光成像制导及复合制导,非成像制导产品目前主要指半主动激光制导;根据客户的不同需要,公司研发并批量配套光学制导组件、装置和分系统。

  2、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系统业务

  公司根据光学探测、制导技术的发展趋势,梳理总结光学仿真需求,制定了模拟仿真方向技术规划,通过技术积累、研发力量投入以及新技术开发等,进一步提升光学仿真产品的性能,为武器装备的基础性能指标检测、极限指标测试验证及实际应用环境条件下的性能评估提供更加准确和可靠的试验条件。

  典型产品包括可见光光学成像制导模拟器;红外中波、长波光学制导模拟器;激光模拟器;红外-可见光、红外-紫外、红外-激光、红外-雷达等多波段复合制导模拟仿真系统;特殊应用环境(低冷、真空)下光学模拟器;光环境模拟:太阳模拟器、月亮模拟器、星模拟器、地物辐射模拟器等;配合被测目标的需求,研制多谱段模拟仿真设备,细分了仿真的能量辐射信息。可以逼真地模拟复杂作战场景,应用于先进武器系统的研制,有效缩短武器装备的研制周期、降低研制成本、减少试验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已研制四代系列产品,部分指标超过国外同类产品,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

  在国防军工领域公司作为参研单位,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产品已经得到广泛应用,持续不断的创新使公司与军工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得到客户高度认可。

  3、激光对抗系统业务

  围绕激光对抗应用需求,公司攻克了激光空间合束技术、基于同波段的激光发射/接收成像共口径设计技术、热效应控制补偿技术、激光杂散光抑制技术、小型化激光红外干扰技术、高能激光系统便携式应用核心技术、 AI多目标智能图像识别、智能跟踪技术、空间光调制技术等关键技术难关。公司目前已经完成了国内多台套激光发射系统的样机研制工作,突破多项关键技术难点,技术水平位居国内前列。实现在动平台上对运动目标进行成像、捕获、跟踪和瞄准,并完成精准毁伤。可为多平台、多领域、多任务高、中、低率激光对抗系统的研制提供关键技术支撑,对打造国防新利器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4、光电专用测试设备产品

  公司在光电专用测试设备的研发、设计和制造方面,拥有丰富的研制经验和雄厚的技术基础。研制成功多类型,可适应总体单位及军方等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的光电检测设备。公司目前已开发四随检测、光学性能检测、产线检测、阵地检测四个检测方向的检测设备,可满足包括空间相对角度测量、辐射率检测、光学系统成像指标检测、不同波段光学制导系统产线检测、阵地快速光学检测的要求。其中多款光电专用测试设备已实现批量生产,为被测设备定型、批产贮存和使用各环节提供测试技术支持和装备支撑,具备检测精度高、覆盖范围宽、操作便捷、性能可靠等优点。

  公司具备将光电专用测试设备系列化、模块化的能力,并不断向光电专用测试类设备的“小型化、通用化、系列化、模块化”方向发展。

  5、其他应用领域技术及产品

  公司将多年服务于国防和航空航天领域的军用光电技术向民用技术应用转化,衍生出电力检测、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边海防、机器人巡检、无人机巡检等多种民用高端智能光电产品,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基于研发的物联网平台、巡检平台、智能分析平台,产品可广泛服务于工业、农业、环境检测、智能制造、要地安防等多种行业应用场景。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产品的设计、研发;设计验证成功后,按照相关设计,采购原材料、零部件等物料,加工为半成品;经过检验、装调、测试等环节,完成产品的制造并销售给客户。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增值部分即为公司的盈利来源。

  2、采购模式

  公司依据产品销售订单,分解为采购任务并采购相关原材料,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光学材料、金属原材料、电气元件、软件和结构件等。

