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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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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76                     公司简称:首开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已对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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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房地产政策主线聚焦“增信心、防风险、促转型”。产业端,完善相关基础性制度,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的新机制,促进市场要素资源的科学有效配置。需求端,将继续落实因城施策、精准施策。供给端,中央提出加快推广绿色、低碳、智慧、安全住房,下力气在住房领域创造新赛道。特别是,中央明确,加快推动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平急两用基础设施等“三大工程”建设,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落实好净地和专项债、专项借款、商业配套贷款,抓好项目储备,坚持“以需定建”,形成“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项目滚动推进机制。这给公司发挥国企优势、获取融资支持、拓展发展空间带来了难得的机遇。

  从房地产市场看,新一轮行业分化式复苏将带来更多结构性发展机会。一是区域发展机遇。随着区域重大战略的深入实施,人口流入型优势地区的发展更加全面,都市圈城市群的住房需求将对市场形成有效支撑,高能级区域将占据更多市场份额。二是业务转型机遇。随着城镇化速度放缓、人口拐点来临,房地产市场增长引擎将聚焦于“存量挖掘、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城市更新、资管运营将与三大工程建设协同联动、深度融合,释放更多开发空间。三是需求变化机遇。一方面“夹心层”和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突出,另一方面中高收入群体的房屋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改善性产品需求的迭代升级将成为房企产品溢价的必然选择。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房地产行业,主要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经营、城市更新等创新业务、房地产金融等。具体可以分解为以下几个业务板块:

  1、房地产开发业务

  本公司主业,也是最主要的利润来源。至报告期末,公司拟售、在售主要项目(含自持)166个,总建筑面积超4600万平方米,其中当期在建约1500万平方米。

  从区域布局看,已经形成了北京区域(以北京为中心的京津冀区域)、北方片区和南方片区三大区域。其中,北京区域(京津冀)目前主要项目84个,总规模近2000万平方米;南方片区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以广州、福州、厦门、成都几个城市为重点,深耕结合周边扩展的区域布局,主要项目74个,总建筑面积超2100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公司房产销售结算收入466.87亿元、结算成本414.51亿元。

  2、物业经营

  本公司重要的业务板块之一,也是利润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公司物业经营有序推进,服务水平快速提升,租金收益得以实现增长。

  公司结合近年来内外部新变化,不断优化落位,调整项目业态比例,增加消费目的性强、经营稳定的家庭型消费业态,以确保项目的长期稳定经营;同时密切关注市场,掌握商业趋势的变化,针对新商业模式、新服务内容、新零售业态及时调整招商策略,争取尽快突破市场瓶颈期,等待市场回暖,确保公司租金水平及出租率跑赢市场。各项目持续加大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北交所平台、自媒体公众号等平台、主题活动,加强属地政府沟通及中介有效合作,多渠道进行推广。不断深入挖掘客户,加大招商力度,争取实现出租率提升。

  2023年公司继续规范各项目出租经营,落实持有运营目标书签订、签署自营酒店考核责任书,福州首开君澜温泉酒店全面开业;苏州胥江天街开业以来取得客流量、销售额双重佳绩;首开万科中心新增签约1.7万平米;北京丽亭华苑酒店成为获得“全国工人先锋号”的唯一酒店企业;北京宝辰饭店获“2023年度最佳国际商务酒店白金奖”、“年度商旅酒店”等奖项;西客站项目、京宝大厦、宋家庄福茂出租率均达100%。

  报告期末,公司实现物业租赁面积151.6万平方米,商业物业管理面积13.5万平方米,酒店客房销售数量29.2万间·天。报告期内,公司酒店物业经营等结算收入8.02亿元、结算成本6.91亿元。

  3、城市更新、长租公寓、养老与文创等创新业务

  从房地产行业看,行业环境、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加快转型发展是大势所趋。各项城市更新业务已经成为发展风向标,对房企转变发展思路、创新经营模式、强化资源整合、培育新动能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在“做城市复兴官”的发展理念下,近年来公司在城市更新领域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以做标杆、创模式的站位,在城市更新产业细分领域,持续推进持有物业转型升级,盘活低效资产与存量土地,通过合资、合作、入股的方式,构建盈利模式、撬动社会资本,形成多元主体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相继启动实施多个项目。

