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中的农药中间体、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医药中间体是用于制药企业生产加工成品药品,是药品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化工原料;农药中间体则是生产农药的中间材料。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公司所处行业传统上隶属于精细化学品工业,细分行业为精细化工中间体行业。

  (1)公司的主要产品

  医药中间体是用于制药企业生产加工成品药品,是药品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化工原料。农药中间体则是生产农药的中间材料。公司主要产品分为吡啶类、硝化类及其他化工产品三类,产品主要应用于农药、医药及饲料添加剂领域。其中吡啶类产品一方面是其自身用于生产下游吡啶衍生物产品,另一方面是出售给下游行业作为生产农药、医药、饲料等产品的原材料;硝化类产品是新型杀虫剂的主要原料之一,由于其低毒高效的特性,成为全球农药市场广泛使用的产品;其他产品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主要应用于农药和医药领域。

  (2)行业中的地位

  精细化工中间体企业生产的产品种类众多,各产品的具体功能差异较大,同时同类产品由于所处生产环节的不同,其质量和毛利也存在较大差异,故中间体企业竞争力的比较主要体现在具体产品上。公司深耕农药、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在主要产品的技术工艺和产品质量处于行业前列,能长期高效满足客户需求。

  (3)行业竞争格局

  ①农药中间体行业竞争格局

  农药中间体与农药原药行业较长的发展史、较高的集中度不同,其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后。跨国公司将最终产品生产细分为若干个价值增值环节,按照不同环节的具体特征将其配置到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形成生产环节的国际分工。由于生产环节的国际分工出现时间较短,因此全球中间体行业目前仍明显表现出相对充分的市场竞争格局。但从中长期来看,中间体行业集中度会逐步上升。首先,未来农药行业的国际生产网络仍将为极少数跨国企业所掌控,能否融入跨国公司的国际生产网络,进而融入全球产业链将成为中间体厂商生存、发展的前提。其次,随着生产环节国家化分工程度的深入,在跨国公司主导的国际生产网络中,中间体供应商会出现分化,即低层级供给商只提供简单的初级中间体产品生产,处于网络的边缘,竞争压力和价格压力较大,与网络联系也较为分散,而高层级供给商则可能与大型跨国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承担着具有较高知识含量的中间体产品的生产任务,甚至进行联合开发。第三,国际生产网络层级是一个动态过程,处于网络边缘的低层级供应商也可能向高层级供应商演变,而很多高层级的供应商随着经验的积累、市场的拓展、品牌的塑造和研发能力的增强逐步脱离原来网络成为新的生产网络组织者。

  ②医药中间体行业竞争格局

  医药中间体行业的竞争格局与下游医药原料药市场密切相关。我国医药原料药按产品特性通常可以分为大宗原料药、特色原料药和专利药原料药,各类产品特点、客户关注点及对应生产企业的生产特点如下表所示:

  ■

  从世界范围内的发展水平来看,我国医药中间体产业的整体工艺技术水平还比较低,处于第三层次的大宗原料药及初级医药中间体产品制造厂商众多,生产规模普遍偏小,市场集中度较低,处于充分竞争态势;处于第二层次的特色原料药及中间体产品附加值相对较高,随着发达国家原料药生产成本和环保成本的增加以及我国原料药生产企业工艺技术、生产质量以及药政市场注册认证能力的提升,特色原料药正加速向我国进行产业转移,发展前景广阔;而处于第一层次定制性较强的高级医药中间体以及专利新药的配套中间体产品生产企业较少,竞争强度较小,整个行业正处于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的发展阶段。

  (4)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港亚诺化工。临港亚诺化工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具体情况如下:

  ①技术优势

  精细化工中间体市场,最为重要的竞争力是研发实力。随着下游制品的不断升级换代,中间体的品种和生产工艺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这要求中间体企业能够通过内部挖潜和技术提升以适应市场的变化,保障及时、质量可靠的供应。

  公司拥有多项吡啶衍生物的生产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公司现有3项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拥有具有研发实力、行业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先进的技术为公司赢得了大量客户的信任,使得公司具备能够及时把握市场商机的研发、生产能力。公司的技术升级能力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体现在产品链的拓展,这涉及到合成路线的精选和优化,通过充分利用原有产品的工艺继续向附加值更高的产品延伸,从而实现产品结构的改善;而另一方面体现在对于老产品通过工艺改良,从而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方面。

  氨氧化催化剂是公司的主要核心生产技术,氰基吡啶是该技术的代表性产品,并以氰基吡啶产品为基础衍生出公司的重点产品。氰基吡啶的合成通常采用以甲基吡啶为原料,结合相应的氨氧化催化剂通过氨氧化法制备即可合成氰基吡啶。这种合成方法工艺简单、生产安全、产品收率高、纯度好,三废处理方法较成熟,是目前工业上制造氰基吡啶的最主要方法。

