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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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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92                     公司简称:汇得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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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 年,国内宏观环境整体呈现疲弱状态,多数子行业营收增速及毛利率处于历史低位;在国内需求方面,国内经济受疫情疤痕效应影响,需求呈现弱复苏,部分化工行业面临开工率不足,利润水平维持低位的困境;而在出口端,全球局势持续动荡,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俄乌、巴以冲突导致风险外溢,海外滞涨压力凸显,主要经济体增长放缓,我国化工品出口交货值增速明显回落;在供给端,国内企业资本开支进入转固周期,供给压力持续增大,在这样的背景下,化工行业受到了明显影响,由于化工产品的生产和贸易涉及到全球供应链的各个环节,为避免全球供应链调整带来的不确定性,许多化工企业开始考虑生产多元化布局来降低风险。

  革用聚氨酯树脂行业随着国内外无溶剂及水性普及;高污染和排放的传统工艺,逐渐在国内失去市场;然而国外不少国家尚处于合成革发展初级阶段,传统PU合成革外移趋势渐显;TPU市场平稳运行,巴斯夫湛江开工,产能增加,竞争将更加激烈,国外市场以“高附加值产品自产,低值成品贸易”的方式为主,新能源充电桩,扇叶,以及车衣膜将是主要增长点;鞋材整体市场增量有限,主要是存量市场争夺,头部企业愈发重视出口消化过剩产能,极端情况内贸外贸销售比重将各占50%,而国内市场将维持控价保份额的态势;聚酯多元醇作为聚氨酯的一种中间体原料,生产企业众多,且部分客户逐步开始自产聚酯多元醇,竞争态势日趋激烈。

  公司经营同样收到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化工行业周期波动的影响,随着“双碳战略”及绿色环保政策的逐步贯彻落实,化工产品也将向着绿色、环保、低碳方向创新,产品的结构化升级也将给公司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

  汇得科技的主营业务是聚氨酯树脂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主要产品为合成革用聚氨酯(PU浆料)、以及聚氨酯弹性体原液和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聚酯多元醇和新能源电池用聚氨酯制品。上述产品运用市场广泛,主要以生活家居、汽车内饰、体育休闲、电子、轨道交通、建筑和新能源电池等领域为主。公司现有生产地位于上海金山、福建福鼎、浙江平湖三地,销售范围主要覆盖东南沿海、长三角地区、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部分产品销往海外。

  合成革行业在2023年减碳化趋势明显:传统的鞋材、箱包、服装和家具等表现不一,纺织品涂层和干贴持续下降,超纤市场相对萎靡;汽车内饰用合成革,特别是国产新能源车用革,增量明显;家具和车内饰的无溶剂合成革同比放量;水性合成革同比相对稳定,但竞争较以往更激烈,盈利能力减弱;生物基材料尚以开发为主。革用聚氨酯业务作为公司的支柱业务,2023年实现销量18.05万吨,同比增长13.16%。销量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基于前期汽车内饰市场的成熟基础,在多品牌新能源车内饰得以广泛应用;坚持在行业中减碳趋势化的研究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也为未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鞋材领域:配合最新生产技术,推出多款新型产品,受到市场好评,在华东和海外市场与多家大型企业实现了销量的提升和多元化销售。

  弹性体及原液主要应用在轮胎、泡沫、家具、鞋类、缓冲垫、手机套、薄膜等领域,2023年实现销量1.52万吨,同比增长12.22%。主要原因是由于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销售同比增长所致,由于公司TPU产能受限,2023年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和提升产品性能,特殊领域生物基产品取得美国农业部USDA认证,为拓展海外市场奠定了基础。

  聚酯多元醇作为生产聚氨酯的主要原料,常规产品竞争激烈,特殊性能产品利润率亦成下降趋势,需要强有力的研发支持,不断研制出性价比更优的产品来满足市场客户的需求。2023年公司聚酯多元醇业务实现销量3.08万吨,同比增长12.26%,主要是基于公司的研发技术优势,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重点在环保型增塑剂、共聚酯、高分子量特殊聚酯等产品得以完善优化和突破。

  新能源电池用聚氨酯制件产品业务健康发展,稳中有进;多个新项目取得大客户的认可,为后续业务增长打下了坚实基础;聚氨酯胶黏剂业务也取得较大进步,实现以进促稳的健康发展:在汽车内饰的水性胶黏剂业务拓展后,在汽车内饰热熔聚氨酯业务,汽车内饰无溶剂胶黏剂业务,汽车内饰溶剂胶业务也快速起步;进而同水胶产品产生协同效应,形成汽车内饰整体解决方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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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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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189.89万元,同比下降10.1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52,352.01万元,同比下降11.00%;主营业务毛利率11.35%,同比增长1.08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87.58万元,同比增长3.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146.19万元,同比增长7.8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34,027.43万元,比上年期末增长2.13%,净资产144,296.44万元,比上年期末增长3.3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88万元,2024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22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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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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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高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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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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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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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88万元,2024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22万元。