  报告期内,首开Long街积极探索存量楼宇利用新路径,入选中国城市更新论坛“优秀案例”,获第二届“北京城市更新最佳实践”,承办“首届北京城市更新周”闭幕式,为回天地区发展注入新活力,实现“更新一个项目”、“激活一片地区”。首开乐尚系列长租公寓初具规模,已开业9家,入市房源超6000套,出租率89%,持续深化与多家机构的对接合作。保利首开乐尚N+公寓获“中国住房租赁领航奖”。随着管庄项目的开业,首开寸草已投入运营养老院9家,床位700余张,在院老人超500人。

  4、承接重点工程

  主动践行首都国企责任担当,责无旁贷地服务于首都城市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市级重点项目投资建设如期落地:通州西集、通州新城、房山熙悦丽博等市级重点工程提前实现“双落地”。通州小堡村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通州首开万象汇项目地下及商业实现竣工。重点代建项目提前完成年度工程进度目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是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之年,是房地产企业提质变革、化险图存的分化加剧之年,是公司上下克难奋进、承压前行的空前考验之年。一年来,在上级单位的坚强领导下,公司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体员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将主题教育与生产经营融合推进,着力统筹发展和安全,踔厉奋发应变局、守正创新强内功,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在去年一年的工作中,公司扛住方方面面的压力、守住了现金流安全,一方面适时适度调整项目营销策略,力争提升去化速度。在新增投资方面,将新增价值创造与改善利润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密切跟踪重点城市土地市场信息,提前研判,合理铺排,积极参与土地竞拍,在确保量的合理增长与质的有效提升前提下,争取一定规模的新增土地储备。面对流动性风险,公司统筹提升周转与效益,创新融资方式、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强资金成本意识,确保公司现金流安全。针对少数合作项目出现的经营隐患,公司做好行业调整期的风险防控,加大了对合作项目的管控力度,对存在潜在风险的合作项目主动进行管理架构、运营思路和融资结构的调整,及时发现风险,化解风险。同时,在资产处置、管控优化、转型探索以及众多标杆项目运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成效。

  一一销售排名稳居30强。公司全年完成销售面积269.85万平米,签约金额615.33亿元,销售回款637亿元。公司签约额位列中指研究院“2023年全国房地产企业销售排行榜”全口径第23位,权益口径第26位;北京区域销售面积位列北京市场第1名。

  一一融资渠道多元化拓展。在市场逆境下发行各类债券产品174亿(含中期票据124亿、公司债50亿);完成19.05亿公司债回售转售;完成上交所、保交所供应链保理3.26亿发行;北京、成都、佛山等多个存量项目融资成本大幅下调;实现京内外5个项目合计36.7亿经营性物业贷放款;实现保债和信托计划84亿放款。

  一一开发项目优选拓展。在公开市场以合理价格新增北京、厦门、南京等项目5宗,地上建筑规模40.79万平方米。详见下表:

  ■

  一一成本费用有效压减。47个项目完成120项控本增效,节资6.02亿元。

  一一竣工面积同比增长。开复工面积1525.34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88.6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566.63万平方米。完成34个项目首次交付。实际入住交用397万平米。

  一一物业经营稳健发展。实现物业租赁面积154万平米,同比增长41%。商业物业管理面积13.5万平米。酒店客房销售数量28.6万间·天,完成计划151%。物业经营管理收入(包括租赁+酒店+物业管理+养老)21.4亿元,同比增长54%。

  一一品牌信誉继续增强。公司荣获2023年沪深上市房地产公司“综合实力TOP10”、“投资价值TOP10”,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治理TOP10”、2023年房地产“卓越企业表现奖”。