  氨氧化催化剂技术可以使产品在收率上有较大幅度提高。公司通过对活性组分、载体、制备方法的大量筛选、尝试,在关键环节催化剂上进行了创新。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通过所掌握的独有配方,制备的氨氧化催化剂使得产品收率得到提升。并且由于氨比例、含氧比例的降低,确保反应气体处于爆炸限外,保证了生产系统的安全性。

  ②日渐完善的三废处理技术及环保设备

  精细化工在生产时,不同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中所含有的化合物不同、浓度不同,需要针对性地进行处理,而要处理好这些不同来源的污染物不仅需要大量的财力投入,也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持。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相应的环保标准也不断提升;同时,大型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合作伙伴时,供应商的环保、安全体系的运行和管理作为必需的重要评估指标,已成为纳入其国际绿色供应链、成为其供应商和战略合作伙伴的重要条件。因此,企业必须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在生产过程中通过科学管理及后期处理工艺和“三废”处理保证污染物排放的达标。

  公司对环保技术及设备一直秉持着必须从源头控制的理念,将环保技术和设备的完善做为扩大产量的前提,即环保设备及技术必须跟上公司扩大生产。因此,在日常三废处理过程中不断改善设备,完善技术。一方面,采取激励机制,鼓励员工创新;另一方面与外部机构进行合作,不断开发三废处理新技术。因此,在环保方面具有竞争优势。其次,临港亚诺化工环保设备齐全且均通过了环保部门的验收,公司三废排放和处理均符合规定,至今未受到环保部门的相关处罚。

  ③客户优势

  公司拥有了众多优质的境内外客户,主要客户为国际化工巨头和国内大中型化工企业。对这些跨国公司而言,中间体产品的质量、交货期和供应的稳定性能否满足要求十分重要,从而对生产商的产品质量、技术控制、流程控制等方面的要求十分严格。因此,其对供货商的选择非常慎重,往往需要经过较长时期的考察;另一方面,如果频繁更换供货商,则将直接或间接增加产品成本。所以双方一旦建立起业务关系,就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而且随着合作的深入,双方有望结成战略伙伴关系。

  ④管理团队优势

  临港亚诺化工核心管理团队稳定且具有经验,在精细化工行业拥有超过十年的市场、生产、管理、技术从业经验。公司管理团队能够基于公司业务模式的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原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质押、冻结、标记及可能被法院强制变卖、变价的事项

  2023年5月8日,兰州太华持有的公司12,250,000股份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023年8月28日、2023年8月30日,亚太矿业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法院轮候冻结,其中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17,500,000股,兰州新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1,355,29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2023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告知函》((2023)甘01执恢234号),获悉因亚太矿业及其关联方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上述5,677,295股股份将进行强制变价、变卖、变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可能被强制变卖、变现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114)。

  2024年3月29日,公司收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告知函》((2023)甘 0102 执恢 1759 号),获悉亚太矿业持有的公司 9,000,000 股股份将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强制变价、变卖、变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将被法院强制变卖、变现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024年4月3日,公司收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告知函》((2024)甘0102执44号),获悉亚太矿业之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2,250,000股股份将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强制变价、变卖、变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将被法院强制变卖、变现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760,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4%,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0股(已将54,760,995股股份的表决权全部委托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7,7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87.20%,占公司总股本的14.77%;累计被冻结及标记股份数量为44,427,29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81.13%,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18,855,29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34.43%,占公司总股本的5.83%;累计将被强制变价、变卖、变现股份26,927,29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49.17%,占公司总股本的8.33%。

  (二)关于股权转让款支付的事项

  2023年6月25日,公司与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支付函》,公司委托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代为向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诺生物”)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8,721万元;2023年6月25日,第四期股权转让款8,721万元已支付。至此,公司购买临港亚诺化工51%股权的对价款已全部支付完毕。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权转让款已支付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023年6月30日,公司收到河北亚诺《关于亚太实业已履行完合同付款义务的说明》,河北亚诺认为,公司委托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代为向其支付的第四期股权转让款8,721万元已收到,河北亚诺认可公司已履行完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义务,不再要求公司终止股权转让协议及该部分股权转让款对应临港亚诺化工剩余部分股权的回收(注册资本1,836万元),同时公司应支付违约金。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权转让款支付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本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巩固了公司对临港亚诺化工的控股权,保证了公司主营业务的连续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关于控制权变更的事项

  2023年7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签订了《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亚太矿业将其持有的32,177,295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9.95%)、兰州太华将其持有22,583,700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6.99%)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广州万顺行使,广州万顺取得公司控制权并持有公司合计54,760,995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6.94%,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志健先生和陈少凤女士。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四)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

