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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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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万润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万润股份: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2:00于公司本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万润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4)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二十七、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万润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指山路11号公司本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

  注意事项:

  对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万润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万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万润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其他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6所涉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万润股份: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2023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8、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仅选举一名监事,故不采取累积投票制。

  6、本次会议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前需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4: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0535-6101018,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指山路11号公司本部办公楼六楼601室。

  4、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格式见附件二),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4)会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万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万润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3”,投票简称为“万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委托人)现为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股份”)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机构出席万润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是 □                                      2、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的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于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并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由张鹏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万润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万润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润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与《万润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万润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0,532.01万元,同比降低15.26%;实现利润总额95,113.69万元,同比增长0.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6,301.20万元,同比增长5.78%。

  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3,011,988.9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64,762,061.5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664,762,061.59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6,476,206.16元,再减去当年分配现金股利274,382,483.93(含税),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948,667,691.72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72,571,063.22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930,106,155股为基数,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79,031,846.50元,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若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2023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提取盈余公积金及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后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包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投入及其他投资等。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万润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公司与烟台万海舟化工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烟台万海舟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万润股份:关于与烟台万海舟化工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九、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公司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2023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合作业务遵循了自愿平等的原则,相关存款、贷款利率等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万润股份: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2023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公司与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与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万润股份:关于与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万润股份: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包括境内和境外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共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境外子公司所需贷款额度换算成人民币与境内子公司贷款额度合计)。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决定与各金融机构申请具体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并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一切融资有关的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本授权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万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原监事、监事会主席莫夏泉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监事会已接受莫夏泉先生的辞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提名张蕾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将该提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张蕾女士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蕾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润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备查文件: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

  张蕾女士的简历如下:

  张蕾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审计部高级业务经理、审计二处副处长、审计处处室负责人、后评价处处室负责人、后评价处处长;中节能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4年1月起至今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2024年3月起至今任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除上述情形之外,张蕾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张蕾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的不得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公示,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期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并按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万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万润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万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平台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公司人员有:董事长黄以武先生、独立董事崔志娟女士、财务负责人高斌先生、董事会秘书于书敏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8日(星期日)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保概述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本次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任一赔偿请求以及所有赔偿请求累计)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

  5、保险期限:1年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权限内办理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烟台

  万海舟化工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

  计划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与关联方烟台万海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海舟”)签订了有效期为三年的《业务合作协议》。

  根据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预计2023年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万海舟发生包括委托加工、采购货物、销售货物、出租设备、销售燃料动力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3,000.00万元;202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464.78万元。

  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万海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2,000万元。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公司与烟台万海舟化工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与万海舟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交易金额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表格中如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表格中如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万海舟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为110,393,297.54元,净资产为53,055,310.56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3,139,811.60元,营业利润-1,159,978.31元,净利润为-1,144,592.44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万润股份参股万海舟,持有万海舟35.00%的股权,公司委派1名高管担任万海舟的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四)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万海舟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非失信被执行人,其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与定价方式

  公司年初根据销售产品情况所作的预计来确定未来一年与万海舟的交易总量。

  1、公司向万海舟采购货物。采购货物的定价方式为:若有公开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定价;若无公开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法确定价格;对于公司曾批量生产的初级中间体,采购价格在低于公司的经营成本的基础上参考关联方报价协商计价;对于公司未进行批量生产的初级中间体,以实验室或小试、中试数据为基础,按预计经营成本加成15%左右,同时参考关联方报价、协商计价。

  2、公司向万海舟销售原材料。公司以采购原材料的成本上浮5%左右的管理费作为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的售价,与关联方协商定价。

  3、公司向万海舟销售库存商品。销售库存商品的定价方式为:若有公开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定价;若无公开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法确定价格:根据生产成本提出报价,报价依据为生产成本加成15%左右,公司在报价基础上与其协商定价。

  4、公司委托万海舟提供产品加工服务。公司委托万海舟进行加氢业务,该业务属于委托加工业务的一种,其定价原则与公司委托加工费的定价原则一致。加氢业务加工费定价具体原则为:公司根据加氢反应所需步骤、原材料、小试数据或中试数据为基础,在万海舟进行商业化试生产后,根据试生产成本提出报价,报价依据为试生产成本加成15%左右,公司在报价基础上与其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与万海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烟台市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该协议有效期3年,协议包含业务合作基本内容、定价原则、运作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及保密等内容。公司与万海舟的上述销售、采购及提供委托加工等交易均由双方按照《业务合作协议》的规定和原则签订具体合同,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无市场公开价格或政府定价的,以成本加成法为基础,与关联方协商定价,具体利润比例不超过行业同期平均利润水平。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万海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维持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万海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合理,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公司与万海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与烟台万海舟化工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万海舟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且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万海舟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2023年年初根据销售产品情况所作的预计,符合当时市场的预期;由于2023年度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公司下游客户订单发生相应变化,相关业务未达预期,导致2023年度公司与其交易金额发生相应变化,上述情况属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万海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万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万润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万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万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公司与万海舟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2023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22年11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关联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经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与中节能财务发生存款、结算、信贷等交易,其中贷款余额不超过12亿元,存款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境内货币资金总额的50%;2023年末公司在中节能财务的实际贷款余额为87,845.47万元,存款余额为16,015.39万元;2023年度日均贷款余额为70,018.14万元,日均存款余额为16,980.91万元。

  预计2024年公司在中节能财务的贷款余额不超过15亿元,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境内货币资金总额的50%。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公司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2023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黄以武先生、朱彩飞先生、吕韶阳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及股东黄以武先生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

  2024年公司在中节能财务的授信总额为200,000万元。

  2024年度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22,600万元。

  (三)2023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节能财务资产总额246.08亿元,负债总额207.1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8.90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81亿元,净利润1.91亿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节能财务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节能财务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非失信被执行人,其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与定价方式

  1、存款服务

  (1)公司在中节能财务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中节能财务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中节能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在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经双方约定确立;

  (3)中节能财务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中节能财务未能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存款的,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可对中节能财务应付公司的存款与公司在中节能财务的贷款进行抵消。

  2、结算服务

  (1)中节能财务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中节能财务免费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中节能财务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中节能财务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中节能财务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银团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在符合相关监管条件下,中节能财务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等条件下公司在一般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交易限额

  出于财务风险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就公司与中节能财务的金融交易做出以下限制,公司应协助中节能财务监控实施下列限制:

  (1)结算服务: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中节能财务免费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

  (2)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公司存放在中节能财务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50%。

  (3)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中节能财务给予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与中节能财务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有效期3年,协议包含中节能财务提供的金融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交易限额、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节能财务的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中节能财务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合理,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关联交易会持续。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公司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2023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节能财务作为一家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其经营资质、内控建设、经营情况均符合开展金融服务的要求。公司与中节能财务将开展的金融合作事项,定价原则合理、公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中节能财务的金融合作业务遵循了自愿平等的原则,相关存款、贷款利率等费用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万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万润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万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万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公司与中节能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分别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万润股份: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

  ■■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内容

  ■

  三、其他说明

  《万润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万润股份: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万润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4月)》《万润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相关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本议案对应的《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行使,且该等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之日起生效。

  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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