  一一报告期末,公司剔除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为72.84%,净负债率为169.62%,现金短债比为1.46倍。(根据监管要求,在计算现金短债比时,包含了持有待售资产科目中的持有待售的货币资金0.16亿元,扣除了受限货币资金及根据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受监管的预售房款共39.02亿元,增加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中债券及借款本金112.87亿元,以及股东借款18亿元;在计算净负债率时,增加了长期应付款中股东借款23亿元;在计算剔除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时,扣除的预收账款也包含合同负债以及待转销项税额。)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4-03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财务资助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新增财务资助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  本次授权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短期的股东借款;项目开发后期,项目公司取得预售款后,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股东通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出资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

  上述向项目公司提供短期股东借款以及项目公司股东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2023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进行授权的议案》,批准(1)为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公司控股项目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2)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两项合计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即1,390,697.12万元);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即278,139.42万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合计674,971.48万元,未超过2022年度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为持续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及有效盘活闲置盈余资金,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继续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新增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财务资助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新增财务资助情况

  (一)财务资助对象

  1、为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公司控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资助对象包括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的公司合联营项目公司和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公司控股项目公司。

  (2)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

  (3)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即被资助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需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2、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控股项目公司为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

  (2)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

  (二)财务资助额度

  公司对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及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下同)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即1,086,347.81万元);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即217,269.56万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前述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且保证任一时点的资助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

  (三)财务资助有效期和授权

  本次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财务资助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四)财务资助目的

  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促进合作房地产项目的顺利开发,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对于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向各方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

  三、财务资助主要内容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向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时,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控股项目公司向除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调拨富裕资金时,公司也同时收到相应出资比例的富裕资金。不存在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或合作方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况。

  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积极防范风险。

  本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具体实施,公司将在财务资助发生后根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授权事项,认为上述授权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旨在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发。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均以同等条件按照持股比例对其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日常经营管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4-03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2023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审议批准,额度不超过300亿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请董事会审议的新增债务融资工具为不超过108亿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为了提高发行效率,实现存量债务融资工具借新还旧或新增专项用途债务融资工具,董事会拟继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不超过350亿元(含350亿元)额度内申请新增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审议批准。

  二、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一)发行渠道: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二)发行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MTN)、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一年期以上信用类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ABN)、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项目收益票据等带底层资产抵质押的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CP)、超短期融资券(SCP)等不超过一年期的信用类融资工具等。

  (三)发行主体、规模及发行方式: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本公司或下属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发行规模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含350亿元)。发行方式为一次或分次、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四)额度分配如下:

  1、中期票据(MTN)、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一年期以上信用类融资工具不超过200亿元。

  2、资产支持票据(ABN)、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项目收益票据等带底层资产抵质押的融资工具不超过100亿元。

  3、短期融资券(CP)、超短期融资券(SCP)等不超过一年期的信用类融资工具不超过50亿元。

  (五)发行对象: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六)期限与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的产品期限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经营需要,偿还公司及下属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投资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

  (八)决议的有效期: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三、股东大会授权内容

  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谈判,签署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其他事项。

  6、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债权融资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融资需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手续,并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及实际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规划使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4-03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增加对外担保额度280亿元(不包含公司及下属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担保)。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  本次授权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基于房地产行业项目开发特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00%以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增加对外担保额度279亿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此项授权进展如下:

  公司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新增对外担保为104.495亿元。其中在授权内的为47.50亿元,未在授权内另行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为56.995亿元。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提高管理效率,综合考虑公司现实情况,现拟继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如下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

  1、担保方式:

  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包括质押及抵押等方式。

  2、担保主体:

  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增加公司对外担保额度280亿元,额度分配如下:

  (1)公司对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可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额度为224亿元;其中: 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11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112亿元;

  (2)本公司对参股公司可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额度为56亿元,担保对象均不属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39.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16.6亿元。

  3、授权范围: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在公司及下属公司发生担保事项时进行审议。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提请授权范围之内:

  (1)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5)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授权期限: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二)本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拟发生担保业务的主体,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的基本情况请见附表。

  (二)上述担保额度分配是基于公司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在本授权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可进行如下调剂:

  公司为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在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相对应的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以 2023 年末作为计算基准日)处获得担保额度。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在参股公司相对应的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 在调剂发生时必须同时满足: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以 2023 年末作为计算基准日)处获得担保额度调剂,且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本次担保授权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各方的经营现状和经营需求,有利于各方运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了本次担保授权的议案。此项担保授权尚需获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288,069.91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31%。