  2023年7月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96,880,000股,最终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2023年7月1日,公司与广州万顺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前,广州万顺享有公司16.94%的股票表决权,拥有公司控制权,陈志健先生与陈少凤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万顺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完成后,广州万顺将持有公司23.06%的股票,合计控制公司36.09%的股票表决权,广州万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五)子公司停产检修事项

  2023年8月2日,子公司临港亚诺化工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工艺和生产装置的要求,为确保生产装置安全有效运行,经技术人员评估,各车间自2023年8月2日停产,停产期间对车间设备进行检维修,2023年9月6日,临港亚诺化工各车间完成检修工作,并恢复生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日、日2023年9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停产检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复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六)关于子公司债务人破产案件的事项

  2023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亚诺化工”)的债务人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兰博生物”)及债务人海宁金麒麟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金麒麟”)被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债务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2023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临港亚诺化工分别向浙江兰博生物破产管理人和海宁金麒麟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债务人破产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2024年1月8日,公司收到子公司临港亚诺化工《告知函》,获悉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出具了(2023)浙0481破 3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了临港亚诺化工向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的25,898,305.48元普通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债务人破产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4年1月29日,公司收到临港亚诺化工《告知函》及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浙0481破33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获悉浙江兰博生物以其能与债权人达成留债协议为由向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并提交了和解协议草案,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裁定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债务人破产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024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债务人破产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收到临港亚诺化工《告知函》及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浙0481破33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获悉浙江兰博生物于2024年2月1日向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称其制作的和解协议已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请求法院裁定予以认可。法院裁定如下:一、认可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解协议;二、终止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解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公司将持续关注债务人的经营情况,积极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偿还义务,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1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276,603.5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80,268,532.29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84,545,135.85元。本年度无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2023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负,不具备分红的条件,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现状,为保证公司持续发展需要,董事会提出: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持续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登记备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2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64

  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07

  2023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3

  2023年度审计的收入总额(未经审计):48,482.2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0,036.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550.22万元。

  2023年度利安达为3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3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家);采矿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

  2023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542.9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3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约41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海豹,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亚太实业(000691)、晓程科技(300139)、宏达新材(002211),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德华,2014年8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17年9月至2021年11月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12月转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现任高级经理,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3年,参与过圣济堂(600227)、亚太实业(000691)等多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青莲,2010 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转入利安达所执业。2010 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曾审计、复核开滦股份(600997)、圣济堂(600227)、巨力索具(002342)、晓程科技(300139)、先河环保(300137)、特耐股份(833032)、塞尚国旅(872389)等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年报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

  本期审计费用合计为65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 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及从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

  经审查,我们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们提议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等资料。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 2024-026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经充分分析、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公司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9,193.1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②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坏账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预先减值处理,旨在降低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质量。

  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账龄、欠款时间、历史回收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依据公司有关会计制度,2023年度公司计提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863.16万元,2023年度计提的其他应收账款减值准备2.89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74.70万元。

  (三)商誉减值准备

  1、商誉形成的过程

  公司于2020年6月完成了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亚诺化工”)51%股权的收购,交易价格29,070.00万元,交易完成后,临港亚诺化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一企业合并》,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2020年6月17日,公司与临港亚诺化工完成工商变更,合并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5,223.12万元,51%股权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2,863.79万元,与交易价格29,070.00万元形成了16,206.21万元差异,因此形成商誉账面价值16,206.21万元。

  2、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金额

  受市场环境的变化的影响,2023年度临港亚诺化工精细化工业务的经营状况存在一定下行压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并购临港亚诺化工精细化工业务所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存在一定减值迹象,故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深圳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对前述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公司根据评估结果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352.36万元。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1、合理性说明: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

  2、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9,193.11万元,将导致2023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9,193.11万元,公司所有者权益将相应减少。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7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该解释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

  (二)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原则及披露要求;

  (2)明确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范围以及披露要求;

  (3)完善对于租赁准则中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

  (五)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所有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4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7号金色堤岸B座27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董事长陈志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9)及《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3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7号金色堤岸B座27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述职报告。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4年5月15日16: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15日(其间交易日的9:00-11:00或14:00-16:00)。

  6、信函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7号金色堤岸B座27楼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邮编:730030)

  7、传真登记号码:0931-8427597

  8、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对应的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慧

  电 话:0931-8439763

  传 真:0931-8427597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7号金色堤岸B座27楼

  邮政编码:730030

  邮箱:ytsy000691@163.com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691,投票简称:亚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公司)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注:请委托人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5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7号金色堤岸B座27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陈启星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9)及《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持续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经营特点,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进行;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19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