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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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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56                         公司简称:广汇能源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将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即派发现金红利0.7元/股(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滚存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2023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69,707,300股,拟按公司总股本6,565,755,13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数后的股份数量6,496,047,839股为基数进行计算,本次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4,547,233,487.3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7.90%。

  2021年-2023年,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3,169,521,706.01元(含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金额),占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199.04%,已满足并超过相关制度有关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及公司现金分红承诺约定。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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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能源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战略地位,而能源安全则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世界格局和国际秩序加速调整演变,作为世界能源消费大国,如何挖掘增产增供潜力,有效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成为我国能源发展的首要任务。国家《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中明确强调“优化建设蒙西、蒙东、陕北、山西、新疆五大煤炭供应保障基地”“推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和车船液化天然气加注站规划建设”。未来,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将占据主导地位。

  2023年作为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夯实化石能源兜底保障基础,着力增强能源供给弹性和韧性,有序推进能源产业现代化升级,充分发挥能源稳投资促增长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成为关键。2023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提出,我国要全力提升能源生产供应保障能力,发挥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加快实施“十四五”煤炭规划,积极推进智能化煤矿核准建设,推动在建煤矿尽快投产达产,全面增强煤炭安全增产保供的能力和韧性;推动煤矿、油气田和新能源融合发展。

  2023年,国内能源供给保障能力稳步提升,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向纵深推进,全国能源供需总体平稳有序。我国原煤、原油、天然气产量稳步提高,经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2023年一次能源生产总量48.3亿吨标准煤,较上年增长4.2%;工业用能整体延续增长态势,国内成品油市场需求恢复性增长,煤炭、天然气市场消费量较快增长。

  (行业所涉信息摘自国家能源局、统计局、卓创资讯、Wind资讯等公开资讯,仅作参考。)

  1.天然气业务

  天然气是一种优质、高效、清洁的低碳能源,是能源供应清洁化的最现实选择。随着我国加快推动能源结构转型,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不断提速,天然气产业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2023年以来,国家《关于进一步深化石油天然气市场体系改革提升油气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和《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一2025年)》等政策的出台,将有效促进天然气资源自由流动和市场竞争,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全球天然气市场缓慢复苏,供需基本面趋于宽松,库存、气温等因素影响导致全球天然气消费“底气”不足,受地缘政治和供应链风险扰动,全球主要市场天然气价格高频宽幅震荡,价格同比大幅下移。东北亚LNG全年均价16.13美元/MMBtu,同比下降52.91%。

  国内受益于经济持续恢复向好、扩内需政策效果不断显现等因素,天然气消费恢复向好。据国家统计局、发改委公布数据,2023年国内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945.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6%。其中天然气产量2324.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6%;天然气进口量1679.5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9%。国内LNG出厂均价4861.48元/吨,同比下降28.38%。

  进入2024年,全球LNG或将进一步回归理性,价格中枢仍存下行预期。但受检修、运输、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LNG价格或出现阶段性宽幅震荡局面。中国天然气市场具备较强的周期性增长韧性,随着国内经济景气度回升仍将支撑天然气市场持续复苏,车用需求、公共服务和发电用气仍将成为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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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中国天然气月度表观消费量                         图2:中国LNG重卡月度销量

  2.煤炭业务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近年来,我国煤炭行业供给质量稳步提升,优质产能得到有效释放,煤炭有效发挥了“稳定器”“压舱石”的作用,长期来看煤炭仍然是我国确保能源稳定供应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根基。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有序推进煤矿先进产能核准建设,推动在建煤矿尽快投产达产,增强煤炭增产保供能力。

  2023年,全球煤炭产业发展及贸易流向发生深刻变化和格局重塑,亚太市场对世界煤炭贸易的拉动作用进一步显现。在全球经济增长放缓、主要资源国煤炭产量保持高位、天然气价格回归等因素共同作用下,部分国家对煤炭的需求有所回落,叠加供应相对充足、物流费用回落等因素,国际煤炭价格呈现弱势运行。2023年末,澳大利亚纽卡斯尔港5500大卡动力煤离岸价94.35美元/吨,同比下降31.38%;印尼加里曼丹港3800大卡动力煤离岸价46.8美元/吨,同比下降35.89%。