  3、生产模式

  公司军用产品实行“以任务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需求情况,进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公司生产模式适应军工领域多品种、小批量、短交期、严要求的特点。报告期内的民用产品,公司按市场预估制造一定数量的产品库存,用于市场销售;当库存数量低于安全库存时,内部下达计划进行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面向军工领域,其特点是客户对产品可靠性、产品一致性、归零溯源能力、支持服务能力要求极高,为保证与客户沟通的有效性,充分理解客户的需求,公司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其他应用领域产品因尚处于市场开发和推广阶段,后续随着产品的推广,采用直销、代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销售。

  5、结算模式

  公司采用统收统支的结算模式,总部设立财务部,对所有收入和支出进行统一管理。型号配套产品有价格管控要求,按暂定价签订合同并核算,待军方审定价格后,再与客户签订补价协议或取得补价通知进行补价结算的当期确认收入(审定价收入减前期已累计确认收入)。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行业发展阶段

  (1)军工电子信息行业发展阶段

  国防科技工业作为国家战略性高技术产业,涵盖核、航天、航空、兵器、船舶、电子六大行业和中国各大军工集团,是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的脊梁,是国防现代化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是国家创新体系和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所处行业为军工电子信息行业,作为国防科技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军工电子信息行业发展现状、规律、特点、趋势与国防科技工业总体保持一致。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坚持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加快军事理论现代化、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军事人员现代化、武器装备现代化……有效履行新时代人民军队使命任务。全面加强练兵备战,提高人民军队打赢能力。优化联合作战指挥体系,推进侦察预警、联合打击、战场支撑、综合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实战化军事训练,深化联合训练、对抗训练、科技练兵。”军工电子信息行业承担着“信息系统一体化、武器装备信息化、信息装备武器化、信息基础设施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任务,军工电子信息化水平决定现代战争走向,强军意志对军队信息化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强军过程中对武器装备的升级换代、列装及消耗需求预计将有效支撑军工电子信息行业的持续高景气。同时,军工电子信息发展自主可控是重要战略方向,但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仍有一定差距、仍有较大上升空间,军工电子信息行业将迎来全面发展机遇。

  (2)其他应用领域行业发展阶段

  公司其他应用领域属于光电行业,光电行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能够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提高自主创新水平、增强自主发展能力。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正多方发力,加大国家级、省级相关产业基金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针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加快培育一批产业集群与龙头企业,并进一步完善用地、人才、知识产权保护等保障,以加快培育和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

  公司已将其他应用领域产品用于国家电网的多光谱智能监控设备,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确保能源安全”,电网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极为重要,近年来国家电网守牢安全生命线夯实能源电力保供基础,随着智能变电站投资规模的增加,变电站的智能运维规模将不断增长。近年来,我国的森林防护任务仍非常艰巨,随着行业发展和实际防护需求,森林防火领域在火灾超远距离探测、火灾精准报警、火灾早期高精度处置、火灾态势精准预测等方面具有一定市场空间。我国是世界上野生动物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野生动物监测不仅能发现影响其种群和生活环境变化的原因,而且可对更加科学的野生动物管理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提供科学依据,为此建立健全我国野生动物资源监测体系,对保护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我国生物多样性等具有重要意义。

  行业基本特点

  军工电子行业特点明显,具有以下特点:

  (1)自主可控需求迫切

  军工电子信息产品涉及国防安全,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在国产军品技术指标和产品质量与进口产品一致的前提下,军工客户优先选用国产军用产品。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地缘政治紧张、局部军事冲突、国际贸易摩擦持续和技术竞争较为激烈的环境下,我国自主可控和核心部件国产化将更加迫切。大力鼓励拥有自主可控核心技术企业发展,是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国防综合实力增强、国防安全得以保障的必经之路。

  (2)保密性和安全性要求严格

  军工客户对军事信息保密性和安全性的要求决定了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军工客户采购物资的交货时间、地点、批量、物资特点等信息都直接或间接的涉及军事机密,会影响相关单位的安全性,因此为保证军工采购的保密性,保证军事活动有序进行,军工客户对供应商的保密资质及安全意识有严格的要求。