  其中:

  (一)公司对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2,043,698.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06%。

  (二)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244,371.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5%。

  (三)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表: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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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4-02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十二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岩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八名,实参会董事八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次财务决算结果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以致同审字(2024)第110A012431号予以确认。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等部分,其中“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临2024-026号)。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24)第110A012430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计1,704,983,449.94元,其中需对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03,045,827.74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937,622.20元。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88,060,219.19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4-027号)。

  (九)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此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李岩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张国宏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顺利取得贷款,预计2024年公司部分贷款需由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提供担保,为此公司预计支付给首开集团的担保费为不超过9,520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控股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关于2024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公告》(临2024-028号)。

  (十)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此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李岩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张国宏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参照近三年来公司与首开集团及其关联方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2024年日常性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6,000万元。双方遵循公平、有偿、互利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在发生关联交易时将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控股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4-029号)。

  (十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提高管理效率,综合考虑公司现实情况,现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

  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增加公司对外担保额度280亿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临2024-030号)。

  (十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为了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提高管理效率,综合考虑公司现实情况,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新增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审议批准,授权额度350亿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临2024-031号)。

  (十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财务资助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持续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及有效盘活闲置盈余资金,提高决策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及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提供的净增加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即10,863,478,093.67元);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即2,172,695,618.73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新增财务资助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财务资助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财务资助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临2024-032号)。

  (十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孙茂竹、李大进、秦虹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十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九)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6亿元借款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李岩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张国宏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股东首开集团拟向公司提供6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年利率不高于5.5%,公司对本次借款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控股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4-033号)。

  (二十)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34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4一03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于公司十二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咸秀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三名,实参会监事三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出席本次监事会的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出席本次监事会的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出席本次监事会的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临2024-026号)。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出席本次监事会的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计1,704,983,449.94元,其中需对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03,045,827.74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937,622.20元。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88,060,219.19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见《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4-027号)。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本次监事会的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严格依法运作,内部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财务账目清楚、会计档案和财务管理均符合规定的财务制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报告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4-1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25号)、《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临2024-026号)、《关于2024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公告》(临2024-028号)、《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临2024-029号)、《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临2024-030号)、《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临2024-031号)、《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财务资助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临2024-032号)、《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4-033号),于2024年4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35号),于2024年4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无需审议。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一11:30,13:00一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5日16:00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D座9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428032、66428075

  传真:(010)66428061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侯女士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4-03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向公司提供6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年利率不超过5.5%,公司对借款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6亿元借款的议案》。

  首开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控股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过去 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和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及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等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首开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首开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358,298,33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2.66%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首开集团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首开集团成立于2005年11月;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52号楼;法定代表人:谢忠胜;注册资本:222,89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首开集团资产总额为323,853,070,196.27元,负债总额为251,524,174,561.74元,所有者权益为72,328,895,634.53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56,397,928,312.90元,净利润为214,152,705.27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借款方:本公司;

  贷款方:首开集团;

  借款及还款方式:首开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协议内容: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经双方协商,首开集团拟向公司提供6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年利率不超过5.5%,公司对借款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利率在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基础上,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

  四、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获得充足资金以支持生产经营需要。首开集团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拓宽了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为公司提供了资金支持。

  根据公司整体资金安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安排本次借款。借款无需抵押及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积极支持公司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同意此项关联交易,认为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股东无不利影响。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此项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定价符合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无不利影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上述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李岩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张国宏先生回避表决。非独立董事蒋翔宇先生,独立董事孙茂竹先生、李大进先生、秦虹女士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同意此项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4-02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经营及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同意此项关联交易,认为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股东无不利影响。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认为: 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按照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日常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岩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张国宏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3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为不超过16,00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6,366.52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参照近三年来本公司与关联方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性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16,000万元。双方遵循公平、有偿、互利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在发生关联交易时将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开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首开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鸿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358,298,33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2.66%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首开集团(含天鸿集团、首开集团下属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首开集团成立于2005年11月;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52号楼;法定代表人:谢忠胜;注册资本:222,89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首开文投(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北京中科亿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1,750万元、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750万元,北京中科亿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出资1,500万元,三方股权比例为35%:35%:30%。公司不合并财务报表。因公司董事、总经理赵龙节先生担任首开文投(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首开文投(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一)主要内容