  (三)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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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主要产品革用聚氨酯、弹性体及原液、聚酯多元醇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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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二甲基甲酰胺(DMF)、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及己二酸(AA)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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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后续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和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融资担保,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在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2,700.0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汇得树脂销售有限公司及上海汇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0.38%,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02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8.33%,无逾期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适用本条关于反担保的规定。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各全资子公司2024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融资担保,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在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

  ■

  在2024年度新增担保总额未突破总体担保计划的情况下,可适度调整公司对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同时调整担保额度包含未来公司通过新设、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适用本条关于反担保的规定。

  二、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7月19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建中

  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龙安开发区塘运路13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98,562.10万元,负债总额43,185.19万元,净资产55,376.91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9,407.41万元,净利润2,347.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82%。(上述数据经审计)

  2、上海鸿得聚氨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6月10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建中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沪南公路3736弄8号2幢

  经营范围:聚氨酯及聚醚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359.52万元,负债总额16.18万元,净资产2,343.34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50.85万元,净利润-54.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69%。(上述数据经审计)

  3、上海汇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0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建中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梅路123弄2号楼3层2305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密封用填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765.31万元,负债总额62.13万元,净资产703.18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40.87万元,净利润55.7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2%。(上述数据经审计)

  4、上海汇得树脂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建中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12幢302室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7,085.78万元,负债总额16,456.86万元,净资产628.92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681.29万元,净利润-565.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32%。(上述数据经审计)

  5、常州普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4月4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开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工业园

  经营范围:N,N-二甲基甲酰胺、聚氨酯树脂(不含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农药;经营场所不得存放危化品)的批发。合成革、纸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纺织品、金属材料、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机电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683.28万元,负债总额2.13万元,净资产1,681.15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37.34万元,净利润152.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13%。(上述数据经审计)

  6、常州韵祺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6月3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邹文革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10号

  经营范围:道路货运经营(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非道路运输站(场)类经营性质的运输代理;普通机械及配件、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健身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劳保用品、建材、家用电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950.37万元,负债总额428.45万元,净资产2,521.92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872.54万元,净利润906.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52%。(上述数据经审计)

  7、浙江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9月7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兵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振港路567号第四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密封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胶制造;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密封用填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6,569.32万元,负债总额6,096.41万元,净资产472.91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6.71万元,净利润-453.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80%。(上述数据经审计)

  8、江苏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12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建中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泰兴经济开发区文化东路1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胶制造;合成材料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密封用填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0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净资产0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上述数据经审计)

  注:江苏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年产60万吨聚氨酯新材料项目”实施主体,本项目尚在筹备阶段,尚未正式建设,故截止2023年底公司尚未对江苏汇得新材料有限出资,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程逐步出资及推进项目融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担保计划尚未实质性实施。本公司将及时根据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各全资子公司2024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本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同意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融资担保,公司为各子公司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2,700.0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汇得树脂销售有限公司及上海汇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0.38%,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02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8.33%,无逾期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六、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规划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制定本规划将坚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积极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三、公司2024年至2026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重视对投资者的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三)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现金分红的条件和额度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原则上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可提出采取差异化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五)现金分红比例

  在满足以上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六)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和比例

  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

  四、本次股东回报规划的实施

  (一)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二)董事会或独立董事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

  (三)独立董事须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也可以在征集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3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

  至2024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4、6、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6、7、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5月9-12日的8:30-16:30。

  (五)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秘办。

  (六)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秘办登记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董事会秘书:李  兵 021-37285599-833

  会务联系人:李佳颖 021-37285599-827

  公司传真:021-37285395

  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

  邮    编:201512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4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建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建军、王新灵)。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875,837.77元,其中2023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65,209,006.2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520,900.62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451,077,745.35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09,765,850.97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8,666,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960,000.0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3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08%。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十)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88万元,2024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22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公司董事和高管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2024年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综合授信协议总额预计不超过3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资子公司负责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各全资子公司2024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本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融资担保,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在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在2024年度新增担保总额未突破总体担保计划的情况下,可适度调整公司对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同时调整担保额度包含未来公司通过新设、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2024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公司长期注重社会效益,热心公益事业。为更好地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积极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同时也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益的基础上,拟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捐赠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9)。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4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15:00时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875,837.77元,其中2023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65,209,006.2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520,900.62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451,077,745.35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09,765,850.97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8,666,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960,000.0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3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08%。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四)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875,837.77元,其中2023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65,209,006.2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520,900.62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451,077,745.35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09,765,850.97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8,666,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960,000.0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3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08%。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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