  2023年,我国经济企稳回升,支撑煤炭需求继续增加,在煤炭保供工作推动下,煤炭产能持续释放,但整体增速同比放缓,全年煤炭产量47.1亿吨,同比增长3.4%,较去年同期收窄7.1个百分点;煤炭进口大幅增长,进口煤炭约4.74亿吨,同比增长61.8%;市场供需形势有所改善,社会主要环节存煤处于高位,煤炭价格中枢整体回落,国内煤炭秦皇岛5000大卡动力煤全年平仓均价847.57元/吨,同比下降18.79%。

  2023年原煤产量超亿吨省份共有7个,其中,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四省份原煤产量占全国的81.3%。目前,新疆已成为我国煤炭生产力西移的重要承接区和战略性储备区,在国家能源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2023年新疆煤炭优质产能加速释放,全区煤炭产量4.57亿吨,同比增长10.7%,增速位居主要产煤省区第一;疆煤外运突破1亿吨,已经成为全国煤炭供应新的增长极。

  2024年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将拉动能源需求增长,煤炭需求有望实现平稳增长,而供给弹性偏弱,煤炭安全生产面临一定挑战。在平衡保供和安全生产过程中,供给阶段性扰动预期仍存,不排除出现阶段性供需趋紧局面,预计国内煤炭价格在相对偏高水平波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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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2023年煤炭产量增幅走势图          图4:2019-2023年煤炭消费量走势图

  3.煤化工业务

  基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基本国情,为缓解原油和天然气的进口压力,煤化工已成为国内化工行业的重点发展领域,正在向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方向迈进,产业集聚化、园区化、基地化、规模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稳妥推进内蒙古鄂尔多斯、陕西榆林、山西晋北、新疆准东、新疆哈密等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建设,建立产能和技术储备。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煤制油、煤制气、煤(甲醇)制烯烃、煤制乙二醇产能分别达到931万吨/年、74.55亿立方米/年、1872万吨/年、1143万吨/年。

  甲醇:甲醇是结构最为简单的饱和一元醇,是无色有酒精气味易挥发的液体。甲醇下游应用广泛,可用于生产烯烃、甲醛、二甲醚、冰醋酸以及溶剂、燃料等多个领域,是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材料之一。其中煤(甲醇)制烯烃消费占比高达50%以上,占据绝对主力,得益于新兴材料的发展,BDO、氯化物以及碳酸二甲酯等小众下游行业,未来的需求将持续处于扩张状态。截至2023年底,我国甲醇总产能约10801万吨,同比增加6.19%;产量7877.32万吨,同比增长3.36%;进口量约1455.29万吨,同比增长19.35%;下游需求量9336.24万吨,同比增长5.82%。

  2023年,受国家政策影响,国内甲醇供需增速有所放缓,甲醇行业处于阶段性供大于求的市场格局,全年甲醇价格先跌后涨,整体有所回落。2023年甲醇期货全年均价为2414.77元/吨,同比下降10.42%。

  2024年国内经济增速5%的发展目标下,国内经济持续修复将为甲醇下游需求增长带来一定支撑。同时,随着部分经济体可能进入降息周期,全球经济有望逐步修复,预计2024年甲醇价格重心或将持稳运行。

  煤焦油:煤焦油是煤干馏过程中得到的一种高芳香度的碳氢化合物的复杂混合物,中温煤焦油是由煤经中温干馏而得的油状产物,用于制液体燃料和化学工业原料等。国内中温煤焦油产能整体呈上涨趋势,随着煤焦油加氢项目的兴起,中温煤焦油也从低廉的烧火油,逐步转变为生产成品油的重要原料。截至2023年底,我国中温煤焦油总产能约1572万吨,同比增加9.02%;产量682万吨,同比下降0.73%;下游消费量769万吨,同比下降9.91%。

  2023年国内中温煤焦油价格整体呈高开低走态势,价格同比虽有回落,但仍维持在5年内高位。隆众资讯数据显示,陕西市场(密度1.04-1.05)全年均价为3835.78元/吨,同比下降13.04%。

  预计2024年,新疆部分装置投产,煤焦油产量将有所增加,下游加氢企业受国际油价高位震荡支撑,开工积极性或有所提升。在供需双增格局下,国内中温煤焦油价格或将以区间偏强震荡运行为主。

