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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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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对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个人绩效考核未通过的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7,760份进行注销,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21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三)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公司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4-017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简述: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人民币约364.27万元收购自然人王纯军和李伟斌持有的广州江南科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科友”或“标的公司”)1.6129%的股份。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借助行业发展机遇,丰富现有产品体系及下游应用场景,从而提高市场份额,增强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因此公司经综合考虑后决定收购江南科友66.9349%的股份,以提高资源整合能力、发挥协同效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在协商上述股份转让事项的过程中,公司与包括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科投”)在内的所有原股东洽商了股份转让事宜。由于广州科投属于国资股权投资机构,所持有的江南科友的股份属于国有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的转让必须到产权交易所进行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收购资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公司已经完成江南科友共计20,749,820股的交割,占江南科友总股本的66.9349%。并完成江南科友的董事会改组,取得董事会控制权,江南科友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资产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023年11月21日,广州科投所持江南科友17.7367%股权已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参与竞拍并摘牌收购江南科友17.7367%股权,公司持有江南科友84.6716%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摘牌取得控股子公司广州江南科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2024年4月,经公司综合考虑,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以每股人民币7.29元的价格,收购江南科友自然人股东王纯军、李伟斌持有的共计500,000股股份,占江南科友总股本的1.6129%。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广州江南科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在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及签署必要的配套文件并办理竞价交易所需相关全部事宜。

  根据《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一:

  姓名:王纯军

  国籍:中国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

  (二)交易对手方二:

  姓名:李伟斌

  国籍:中国

  住所:河南省获嘉县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江南科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单淼

  注册资本:3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1年4月4日

  经营范围:安全智能卡类设备和系统制造;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批发;软件开发;职业技能培训;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设备零售;密钥管理类设备和系统制造;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商用密码产品销售;商用密码科研、生产。

  江南科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标的公司目前的股份结构如下:

  ■

  (二)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

  标的公司一直立足于商用密码应用市场的产品与服务创新,产品包括主机安全设备、终端安全模块、密码服务基础设施、密钥管理系统、主机运维审计系统、数据库运维审计系统等。标的公司在金融等重要行业的密码应用占据着主导地位,在业内享有的良好声誉。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交易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广州江南科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4)第B00157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收益法评估,江南科友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26,300.00万元。公司拟以每股7.29元的价格收购王纯军、李伟斌共计50万股股份,占总股份的比例为1.6129%。

  五、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王纯军

  乙方二:李伟斌

  (二)交易安排

  1、交易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现金,收购乙方所持有标的公司的股份。

  2、本次交易

  (1)各方一致确认并同意,股权转让款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标的公司的评估值为基础进行确定。经各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为每股7.29元,共转让50万股,合计364.27万元。其中,

  甲方以291.42万元受让乙方一持有的标的公司1.2903%的股份,共计40万股;

  甲方以72.85万元受让乙方二持有的标的公司0.3226%的股份,共计10万股;

  (2)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持有标的公司86.2845%的股份,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1、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60%股份转让价款。乙方在收到第一期股份转让款后,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价款进行纳税申报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2、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

  在乙方完成本次交易的相关税收缴纳事宜并取得相应纳税凭证后,且标的股份在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且标的公司取得最新营业执照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40%股份转让价款。

  (四)过渡期损益安排

  各方同意,目标公司在过渡期所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由甲方享有;过渡期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由乙方按照其持股比例应分担的份额向甲方以现金方式补足相应金额。

  (五)交割安排

  1、本协议签订后,各方应当及时实施本协议项下交易方案,并互相积极配合办理本次交易所应履行的全部标的股份交割手续。

  2、甲方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十五(1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标的股份转让给甲方的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材料,因甲方或非乙方原因、税务手续未能办妥,导致不能满足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接收材料需求的,相关时间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保证所持标的股份不存在因乙方原因不能过户至甲方名下的情形。

  (六)保证和承诺

  1、乙方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交付并履行本协议,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命令,亦不会与以其为一方的合同或者协议产生冲突。

  2、目标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交割日前,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100万元,乙方已经依法对目标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出资不实等违反其作为公司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乙方真实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该等持股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及其他形式或性质的担保或权利负担,亦不存在任何争议,并免受第三者追索。

  3、不竞业承诺

  乙方承诺:2026年12月31日前,本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会自己经营或以他人名义直接或间接经营与甲方及目标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不会在同甲方及目标公司存在相同或者相类似业务的实体担任任何职务或为其提供任何服务,如违反前述不竞争承诺的,应当将其因违反承诺所获得经营利润、工资、报酬等全部收益上缴甲方,前述赔偿仍不能弥补甲方及目标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的,本人应当向甲方及目标公司就其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密义务

  协议各方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各方应约束其雇员及其为本次交易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其项目成员保守秘密,且不得利用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各方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不构成对本条保密义务的违反。

  (八)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至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前,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非因不可抗力单方终止本次交易,视为该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怠于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商变更登记资料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迟延超过四十五(4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当自甲方通知解除协议之日起五(5)日内退还甲方支付的股份转让款。

  3、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商变更登记资料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迟延超过四十五(45)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支付的股份转让款不予退还。

  4、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迟延超过三十(3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上述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6、若本次交易未能完成股份交割的,本协议项下保密义务对双方永久有效,如违反的,应按1款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在甲方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协议以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后生效。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协议各方书面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方可解除。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江南科友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本次交易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江南科友的股份比例由84.6716%增加至86.2845%,江南科友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4-012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279,001.82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1,983,109.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以公司总股本114,328,916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527,90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48%,不实施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此次权益分派具体实施等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4-021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1号楼融新科技中心F座13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

  至2024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披露。公司将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三未信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并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1号楼融新科技中心F座13层公司会议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邮箱:ir@sansec.com.cn

  电话:010-84925998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1号楼融新科技中心F座13层公司会议室。

  邮编:100012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4-019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具体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报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15.00万元/年(税前)。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会成员均为公司员工,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并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相关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四、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高志权回避表决;同时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岳公、高志权、张宇红回避表决,其他6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公司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4-016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勇波,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春荣,201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宇,2006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年至今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勇波、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春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宇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2.00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水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综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4-015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086.4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96,743.20万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9,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995.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909.0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086.4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498”《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募集的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37,086.4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96,743.20万元。

  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023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密码产品研发升级”延期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密码产品研发升级”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3月,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项目已结项,相关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超募资金29,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4-014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稳健性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债券产品、分红型保险(风险等级均为R2)。

  ●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共计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评级为R2)、短期(期限不超过1年)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能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共计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评级为R2)、短期(期限不超过1年)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三)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本次闲置自有资金将用于购买稳健型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共计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机构所发行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公司管理层将跟踪以自有闲置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适时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4-013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提前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无异议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须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995.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909.0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7,086.4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498”《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募集的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023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密码产品研发升级”延期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密码产品研发升级”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3月,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募投项目已结项,相关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无异议意见。

  三、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4-011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书面及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新锋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21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4-010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书面及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张岳公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联董事张岳公、高志权、张宇红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广州江南科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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