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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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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年1月2日,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均为0。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为止。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以及下属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天津市邮电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天津市邮电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1986年6月2日

  3、公司注册地: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工华道2号天津国际珠宝城1号楼1门19层

  4、法定代表人:董允凯

  5、注册资本:6,600万元

  6、经营范围:勘察设计业(通讯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建筑工程设计;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各种规模的基础网、业务网、支撑网的通信信息网络建设工程总体方案策划、设计、设备配置与选择、软件开发、工程实施、工程后期的运行保障等业务;自有房屋租赁;通信设备研发、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中贝通信集团(湖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中贝通信集团(湖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9月1日

  3、公司注册地:东西湖区张柏路2号

  4、法定代表人:李云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经营范围:交通标志、标牌及护栏的设计、制作、安装;交通设施工程施工;交通标线、交通标志及标杆、护栏、防眩板、隔离栏、涂料的施工及安装;热熔涂料的生产;交通信号灯的施工及安装;道路通信照明系统和道路电脑收费监控系统及其它交通设施的施工及安装;钢结构件的制作与安装;交通设施的设计、咨询、养护及管理;市政工程设计、施工、养护;智能交通产品、设备、设施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电工程(不含电梯)、环保工程、消防工程施工;大屏幕显示系统工程、安防监控系统工程、公路工程、停车场设施设计、施工及安装;交通工程总承包;机械设备租赁;办公楼、厂房租赁;交通设施产品的销售、安装、维护。(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76%,杨义鑫持股22%,袁鹏持股1%,郭志宽持股1%)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中贝光电科技(湖北)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中贝光电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9日

  3、公司注册地:荆门高新区·掇刀区高新路8号(锐择光电产业园)

  4、法定代表人:段伟

  5、注册资本:2,760.3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纤制造;光纤销售;光缆制造;光缆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8.07%,荆门市锐才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6.23%,连子龙持股5.7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四)安徽容博达云计算数据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安徽容博达云计算数据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02月05日

  3、公司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经济开发区振兴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7栋6层614室

  4、法定代表人:李六兵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91%,陶贤才持股9%)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五)中贝云网数智科技(海南)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中贝云网数智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01月02日

  3、公司注册地: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三楼1001室

  4、法定代表人:汤海滨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光通信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90%,湖南九任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

  8、主要财务数据:中贝云网数智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01月02日,暂无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

  (六)中贝(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中贝(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10月08日

  3、公司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山新产业园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A座208-08

  4、法定代表人:李六兵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七)北京中贝云网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中贝云网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12月06日

  3、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83号2幢4层138号

  4、法定代表人:田勇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光通信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八)贝通信国际有限公司

  1、名称:Bester Telecom International Limited 贝通信国际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2月1日

  3、公司注册地:P.O. Box 10008, Willow House, Cricket Square, Grand Cayman KY1-1001, Cayman Islands

  4、董事:李六兵、汤海滨、李雄

  5、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6、经营范围:在海外地区从事通信网络建设、数据网络建设和智能与信息化应用等商业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贝通信集团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贝通信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Leo Telecom Limited持股49%)。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九)贝通信沙特有限公司

  1、名称:Bester Saudi Ltd贝通信沙特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月29日

  3、公司注册地: 8428 King Fahd, AlMuhammadiyah Dist., Unit No.: 888, Riyadh 12363-4250, KSA

  4、董事:刘爽

  5、注册资本:一百万沙特里亚尔

  6、经营范围:电路扩充延展,通信线路扩充延展,计算机和通信网络的安装和延伸,照明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维修,包括道路和飞机场照明系统,太阳能网络设备的安装,维护和维修,卫生设备安装维护和维修。天然气管道扩展,维护和修理,消防管道的维护和修理。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贝通信国际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贝通信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为境内子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均要求少数股东向上市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形式以实际签署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预计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公司为境内子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均要求少数股东向上市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管控权,风险整体可控。为境内子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时均要求少数股东向上市公司提供反担保。综上,本次担保预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7,47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63%。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13678     债券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9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4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5元,共计募集资金66,285.4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657.6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2,627.7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支付的保荐费94.34万元以及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446.8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6.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19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0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17,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7.00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1,7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97.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003.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7.16万元,加上承销及保荐费进项税39.4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805.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2-3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9年11月25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2年11月4日,公司发布《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保荐机构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终止了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0月2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期初存在的4个募集资金专户均于本年度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应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公司本年度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款项29,753,119.21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期末已全部销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主要保证总部以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的正常运营,以及配套相关项目的流动资金需求,该项目无法单独计算效益。

  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以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产品与服务的技术含量,提高公司提供服务的能力,优化收入结构。这两个项目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补充流动资金系与日常资金一起投入公司日常运营,该项目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二)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的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以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产品与服务的技术含量,提高公司提供服务的能力,优化收入结构。公司通过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将改善研发环境、完善研发架构,吸引一批专业的技术人才,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培训中心项目的建设将提升公司员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水平,促使公司形成稳定的人才梯队。这两个项目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系与日常资金一起投入公司日常运营,该项目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贝通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贝通信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贝通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中贝通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贝通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募集资金利息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所致