  乙二醇:乙二醇是重要的化工原料和战略物资,我国约95%的乙二醇用于生产聚酯。以石油为基础原料的合成纤维约占90%,生产原料高度依赖石油资源,而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高达70%。基于我国“富煤、缺油、少气”的能源结构,开发利用煤化工保障化纤原料的供应,是保障化纤产业安全的一种有效途径。推动化纤原料多元化,实施煤基化纤原料示范工程意义重大。

  截至2023年底,我国乙二醇总产能约2497.2万吨,同比增加15.22%;产量1345.64万吨,同比增长20.94%;进口量约714.8万吨,同比下降4.83%;下游消费量2357.56万吨,同比增长14.02%。2023年,乙二醇延续供需宽松格局,价格重心有所下移,华东乙二醇全年均价4084.42元/吨,同比下跌10%。

  预计2024年乙二醇在原油相对高位成本支撑以及供需结构改善的基本面因素推动下,乙二醇市场价格将维持宽幅震荡运行,价格重心存小幅上行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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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5:2012-2023年中国甲醇产能增速变化图      图6:2019-2023年乙二醇产能变化图

  4.绿色能源业务

  ①二氧化碳捕集(CCUS)及驱油

  CCUS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技术组合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CCUS技术发展,相关技术成熟度快速提高,系列示范项目落地运行,呈现出新技术不断涌现、效率持续提高、能耗成本逐步降低的发展态势。《“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将CCUS技术作为重大示范项目进行引导支持,未来CCUS技术在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将会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二氧化碳驱油一是可以帮助煤化工企业降低碳排放,腾出环境容量指标;二是可以提高区域油气田的油气采收率,实现油田增产增效的同时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三是可以替代现有的水驱工艺,实现节水,生态效益显著。

  《中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年度报告(2023)》指出,随着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建立,我国已发布70余项与CCUS相关的政策文件,CCUS政策体系初具雏形;并提出,“双碳”背景下CCUS技术正在被重新定位,已经成为中国碳中和技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化石能源近零排放的唯一技术选择、钢铁水泥等难减排行业深度脱碳的可行技术方案、未来支撑碳循环利用的主要技术手段;预测中国CCUS减排需求到2025年约为2400万吨/年,到2060年将达到23.5亿吨/年,前景广阔。

  ②氢能

  氢能源被誉为21世纪最清洁能源,具有元素资源丰富、储能时间长、能量质量密度大等诸多优点。同时氢能的应用可以广泛渗透到传统能源的各个方面,包括交通运输、工业燃料、发电等各领域的大规模深度减碳。氢能一直被视为全球能源向可持续发展转型的主要路径之一,氢能的利用符合我国碳减排大战略,同时有利于解决我国能源安全问题。

  当前,传统化石能源制氢仍是主要制氢方式,我国氢气供应量3541万吨,其中,煤制氢占比64.6%,电解水制氢占比不足0.5%。但制氢技术正在由化石能源制氢和工业副产氢向更清洁的电解水制氢方向过渡。由于绿电成本逐步下降,电解槽技术向更适用清洁能源的质子交换膜方向迭代。未来,绿色能源电解水制氢实现与化石能源制氢平价可期。

  按照发改委出台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氢能产业发展制度政策环境,初步建立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年,成为新增氢能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00-200万吨/年。再经过5年的发展,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清洁能源制氢及供应体系,产业布局合理有序,可再生能源制氢广泛应用,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实现。到2035年,形成氢能产业体系,构建涵盖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多元氢能应用生态。氢能产业链以其清洁化的优势,正处于从导入期过渡到发展期的上升阶段,未来有望在诸多清洁能源的技术路线中脱颖而出,成为我国实现能源清洁化的关键环节。

  2023年,公司坚持以经营业绩为导向,牢牢把握市场机遇,以“构建五大产业协同发展新格局”为指引,坚持“以稳促进、以进固稳”工作基调,紧扣“凝心聚力、笃行实干、守正创新、绿色发展”工作主线,全面推动精细化管理末端融合,坚定不移地实施绿色能源发展战略,推进公司绿色、协调、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58,563,493,722.06元,同比下降4.91%;实现营业收入61,475,131,175.08元,同比增长3.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3,297,761.78元,同比下降54.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541,459,693.69元,同比下降49.9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97,701,021.75元,同比下降34.97%。

  (一)天然气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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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7:公司天然气产业及市场布局示意图