  (3)产品定制化特性高

  军品相比民品具有个性化、小批量的特点。军方对同一装备会依据应用环境、指标、参数、性能提出特殊的要求,并要求配套厂商配合研制,定制化的特性较为明显。

  (4)采购行为具有稳定性

  军工客户的采购具有强计划性的特征,型号产品从列装到最终淘汰的周期较长,后续维护、修理的售后需求延续性强,且变更供应商需要较复杂的流程,因此军方采购一般较为稳定。同时,由于军方的结算流程较长,付款周期较长,所以军工客户往往会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确保稳定、高质量的供货。

  (5)快速响应能力

  由于军工客户对物资的需求大都具有周期短、数量不定、地点指定、质量标准高等特点,要求供应商对军方的订货及时准确地做出反应,并且严格按照要求交付产品。因此,供应商需要充分理解军工客户的需求特性,在更短的反应时间做出更准确地反应,并具备相应的协调、生产能力。

  (6)排他性

  供应商一旦进入军工客户的《合格供方名录》,一方面意味着被纳入严格的军方采购管理体系,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与军工客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军品一旦列装批产,如无重大技术更新或产品问题,军方原则上不会轻易的更换该类产品供应商,并对后续的产品维护、更新、升级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因此,军品市场具有一定的排他性。

  (7)技术门槛高

  军工行业进入壁垒较高,行业外潜在竞争对手较难进入,行业市场化程度较低。由于武器装备的特殊属性,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也很高,必须通过国家和用户的资质认证及产品认证,这要求企业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丰富的行业经验,经过不断试验、测试才能完成,存在较高的业务壁垒。军用器件和产品的性能、可靠性以及供货有着更高或更特殊的要求,需要供应商具备一系列技术流程的深刻理解和技术积累,同时还要求供应商拥有先进的研发平台、试验设备及较强的研发团队,不断推出适应特种需求的新型产品及时满足用户需求,存在较高的技术门槛。

  (8) 循环周期长

  军工行业具有很强的周期性,军工行业周期性变化的原因是国家对军工行业的需求呈周期性变化。与其他产品不同,军工行业终端产品的消耗途径比较单一,最主要是战争或军事演习,产品的自然淘汰周期较长。

  (9)不均衡性

  军用客户受到国家经济体制和国际形势的影响,订单金额和发生时间具有不均衡性。

  (10)财务支撑性强

  军品研制开发要求企业需拥有先进的研发平台、试验设备及较强的研发团队,导致企业必须拥有强大的财力支撑。另外军品采购定型列装是一个非常复杂和长周期的过程,要求企业拥有足够财力支撑。

  其他应用领域行业特点:

  国家电网作为国家能源的承载企业,以及森林防火行业承担着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发展林业、维护林区社会安定等责任,都关系国家战略和经济运行的安全;电力行业、森林防火行业与军工行业有类似的特点。

  行业技术门槛

  从军工电子信息行业来看,军工电子信息产品以满足国防建设的需要为目标,对质量要求十分严格;同时相关产品多数为定向研制,需要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设计、开发,企业必须具备较强的技术储备和自主创新能力。因此,军工配套企业为满足军工客户的高要求,既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又需要在科研、技术创新方面拥有强大的实力。此外,由于高端信息化武器装备研制周期普遍较长,需要对相关技术有深刻的理解和扎实的技术积淀,并通过持续的研发、创新,才能保证产品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

  从公司所处细分领域的技术特点来看,军工领域的光电产品是光学设计、机械设计、软件设计、电气设计、精密加工、精密装调、光电测试、图像处理等多技术领域的集合,涉及领域全面且广泛。技术上受到国外技术封锁和产品禁运的影响,技术发展方向只能依靠自主研发,涉及从基础原理的掌握到实际工程实现及批量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完善,不仅单一专业水平要求高,而且专业间的技术沟通与协调一致具有较大难度。通常需根据任务诉求,对各专业技术指标进行合理取舍,其技术指标的多学科关联性导致系统研制的复杂性大幅提升,因此要求技术团队既精通各自专业,又具备较高的科研技术背景的覆盖性和互补性,拥有自主核心技术且符合军工标准的企业相对较少。