  附件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止本期末相关募投项目尚未全部完成,只确认了部分项目的收入,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需等所有项目完成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13678     债券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贝通信”)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未能达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业绩考核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同意回购注销35名激励对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15,233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1年8月9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1年8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及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发生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5、2021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6、2021年9月27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3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73.8081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9月27日。

  7、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暂缓授予激励对象张宏涛先生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38人调整为37人,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93.8031万股调整为373.8081万股,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200,000股也将按照相关规定同步办理注销程序。

  公司业绩未满足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决定对已获授的37名激励对象中的36人所获授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1,091,424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李德富已离职,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公司同意注销其全部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00,000股。

  8、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业绩未满足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决定对已获授的36名激励对象中的35人所获授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1,061,424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梁志大已离职,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公司同意注销其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70,000股。

  9、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业绩未满足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决定对已获授的3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对应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1,415,233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1、回购原因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14,555.26万元。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0年净利润6,788万元为基准,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20%,即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35,297.60万元”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因公司未能达成2023年业绩考核目标,已获授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对应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1,415,233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415,233股。

  3、回购价格

  本次3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4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4、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15,233股限制性股票全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5,237,152股变更为333,821,919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具体如下:

  单位:股

  ■

  四、本次注销完成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五、本次回购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回购原因、价格等事项的审议程序依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作为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实施回购注销。

  七、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15,233股。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本次调整涉及的股份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和股份注销登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3

  债券代码:113678        债券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贝通信”)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减少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未能达成2023年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对应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1,415,233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上述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335,237,152股变更为333,821,919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的将由335,237,152元减至333,821,919元。根据上述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作如下修改: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生效为前提。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及本议案后方可变更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条款的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4

  债券代码:113678     债券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贝通信”)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六兵、陆念庆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慎核查,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贵州浙储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贵州浙储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 7692.31万元

  (3)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443号开发大厦107-A室

  (4)法定代表人: 张海强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能源项目投资(利用自有资金投资,不含投融资理财,投融资理财咨询业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金融活动,不得从事未经批准的金融活动);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电子产品、模具、机械设备配件、塑料件、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UPS电源、电池检测检验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汽车动力系统、电机系统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生产、组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电池租赁及汽车租赁;计算机系统集成;云计算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根据《股权转让与增资协议》安排,贵州浙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储能源”)剥离非主营业务或者未开展实际经营的资产,聚焦主业,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收购浙储能源集团有限公司43%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上述披露的2022年财务数据为剥离完成、重述调整后的财务数据。

  2、贵州浙储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贵州浙储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 1000万元

  (3)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443号开发大厦106-A室

  (4)法定代表人: 李昱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新能源汽车的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系统及其材料、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的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锂电池应急电源电池、风光电储能系统 、汽车及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电动自行车零部件、工业智能装备 、电力设备及零部件、工业自动化设备及生产线、电机控制器、智能微电网及能源管理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和售后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气安装;售电;新能源汽车电池无害化回收、梯次利用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硬件运维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云计算;软件的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贝通信董事长、总经理李六兵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陆念庆先生担任浙储能源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浙储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贵州浙储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浙储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上述交易的发生预计不会对公司现有持续生产能力、持续经营能力、持续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可能将持续存在。公司承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独立性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中,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与浙储能源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采购及关联销售。

  其中关联采购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对方采购整包电池系统,用于储能投资项目建设与共享单车业务发展;关联销售主要为公司动力电池及储能系统产线达产后,利用浙储能源的销售渠道销售电池产品。

  公司未来发生关联交易时将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是必要的、有利的。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6

  债券代码:113678       债券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贝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价格:32.88元/股

  转股起止日期:2024年4月25日至2029年10月18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06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7.00万张,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51,700万元,期限6年,即自2023年10月19日至2029年10月18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52号文同意,公司51,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2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贝转债”,债券代码113678。

  根据有关规定和《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中贝转债”自2024年4月2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中贝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1、发行日期:2023年10月19日

  2、发行数量:517万张(51.7万手)

  3、发行面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发行总额: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5.17亿元

  5、发行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6、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10月19日至2029年10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7、转股起止日期:2024年4月25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至2029年10月18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当前转股价格:32.88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交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中贝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4年4月25日至2029年10月18日)在上交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中贝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无限售条件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中贝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3年10月19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中贝转债”初始转股价为32.8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32.88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中贝转债”转股价格由32.80元/股调整为32.88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

  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中贝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中贝转债”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7-83511515

  邮箱:best@whbester.com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13678    债券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在认真审阅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的基础之上,经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4年4月10日通过公司网站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不少于10天,从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9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任职资格,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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