  2023年,在高库存、需求较为疲弱以及地缘政治影响减弱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国际气价回落明显,受此影响,国内天然气价格承压下行。公司天然气板块紧跟市场变化,灵活调整策略,持续优化国际、国内业务。报告期内,天然气板块具体生产运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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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8:公司天然气板块产业链

  1.自产气方面:报告期内,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全力推进精细化管控工作,全面实施“降消耗、保质量、增效益、促安全”的质量管控模式,科学组织设备检维修,平衡发展技术攻关与创新,坚持通过技术革新助推降本减耗、提质增效,完成为期20天年度检修,受蒸汽锅炉轮检影响,实现LNG产量58,039.70万方(合计41.46万吨),同比下降19.87%。

  2.外购气方面:紧盯LNG市场变化,合理调整长协窗口期,创新求变激发内生动力,与时俱进拓展国际市场,多元引进海外天然气资源。坚持实施“2+3”运营模式,两种输气途径(液进液出、液进气出),三种盈利方式(境内贸易、接卸服务及国际贸易),统筹安排长协、短协、现货等国际资源,做大业务规模,优化采销策略,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报告期内,广汇能源实现天然气销量合计868,426.24万方(合计615.26万吨),同比增长3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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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天然气销量中包括贸易销售量)

  (二)煤炭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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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9:公司煤炭市场布局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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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0:公司煤炭板块产业链

  2023年,矿业公司坚持以“安全生产、高效管理、绿色开采、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全力以赴做好区域煤炭稳产稳供工作,有序释放煤炭先进产能,“产、运、销、储”各环节安排井然有序;坚持以“增客户、拓区域、提质量”为目标,积极挖掘新客户需求,加速煤炭辐射区域及市场占有率;实现了公铁联发有序衔接,形成多向互济互补的煤炭发运新格局。同时,公司持续提升“智慧矿山”建设水平,不断加大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投入力度,形成覆盖全矿各环节的安全屏障。报告期内,实现原煤产量2,231.29万吨,同比增长9.13%;煤炭销售总量3,099.46万吨,同比增长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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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煤炭生产、销售量不含自用煤。白石湖露天煤矿列入国家发改委保供煤矿名单。)

  (三)煤化工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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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1:公司煤化工产品市场分布情况

  公司煤化工板块坚持产业链一体化协同发展,科学统筹技改攻坚和生产经营活动,着眼夯实本质安全,加强内控管理,深化双防双控,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煤化工板块具体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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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2:公司煤化工板块产业链

  1.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将安全环保摆在首位,科学统筹、合理施策,力保装置系统稳定;成立专项小组,聚力解决瓶颈问题;坚持降本减耗、提质增效;优化研发渠道,不断突破技术壁垒;持续强化创新内生动力,全面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为期20天年度检修,受蒸汽锅炉轮检影响,实现甲醇产量91.09万吨,同比下降19.13%;实现煤化工副产品产量31.00万吨,同比下降20.35%。

  2.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坚持精细算账搞生产、降本增效促经营;不断优化运行工况,电耗、能耗指标均有下降;持续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组织科技成果转化,向科技要效益、以创新求发展。报告期内实现煤基油品产量65.02万吨,同比增长4.40%。

  3.哈密广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科学统筹技改攻坚和生产经营活动;全力推进技改消缺,紧盯单耗指标,狠抓节能降耗,顺利通过中国石化联合会组织的应用工业装置72小时运行考核。报告期内,实现聚酯级乙二醇产量12.58万吨,同比增长24.92%。

  4.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紧盯国际市场,积极抢占先机;多措并举,狠抓精细化管理与生产经营,注重提升装置生产运行效率,实现了原材料消耗新低,推动公司生产技术步入行业尖端水平。报告期内,实现二甲基二硫醚产量1.15万吨,同比增长3.50%。

  5.新疆广汇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抢抓市场机遇,持续优化销售及定价策略,实现了产品的全产全销、优价销售。积极拓展进出口业务,甲醇进口业务实现“零”的突破,公司自产二甲基二硫出口量稳中有增。报告期内,实现煤化工产品销售269.65万吨,同比下降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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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销量包括贸易销售量、新增煤化工产品销售量)

  (四)加强项目前期管理,提高管理质量,科学把控建设节奏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生产运行和项目建设两条主线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紧跟发展趋势、超前谋划布局,重点项目取得新的突破。