  从服务要求来看,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精确制导类武器,此类武器成本高昂、结构复杂,对技术指标、可靠性、稳定性要求十分严格。因此,配套供应商在提供相应配套产品的同时,往往需要在测试、检测、模拟等方面提供全面的配套服务。在此背景下,具备全方位、高技术的军工配套企业更有机会取得军方客户的青睐。

  综上所述,军工电子信息行业特性、细分领域的技术特点以及服务要求三个方面均会对行业新进入者产生一定的技术壁垒和门槛。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将像方扫描成像制导技术、多光学波段合成技术等先进光电技术应用于光学制导类武器研制的企业,致力于服务国防科技工业先进武器系统研制等领域,专注于为武器系统研制提供光学制导、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激光对抗和光电专用测试等方向的高精尖组件、装置、系统和解决方案。

  自成立以来,公司作为联合承研单位完成了3项国家纵向课题的研究,涉及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前沿研究领域;公司承担了4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重大型号配套研制工作,20余项国家重点武器型号的配套研制工作。同时,公司与多家军工集团所属单位建立深度合作,共完成工程项目100余项。公司攻克了像方扫描成像制导、大视场高速红外成像制导等多项关键技术难点,形成多项核心技术,获得2016年度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等多项重要奖项。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光学目标仿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首批省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某仿真项目被认定为省级首台套产品等多项荣誉,持续发挥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示范作用。

  (1)在光学制导领域,公司在国内首次提出了基于像方扫描的成像制导技术,在光学制导多项关键技术方面拥有较大技术突破,整体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有效支撑了若干重点型号装备的研发、生产和装备。报告期内,形成了基于像扫和像移补偿的空间折转光路制导新产品,在红外探测装置尺寸空间占用方面实现了突破。投入科研力量开展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光学制导类产品的预研工作,逐步推动产品的一体化、智能化升级。

  (2)在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领域,公司为国内龙头企业,处于行业领导者的地位,其多项产品填补了国内产品的空白,打破了国外技术封锁,为我国高端制导武器的研发、设计和生产提供了有力支撑,有效保障了我国制导类武器的精确打击能力。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光学目标仿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某仿真项目被认定为省级首台套产品等多项荣誉,完成长波红外双通道复合模拟器的研制;完成了中波红外多光谱动态场景模拟器方案设计等;高灰度级长波动态场景模拟器开发工作完成;复杂光环境模拟系统调试、测试完成;模拟器产品模块化升级工作完成;基础研发工作的进展推动了仿真产品技术升级。

  (3)在激光对抗系统领域,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攻关和积累,攻克了激光空间合束技术、基于同波段的激光发射/接收成像共口径设计技术、热效应控制补偿技术、激光杂散光抑制技术、小型化激光红外干扰技术、便携式激光应用系统、AI多目标智能图像识别、智能跟踪技术、空间光调制技术等关键技术难关,并相继研制出了多套试验装置和原理验证样机。在国内首次实现在动平台上对运动目标进行成像、捕获、跟踪和瞄准,并完成精准毁伤。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轻小型化和模块化的高能激光发射、快速跟踪瞄准系统进行优化。

