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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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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76                                                  公司简称:康欣新材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97,096,504.68元, 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41,447,433.07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实施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公司目前股本计算,本次分红金额为0元,与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之比为0%。以上预案需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集装箱行业市场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国际贸易持续低迷,集装箱行业整体处于恢复期。根据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发布的集装箱新箱库存数据显示,报告期内,集装箱市场空箱严重过剩,港口空箱堆积成常态,导致集装箱市场竞争激烈,市场整体处于供大于求的态势。同时,根据集装箱行业下游的海运上市公司发布的半年度报告显示,集装箱制造板块也同比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市场整体需求减少,使得集装箱市场出现量价齐跌局面。报告期内,集装箱市场竞争形势严峻。

  人造板市场情况

  金融危机影响仍然存在,国内外经济复苏缓慢,人造板外需依然处于疲软。目前人造板行业企业主要面临以下问题:1、由于房地产市场下滑趋势延续,低迷态势仍在延续,人造板产品需求量受限,内需明细不足,且短时间难以有大的作为。2、报告期内人造板生产企业新的产线大量上马,产能迅速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广西新建扩建通过评审的人造板产线近20条,市场产能过剩风险凸显,产品价格竞争加剧。3、近几年劳动力、原材料成本、土地和资源环境成本持续提升,人造板制造业利润被上述成本上涨因素抵消。短期内,人造板市场行业预计仍将继续低迷。

  装配式木结构市场情况

  全球木结构建筑市场规模总体保持稳定的增长,新兴市场经济体的酒店住宿、商品零售等行业的持续发展,以及欧洲、美国、日本等地区装配式木结构住宅依然是行业增长的主要动力,得益于丰富的木材资源储备,以及更为成熟的木结构装配式建筑技术、地广人稀与独栋建筑保有量极高的优势,全球木结构装配式建筑市场主要集中在北美与欧洲地区,其次是亚洲的日本,近几年中国的木结构装配式建筑发展较为迅速,亚太地区规模有较为明显的提升。

  2022年3月住建部印发《“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重点任务中提出,装配式木结构高度集成与高效装配技术和建造体系的科技规划。2022年7月住建部、发改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号)等政策性指导文件的落地,低碳建筑、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将会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同时,在推进绿色低碳建造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使用木竹建材;在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方面,鼓励就地取材和利用乡土材料,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等建造方式。

  虽然目前我国木结构建筑的市场占有率较小,但是随着推动木结构建筑发展的政策相继落实,市场推广不断加强,通过不断改革和完善木结构建筑的市场运行机制,提高木结构建筑在建筑行业的影响力,木结构建筑在中国广阔的建筑市场中,发展前景广阔。

  林业及碳汇市场情况

  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于2024年3月12日发布的《2023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显示,2023年全年我国完成造林399.8万公顷。目前,我国森林面积达2.31亿公顷,森林覆盖率达24.02%;森林质量存在明显的短板,平均每公顷的蓄积95.02立方米,约为全球平均水平的69%,不到德国的三分之一。每公顷森林蓄积的年生长量仅为德国的二分之一,林地生产力远远没有发挥出来。森林生态系统功能脆弱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生态产品短缺的问题依然是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我国木材需求对外进口依然近50%,木材供给安全形势严峻,可利用资源少,木材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以维护国家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绿色生态林业逐步向高精尖发展,以培养木材品质优良的大径材为重要的发展方向。

  我国自2013年开始陆续在北京、上海等7个地区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并于2021年正式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2023年是2021、2022年度碳排放的清缴年,随着分配、核查、履约等政策文件的出台,市场交易意愿逐步增强。依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数据,2023年碳排放配额年度成交量2.12亿吨,年度成交额144.44亿元。同时,以CCER、碳普惠等产品为主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快速发展,2023年国家为新能源、林业、林草碳汇等减排项目的发展提供了市场化收益更大的可能。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底板、优质、新型木质复合材料、可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可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的设计、施工、维保以及营林造林和优质种苗培育、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全木复合集装箱底板、COSB 复合集装箱底板、竹木复合集装箱底板、民用板等各类优质、新型木质复合材料。

  2、主要销售模式

  集装箱底板业务及销售模式:公司经营多年来,依靠稳定的质量和合适的产品价格与全球重要的箱东及船东公司建立了联系,并先后通过安全性认证,与之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报价投标方式中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产品运送至集装箱制造商处,并完成相关的验收、交付程序。

  民用板业务及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改造产线,深度挖掘现有产线产能,通过加大新型环保板材的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力度,目前已与国内知名板材品牌签订合作协议,并持续开拓新的知名板材企业,做销售增量。同时寻找板材协同单位,增加功能性板材,丰富产品多元化,弥补市场空白,提高市场占有率。

  可装配式木结构建筑业务及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完成青山绿建股权,成为青山绿建控股股东。从收购前单一的木结构构件生产、加工业务,到形成可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的生产、设计、施工、交付验收、后期维护的全产业链流程。项目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通过项目参与各方在虚拟的空间中协同设计、建造和运营项目的一系列技术、流程,可以大大缩短工期,降低施工成本。

  3、经营模式

  (1)优质、新型木质复合材料业务经营模式

  A、采购模式

  原材料主要为原木以及化工原料。原木主要购自周边农户。化工原料尿素、三聚氰胺等原材料主要从市场随行就市采购。公司自有林地经营模式主要为一次性买断经营权,共拥有约 138 万亩林地资源。公司地处长江中下游江汉平原,系国内速生杨三大种植带之一,速生杨树资源丰富,供应保障充分,故公司上游木质原材料供货具有可持续性。

  B、生产模式

  公司的高性能、高强度集装箱底板与民用板业务通过以销定产与通用产品适当进行安全备货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生产。公司根据销售部已经签署的订单情况、与主要客户的沟通情况以及往年的生产销售状况和下游市场实际行情实行生产计划管理,各生产单位根据公司统一下达的月度计划组织生产。

  C、销售模式

  集装箱底板制造业的一般业务流程如下:

  (A)箱东(货运公司和集装箱租赁公司)以点单的形式选定集装箱制造用的底板和钢材的供应商范围;

  (B)集装箱制造商在既定的供应商范围内,选定生产该批次产品所需要的供应商,并下达订单;

  (C)供应商在确定订单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将产品运送至制造商处,并完成相关的验收程序;(D)制造商验货后在商定的账期内支付相关款项。

  (2)森林经营、优质种苗培育业务经营模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633.87万元,同比减少46.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09.65万元,同比减少10,518.94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095.63万元,同比减少9,850.13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5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4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特一号康欣新材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

  至2024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9、10、11;李洁、周晓璐回避表决议案11。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 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三) 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登记及联系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特一号康欣新材

  联系电话:0712-8102866

  传真:0712-8102978

  邮政编码:431614

  联系人:冯烈

  (四) 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五)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7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19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在召集和表决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到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97,096,504.68元, 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41,447,433.07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实施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公司目前股本计算,本次分红金额为0元,与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之比为0%。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金融机构授信以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银行授信以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29)。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30)。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徐卫东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公告》(2024-031)。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徐卫东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4-032)。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033)。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徐卫东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4-034)。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9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申请新增金融机构授信以及为

  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康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无锡青山绿色建筑有限公司。上述被担保人为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授信及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于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期间,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  被担保对象中的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康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扩大融资渠道,调整贷款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于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期间,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函、票据、融资租赁等方式,用于满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金需求,公司为子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银行授信以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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