  1、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首开集团(含天鸿集团、首开集团下属公司)之间的交易: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首开集团及其关联方主要从事与房地产开发相关产业的经营,如产品规划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有公司因产品设计、材料设备供应、物业服务等方面的需要向首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采购少量材料设备和接受产品设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首开文投(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首开文投(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因租赁公司产权房产作为办公用房而向公司支付房屋租金。

  (二)定价依据

  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市场价格以产品销售地或提供服务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首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主要从事与房地产开发相关产业的经营,公司与首开集团及其关联方的交易有利于公司正常运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经营成本。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会持续。

  公司在与首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中,将拥有交易选择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就同类或同种原材料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首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公司将继续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依据市场价格定价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首开文投(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因租赁公司产权房产作为办公用房而向公司支付房屋租金。公司与其之间的租金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在双方租赁合同持续期间内,公司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会持续。

  公司与首开集团、首开文投(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总额比例不大,占公司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很小,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较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4-02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支付担保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因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为本公司部分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向首开集团支付担保费。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顺利取得贷款,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部分贷款,由首开集团提供担保。公司按一定费率向首开集团支付担保费。

  首开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3年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首开集团支付的担保费用总额为不超过7,390万元。2023年度,因融资政策调整,公司多笔融资未申请首开集团担保,公司实际支付的担保费总额为852.41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

  2024年,公司申请的部分贷款拟继续由首开集团提供担保,预计2024年公司支付给首开集团的担保费为不超过9,52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首开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首开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鸿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358,298,33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2.66%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首开集团(含天鸿集团、首开集团下属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首开集团成立于2005年11月;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52号楼;法定代表人:谢忠胜;注册资本:222,89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首开集团资产总额为323,853,070,196.27元,负债总额为251,524,174,561.74元,所有者权益为72,328,895,634.53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56,397,928,312.90元,净利润为214,152,705.27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预计2024年需首开集团提供担保及收取担保费的情况如下:

  (1)公司继续按已签订担保合同0.5%的费率向首开集团支付的担保费预计为140万元;公司继续按已签订担保合同0.7%的费率向首开集团支付的担保费预计为2,380万元。

  (2)2024年预计新增需由首开集团担保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亿元,平均担保费率约0.7%,预计需支付担保费不超过7,000万元。

  上述两项合计,预计2024年公司支付给首开集团的担保费为不超过9,520万元。

  2、定价依据: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基础上,有一定的下浮。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双方:公司与首开集团。

  交易标的:2024年预计新发生的不超过100亿元贷款的担保费以及2024年前已签订担保合同的担保费。

  交易价格:

  2024年1月1日前已签订担保合同的年费率按担保金额的0.5%或0.7%,2024年新增贷款部分年费率按担保金额的0.7%,担保费合计不超过9,520万元。

  支付方式:公司在签署担保合同五日内向首开集团支付相应担保费。

  期限:一年。

  五、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于2024年顺利取得贷款,首开集团承担到期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担保。依据公平、合理原则,公司向首开集团支付担保费,费用标准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它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同意此项关联交易,认为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股东无不利影响。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股东无不利影响,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岩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张国宏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4-02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 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年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计1,704,983,449.94元,其中需对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1,703,045,827.74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937,622.20元,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88,060,219.19元。具体情况如下:

  1、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2023年末,综合考虑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状况,项目自身的定位、开发及销售计划等因素,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3年度,需对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03,045,827.74元。本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项目主要位于江苏、广东和福建。

  2、期末合同资产按金融工具在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需对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37,622.20元。

  3、公司应收款项按金融工具在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期末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888,060,219.19元。该损失主要系针对提供资金支持的参股亏损项目以及其他预计可能存在回收风险的应收款项计提。

  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后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方案。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4-02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338,523,623.3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898,892,473.22元,未分配利润为3,060,934,178.95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拟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提出如下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3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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