  (4)光电专用测试领域,公司多年来研制了大量的光电测试设备,包括惯性测角仪、多光轴平行性测量设备、便携式宽温平行光管、大口径平行光管、多波段复合成像调试测试设备、光电载荷动态测试系统、实弹打靶弹着点检测系统等,在制导武器系统校靶、激光干扰对抗及吊舱类光轴平行性测试、宽温光学系统检测、大口径光学系统检测、多波段复合镜头及光电探测器调校、制导吊舱设备动态跟踪参数测量、实弹打靶精度检测等方向为多个重点型号提供了有力的装备保障,处于国内细分领域第一梯队。报告期内,公司采用光学测量和惯性测量原理实现对空间角度的测量技术研制成功惯性测角仪,系统算法优异,可实现高精度的角度测量,测量精度<0.5′,该设备体积小、重量轻、使用便捷,配合专用夹具实现对飞机的校靶工作,能够校正各种平台上的武器、导航、光电瞄准传感器等。报告期内,公司紧贴军品市场发展需求,研制出用于光电吊舱、激光通信、激光干扰、光电瞄具等各种多光轴光电设备的光轴平行性检测和校准设备。同时推出宽温平行光管、光学寻的制导组件性能自动化测试系统、实弹射击弹着点检测系统。未来公司将集中创新能力围绕此类产品打造“货架产品”。

  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化程度:军工电子信息行业属于国防科技工业重要分支,其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化程度与国防科技工业较为一致。军方根据军事需求与其综合计划制定武器装备采购计划,并与总体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总体单位根据军方合同分解生产计划,并按该计划向分系统、原材料等配套供应商进行采购,配套供应商向其原材料/元器件供应商采购相应原材料。

  总体单位以国内军工集团为主,涉及行业、领域分工较为明显,需求较为集中,竞争程度相对较低。配套供应商主要由国内军工集团所属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以及部分民营企业组成,竞争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配套供应商的原材料供应商数量较多且分散,其竞争充分、市场化程度较高。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光学制导领域

  近三年的局部冲突和区域战争,包括“俄乌战争”、“中东战争”、“红海危机”,导致各国军贸装备在长期消耗战中通过多种途径流转到战场,短期内各国对低成本制导武器军贸需求快速增加,长期将引领高性能装备的更新换代。世界各主要军事国家致力于通过发展新型高性能制导系统、降低精确制导武器成本、融合多源传感器数据及人工智能算法、探索实战的战法战术体系等方式,为精确制导武器性能升级和功能拓展创新提供支撑。多平台高超声速导弹已经成为军事强国角逐的必备装备,高超声速巡航导弹、弹道导弹、空空导弹也从技术验证迈入实战化应用阶段。人工智能技术(AI技术)在制导领域的应用也促进了制导武器智能化,人工智能技术具有数据驱动、知识学习、模型准确、处理高效等特点,通过训练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技术模拟人类行为,可以在大量的制导信息中快速、准确的自主学习并生成目标探测及识别模型,不断完善自身性能,大幅提升精确制导武器感知效能。基于人工智能的精确制导技术研究成果大量涌现,多波段光学感知硬件系统等基础传感器单元需求量旺盛,人工智能算法的持续改进对信息量获取的需求必将牵引光学成像系统硬件性能的针对性提升。

  在光学制导领域,随着光电干扰、对抗、隐身技术的发展进步,未来战场环境变得复杂多变,光学制导武器以其拥有的良好抗干扰性能,多种复合制导方式称为未来制导武器发展的重点,包括红外-雷达复合制导、红外双色制导、红外宽波段制导等技术已逐步应用于装备,并形成一定战力。红外成像制导技术作为高性能超音速飞行器的导航与末制导制式之一,随着高超音速导弹、无人飞行器的需求牵引,红外成像制导技术在提升作用距离、适应高速飞行、提高环境适应性等核心技术提升方面发展显著;采用人工智能技术、适应复杂战场环境,针对各种自然、人工遮蔽与压制型干扰的红外成像系统需求迫切。高超音速飞行器的制导导航信息获取、自主系统多光谱信息感知、高性能光学系统的小型化,依旧是目前国际国内军工单位追求的热点之一。保证高性能指标的同时,提供高性价比制导探测装置,是科研生产企业所面临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的挑战。