  1.在建项目

  (1)马朗煤矿建设项目

  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满足目前生活、生产需要。

  手续办理方面,2023年7月24日公司马朗煤矿取得了国家能源局产能置换批复,8月1日取得项目代码,8月14日取得哈密市自然资源局土地预审和选址意见,9月15日项目核准报告完成上会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上报;9月21日安全核准报告完成上会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上报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审批;环评报告受理单已报送至生态环境部,正在审批中;10月17日,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关于《新疆巴里坤一伊吾县淖毛湖煤矿区马朗一号井田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的函,同意报告通过评审;11月3日取得空白区探矿权证。

  (2)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LNG接收站及配套项目

  6#20万立方米储罐:项目于2023年11月15日完成装置联调联试、干燥置换,项目竣工验收,2024年3月19日完成试生产手续办理工作。2024年4月1日公司组织预冷,4月9日预冷完成,4月10日进入试运行阶段。

  2#泊位建设项目:工可报告已编制完成,通航评估、安全预评价、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评等专项报告已编制完成。其中:安全预评价已通过评审,正在向省交通局申请批复阶段;海洋环评等待上会评审阶段。

  (3)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开发项目

  目前,项目区块现有总井数56口,其中:油井31口,气井25口。报告期内,按照斋桑油气田稠油项目开发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2023年共完成7口新钻井的地质设计及工程设计,现已选定钻井施工队伍,并完成1口井的动迁工作;完成3口浅层直井的政府备案工作;完成了油田Sarybulak主区块浅层二叠系注采井网新油井S-1002的钻探,深层二叠系油藏的水平井网建设也已开工,逐步推进形成深层以水平井井网+浅层注采井网勘探开发新布局。2024年1月27日,公司收到《商务部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的通知》(商贸函【2023】697号),公司获批2024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30万吨。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油田Sarybulak主区块浅层二叠系注采井网新油井S-1003井已开钻,同时完成了1022井组设计修改及井组5口井的地质设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068、2024-015号公告)

  2.发展绿色能源业务

  (1)二氧化碳捕集及驱油项目

  一期建设10万吨/年示范项目

  该项目已于2023年3月中旬机械竣工,于3月25日顺利产出合格液态二氧化碳产品,进入试运行阶段;于9月8日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取证核查,并于11月6日取得哈密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装置稳定运行。

  300万吨/年CCUS项目

  该项目已于2023年11月1日取得入园通知书,11月9日取得项目备案;11月21日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截止目前,项目已完成水土保持报告的编制工作,水资源论证、社会稳定评价报告初稿已完成,正继续开展安评、能评、职评、环评等报告的编制;项目已完成产品工艺路线、市场规模等前提条件的复核论证,12月12日项目可研已定稿,初设及详设的招标文件已完成;逐步启动各类前期手续办理。

  (2)绿电制氢与氢能一体化示范项目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公司依托自身企业优势,积极主动适应国内外能源产业发展新形势,启动了以“绿色革命”为主题的第二次战略转型。除已推进实施的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和驱油(CCUS)项目外,公司制定了《氢能产业链发展战略规划纲要》,明确了公司今后转型的另一重点方向是加速发展氢能产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氢能产业链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0年)》

  公司遵循从试点示范到规模推广再到大规模商用的规律,依托公司所在哈密淖毛湖区域氢源及应用场景优势,按照“一年起步、三年打基础、五年初具规模”的发展思路,推动氢能产业落地发展。2023-2024年为氢能产业试点示范、布局阶段,建设“绿氢+工业副产氢”+储氢+加氢站+氢能燃料重卡应用示范工程,开展氢能成本控制及氢能交通应用的示范研究;2025-2027年为氢能交通运输产业快速发展阶段,在淖毛湖地区开展氢能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替代,通过交通运输场景应用实现氢能产业的综合利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嘉兴申能诚创、上海重塑能源共同签署氢能业务相关《股权合作协议》,已成立合资公司,即新疆汇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各方将在氢资源获取、氢能产业开发、新能源开发及配套装备制造方面进行合作,其中公司在建的首期“绿电制氢及氢能一体化示范项目”(简称“氢能示范项目”)已纳入合资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082、090及2023-044号公告)

  项目手续:项目备案已取得;用地手续,制加氢部分建设用地规划已办理完成;绿电部分,光伏电场用地租赁合同已签订;风电场永久用地已完成政府批复;绿电并网意见已取得;安评、稳评、灾评、雷评、职评、能评、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等报告均已完成;环评报告,新能源部分批复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办理已完成;气瓶充装许可证办理政府平台已受理,目前等待评审;消防验收审查意见住建局已发起审批。