  (2)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领域

  军用半实物模拟仿真是现代信息化、智能化武器装备研制、试验、效能评估和训练的核心技术之一,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系统为光学制导武器的研发、测试及验证提供光学动态目标或场景。目前世界各国均认识到仿真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巨大作用,将军用仿真领域的竞争视为现代化战争的“超前智能较量”,并把建模与仿真看作“军队和经费效率的倍增器”和影响国家安全及繁荣的关键技术之一。军用仿真系统成为研究未来战争、设计未来装备、支撑战法评估、训法创新和装备建设的有效手段,并贯穿于武器装备的体系规划、发展论证、工程研制、试验鉴定与评估、作战使用研究、综合保障直至报废全生命周期,是制导武器系统研制不可跨越的阶段。

  随着制导武器的快速发展和作战场景的复杂化,以及《军队装备试验鉴定规定》的实施,对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技术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也拓展了应用空间。报告期内呈现的发展趋势为:随着光学精确制导技术的发展,光学模拟仿真技术向着多波段、多模复合方向发展;为了评估精确制导武器系统的抗干扰能力,动态场景与激光干扰复合模拟仿真技术得到迅速发展;大面阵红外探测器的应用带动了高分辨红外动态图像仿真技术的发展;在日趋紧张的国际大环境下,国产化红外动态场景仿真软件迎来发展机会。

  (3)激光对抗领域

  近年来,定向能武器逐渐被美军视为未来战争中的“重中之重”,美军在这一领域进行了巨额投资。美国海军已经将30千瓦和150千瓦的激光系统安装在“波特兰”号和“庞塞”号登陆舰上,此前的测试证明,它们足以对抗无人机或微型快艇。美国陆军正准备部署一种带有激光防空武器的Stryker步兵战车版本,该激光可以击落飞行中的迫击炮弹,击落来袭的火炮火箭弹和大型榴弹炮弹的能力只是时间问题。近年来,美国和以色列等国家一直专注于激光作为保护战场军队的手段。俄罗斯对城市和其他民用目标的攻击表明,激光防御也有保护非军事目标的一席之地。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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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下坚持聚焦主业发展,各分支机构利用地域优势加快客户响应速度并贴近客户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经营管理层积极推动产品开发、项目交付等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实现营业收入16,222.90 万元,同时,公司持续在主营业务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导致研发费用有所增加,同时随着收入的增长和个别客户的账龄增加导致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6.79万元,同比下降58.76%。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30,701.53 万元,较期初下降 3.6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14,149.51万元,较期初下降4.2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0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4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哈尔滨市松北区创 新路1294号TA楼15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5月14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 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国兴

  联系电话:0451一58627230

  Email:xggdchenguoxing@163.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

  邮编:150080

  (二)注意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三)法律见证

  拟聘请有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4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波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波女士主持,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监事会本报告期的工作情况。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4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包含公司资产、收入、利润等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023年年度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本文简称“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2023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00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专项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2024-00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结合公司计划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以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5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72号)核准,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合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8.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2,250,000.00元,累计发生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合计87,041,585.11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208,414.8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9BJGX0462号《验资报告》。后因发行费用发票的尾差,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增加0.02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865,208,414.87元。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6,180,998.70 元。其中: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累计使用1,067,800.00元;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累计使用112,784,842.96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使用29,225,284.20元;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253,103,071.54元,该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做注销处理。

  (2)截至2023年末,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56,209,893.38元,其中:本年取得投资收益9,928,220.15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8,755,215.04元,其中:本年收到利息收入4,947,067.00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3,391.91元,其中:本年支付手续费922.91元。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396,180,998.70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43,989,132.68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313,989,035.05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下表中募集资金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专户1、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3050186685109688011,存储募集资金250,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2021年改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

  专户2、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3101013100109455,存储募集资金135,616,6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专户3、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9550888888868801156,存储募集资金230,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专户4、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51903399110103,存储募集资金120,000,000.00元(其中包含未支付的发行费12,748,377.58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账户已于2020年12月9日注销。

  专户5、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5010078801200002089,存储募集资金142,340,192.45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账户已于2021年11月05日注销。

  专户6、根据“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资金需求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睿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睿光”)于2019年8月28日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9550880215810700180,该专户仅用于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惠州睿光于2019年9月6日与本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19年9月7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专户7、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之间合作,同意把2021年10月19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支行新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账号为65120078801200000414,截止2021年10月20日,上述账户的余额为0.00万元。用于存放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专户8、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之间合作,同意把2020年2月17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图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账号为3500010119200018560,截止2021年10月20日,上述账户的余额为0.00万元。用于存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图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专户9、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之间合作,同意把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西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账号65170078801800001105,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账户的余额为0.00万元。用于存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西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专户10、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之间合作,同意把2023年4月12日在中信银行哈尔滨群力支行新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3101013000199374,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账户的余额为0.00万元。用于存放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与中信银行哈尔滨群力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专户11、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之间合作,同意把2023年4月13日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账号9550880239765200122,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账户的余额为48,119,263.28元。用于存放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96,180,998.70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43,989,132.68元,其中313,989,035.05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的投资产品及收益凭证230,000,097.63元。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0年8月10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宣化街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承诺该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对于该账户的开立与使用,公司已于2020年8月12日在《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中进行了详细说明。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华泰证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资金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综上,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合计230,000,097.63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6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充分考虑到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并兼顾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来资金投入需求等可持续发展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9,167,929.5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23,453,877.89 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的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

  公司在光学制导系统、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系统、光电专用测试设备以及激光对抗系统等领域拥有着多项领先的核心技术,所处行业为军工电子信息行业。国防科技工业作为国家战略性高技术产业,涵盖核、航天、航空、兵器、船舶、电子六大行业和中国各大军工集团,是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的脊梁,是国防现代化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是国家创新体系和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所处行业为军工电子信息行业,作为国防科技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军工电子信息行业发展现状、规律、特点、趋势与国防科技工业总体保持一致。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坚持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加快军事理论现代化、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军事人员现代化、武器装备现代化……有效履行新时代人民军队使命任务。全面加强练兵备战,提高人民军队打赢能力。优化联合作战指挥体系,推进侦察预警、联合打击、战场支撑、综合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实战化军事训练,深化联合训练、对抗训练、科技练兵。”军工电子信息行业承担着“信息系统一体化、武器装备信息化、信息装备武器化、信息基础设施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任务,军工电子信息化水平决定现代战争走向,强军意志对军队信息化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强军过程中对武器装备的升级换代、列装及消耗需求预计将有效支撑军工电子信息行业的持续高景气。同时,军工电子信息发展自主可控是重要战略方向,但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仍有一定差距、仍有较大上升空间,军工电子信息行业将迎来全面发展机遇。

  为此,随着行业快速发展、需求不断增长,需要公司留有足够的资金以应对行业发展和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按照党和国家关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围绕新形势下武器装备发展趋势,近年来公司在强化科技创新、拓宽产品领域、市场布局等方面积极部署,加大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力度,参与多个武器装备型号的产品研制,不断增强科创属性,保持核心技术的领先优势。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产品的设计、研发,设计验证成功后采购原材料、零部件等物料加工为半成品,经过检验、装调、测试等环节完成产品的制造并销售给客户,为此对资金和产能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下坚持聚焦主业发展,各分支机构利用地域优势加快客户响应速度并贴近客户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经营管理层积极推动产品开发、项目交付等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实现营业总收入162,228,951.43元,同比增长8.25%。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在主营业务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导致研发费用有所增加,同时随着收入的增长和个别客户的账龄增加导致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6.79万元,同比下降58.76%。

  2024年,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将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下,重点围绕业绩提升、聚焦主业、科技创新、市场开拓、团队建设、公司治理等方面开展工作,结合公司目前所在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须留存足额资金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充分保障公司平稳运营、健康发展。

  (四)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鉴于2023年度公司聚焦主营业务持续在光学制导、模拟仿真等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导致研发费用有所增加,同时随着收入的增长及个别客户的账龄增加,导致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等综合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本年度利润出现亏损,综合考虑现阶段发展状况、自身经营情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影响,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拟将未分配利润用于日常经营活动、产品研发等。