  配套氢能重卡:10辆氢能重卡牵引车已上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已投入场景使用。

  建设进度:设计全部完成,所有设备进场安装完成,项目建设基本完成,正在收尾消缺,全厂仪表系统调试完成,全厂电讯系统施工收尾;风电线路完成;目前正在进行管线吹扫;35KV外线具备送电条件;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加氢站已接收工业副产氢气进入试运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58,563,493,722.06元,同比下降4.91%;实现营业收入61,475,131,175.08元,同比增长3.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3,297,761.78元,同比下降54.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541,459,693.69元,同比下降49.9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97,701,021.75元,同比下降34.9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九届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4年4月8日以短信等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其中:副董事长闫军,董事李圣君、薛小春、鞠学亮及独立董事蔡镇疆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度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勤勉尽责,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公司发展战略及目标,确保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有序运作,持续推进公司绿色、协调、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董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公司未来发展和展望等方面的情况展开了详细汇报。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谭学、蔡镇疆、甄卫军及高丽分别报告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且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谭学、蔡镇疆、甄卫军及高丽各自相关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从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会议召开情况、履职情况及总体评价等方面做了详细汇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引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结论不存在差异,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审计意见,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一一社会责任》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履行的环境责任、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等具体情况编制了本报告,旨在助于公司各利益相关方能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发展与实践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实现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的目标,制定了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即派发现金红利0.7元/股(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547,233,487.30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近三年实施现金分红额度及比例满足相关制度规定及公司现金分红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号)。

  (十)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已出具审计报告,主要财务决算指标:总资产58,563,493,722.06元,营业收入61,475,131,175.0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3,297,761.7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97,701,021.75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其资质、质量管理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可公允表达审计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制度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基于谨慎性原则,独立董事谭学、蔡镇疆、甄卫军及高丽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制度要求,且结合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就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符合独立性规定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领取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制度的规定,积极完善内部治理管理结构,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等,确认了公司在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内薪酬的领取情况,并制定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确认,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领取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

  (十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制定了本项实施细则旨进一步细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等程序性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十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16:00(北京时间)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6号)。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6点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43楼9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2、4、5、6、7项议案已履行公司董事会第九届第三次会议审议程序,上述3、4、5、6、7、8项议案已履行监事会第九届第三次会议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在任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7日北京时间10:00-19: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24年5月7日(19: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阳贤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即派发现金红利0.7元/股(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可对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一)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3,297,761.78元,减提取盈余公积金986,012,018.24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0,930,555,663.72元后,减对股东的现金股利分配5,196,838,271.20 元,2023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9,921,003,136.06元。

  公司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且遵守公司关于提高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相关承诺:“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90%,且每年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不低于0.70元/股(含税)”,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积极做好利润分配工作。

  (二)2023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实现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的目的,公司拟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将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即派发现金红利0.7元/股(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滚存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2023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69,707,300股,拟按公司总股本6,565,755,13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数后的股份数量6,496,047,839股为基数进行计算,本次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4,547,233,487.3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7.90%。

  2021年-2023年,公司累计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3,169,521,706.01元(含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金额),占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199.04%,满足相关制度有关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及公司现金分红承诺约定。

  注: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应以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差异化计算。若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不变,可对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金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制定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规定及公司已披露的现金分红承诺,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监事会第九届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资金需求,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现金分红承诺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而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九届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4年4月8日以短信等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王毅、陈瑞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光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出发,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确保了公司规范化运作。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状态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2023年年度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公司经营各环节,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了内外部风险,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资金需求,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现金分红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4-025号)。

  (七)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领取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监事刘光勇、王毅、陈瑞忠、李旭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领取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运营数据

  ■

  注:1.天然气销量中包括贸易销售量。

  2.煤化工产品及副产品销量中均包括贸易销售量、新增煤化工产品销售量。

  3.煤炭生产、销售量不含自用煤。白石湖露天煤矿列入国家发改委保供煤矿名单。

  二、风险提示

  上述主要运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运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季节性因素、恶劣天气、设备检修及安全检查等。运营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最终将以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公司披露的运营数据仅作为初步及阶段性数据参考,存在根据审计或实际情况调整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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