  1、日常经营活动需求:面对强军过程中对武器装备的升级换代、列装及消耗需求将有效支撑军工电子信息行业持续高景气的发展趋势,为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未分配利润拟补充公司各类业务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产品研发资金需求。军品研制开发要求企业需拥有先进的研发平台、试验设备及较强的研发团队,且军品采购定型列装是一个非常复杂和长周期的过程,要求企业拥有足够财力支撑。公司将持续加大必要的研发资金投入积蓄动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是公司基于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并兼顾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来资金投入需求等可持续发展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其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7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光电”、“公司”,包含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康为民、王玉伟、康立新、曲波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发生的,系出于确保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之目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人民币205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哈尔滨新光飞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哈尔滨翔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二) 关联关系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康为民持有上述关联方哈尔滨新光飞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天”)88%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康立新持有上述关联方飞天12%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飞天系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法人,构成公司关联方。

  2、2020年5月18日,公司关联方飞天设立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翔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天”)并持有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确认翔天同样属于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方。2023年4月3日,哈尔滨翔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并完成工商变更。本次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康为民先生控制的哈尔滨新光飞天科技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哈尔滨翔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份。综上所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或相关交易协议生效或安排实施后12个月内,具有前述所列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故自2024年4月3日起,哈尔滨翔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关联方。

  (三) 履约能力分析

  1.关联方飞天依法存续经营,主要从事自有房屋租赁、汽车租赁及服务、产业园运营配套服务,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2.关联方翔天依法存续经营,拥有丰富的物业服务经验,经营状况良好,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 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飞天2024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代缴纳水、电费以及汽车租赁及服务,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代缴价格以届时哈尔滨市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规定价格为准,关联方不收取其他任何服务费用,关联方在每月查水表、电表时通知公司,双方共同查看用水用电情况,公司每月月底前,向关联方支付水、电费。同时,关联方飞天主要从事自有房屋租赁、汽车租赁及服务、产业园运营配套服务,拥有多台商务轿车、客车,经向多家汽车租赁公司询价比较,并考虑公司用车便利性,向飞天采购汽车租赁及相应人员服务。

  2.公司与翔天物业2024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翔天物业为公司提供物业共用部分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安服务,清洁服务,公共区域维护,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以及室内设备维修等服务,该等交易系基于协商一致、公平交易原则的基础上,参考所在产业园收费标准并给予一定优惠。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应的合同或协议。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飞天的日常关联交易系由飞天代缴的公司日常经营所使用的水、电费,哈尔滨市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直接向飞天收取产业园整体的水、电费,因此由其为公司代缴相关费用。飞天拥有多台商务轿车、客车,经向多家汽车租赁公司询价比较,并考虑用车便利性,公司向飞天采购汽车租赁及相应人员服务。

  飞天光电产业园整体物业服务系由翔天物业提供,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向其支付必要的物业服务费用。

  综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二)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过程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 上网公告附件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9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兴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制导方向市场、管理和业务及武汉办事处等相关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兴广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对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提名、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经审阅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副总经理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吴兴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吴兴广先生简历

  吴兴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生,电气工业自动化专业,大专学历,电气智能工程师(中级),2001年至2004年,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航空弹药研究院有限公司(曾用名:哈尔滨建成集团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分厂技术员;2004年至2007年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光学目标仿真与测试技术研究所电气技术员、电气分项目负责人;2007年11月入职公司,历任电气室主任、电气副总师、市场部部长、市场副总监,现任公司军品事业部副总经理兼任制导部部长、武汉办事处主任。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8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光电”或“公司”)于 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1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曹如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2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49)。

  4、202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51)。

  5、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9、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2,228,951.43元,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亿元(目标值)、3.96亿元(触发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将取消归属已经授予的第三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并作废。

  综上,本次拟作废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20,000股。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0,000股调整为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公司亦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对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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