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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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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691                           证券简称:灿芯股份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庄志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薇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庄志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庄志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薇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91            证券简称:灿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人数为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红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特此公告。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91          股票简称:灿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充分调动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意识,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实际状况,并参照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拟将公司每名独立董事的津贴由10万元/年(含税)调整为15万元/年(含税),自第二届董事会开始执行。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事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过半数委员回避表决,所以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91         证券简称:灿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10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人数为10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为1人),独立董事张鹏岗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王泽霞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赵海军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非董事、监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王志华、邵春阳、王泽霞、PENG-GANG ZHANG(张鹏岗)回避表决。

  该议案事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独立董事邵春阳、PENG-GANG ZHANG(张鹏岗)回避表决,即过半数委员回避表决,所以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及内容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91          股票简称:灿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修订或制定了部分制度,具体如下:

  ■

  上述修订后或制定的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予以披露。其中修订《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91          股票简称:灿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原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0,000.00元,股份总数为90,0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于2024年1月17日发出的(证监许可〔2024〕106号)《关于同意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股;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4月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4]200Z001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4年4月8日止,公司增加股本30,000,000.00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20,000,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20,000,000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38号)《关于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现将《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除上述修订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相关条款予以修订及向有关审批、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及有关其他事项的登记备案等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及备案的情况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91         证券简称:灿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产品

  ●  现金管理金额: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  风险提示:虽然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影响,不排除本次购买的产品可能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产品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实施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短期的投资产品。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及签署相关协议。

  (五)授权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及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是低风险、流通性高的投资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不排除本次购买的产品可能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等因素影响,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91         股票简称:灿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4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ZHIQING JOHN ZHUANG(庄志青)先生、刘亚东先生、王永先生、GUO WENTAO(郭文涛)先生、王欢先生、熊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志华先生、邵春阳先生、王泽霞女士、PENG-GANG ZHANG(张鹏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志华先生、邵春阳先生、王泽霞女士、PENG-GANG ZHANG(张鹏岗)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胡红明先生、刘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向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第一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 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ZHIQING JOHN ZHUANG(庄志青),男,1965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1996年至1999年任 Texas Instruments工程师;1999年至2000年,任Conexant Systems工程师;2000年至2004 年,任SIMPLE TECH工程师;2004年至2008年任BROADCOM工程师;2008年至2013年任苏州亮智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2013年至2021年2月先后担任灿芯有限首席技术官、总经理及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灿芯股份董事及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ZHIQING JOHN ZHUANG(庄志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92,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另持有上海灿巢软件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4.86%份额,上海灿巢软件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ZHIQING JOHN ZHUANG(庄志青)先生与上海维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灿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灿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灿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灿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灿质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灿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灿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灿青软件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灿巢软件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系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837,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6% 。另外,ZHIQING JOHN ZHUANG(庄志青)先生和董事刘亚东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系一致行动人方董事。除上述情况外,ZHIQING JOHN ZHUANG(庄志青)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亚东,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1998 年9月至2000年6月任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4年8月至 2005年7月任迈同(上海)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数字工程师;2005年8月至 2008年8月任青岛海信信芯科技有限公司设计经理;2008年9月任2011年3月任爱晟特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设计经理;2011年4月至2021年2月历任灿芯有限高级设计经理、技术研发部副总裁;2021年2月至2021年12月任灿芯股份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灿芯股份董事及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亚东先生持有上海维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1.21%份额,上海维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848,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上海维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员工持股平台(详见ZHIQING JOHN ZHUANG(庄志青)先生简历)与ZHIQING JOHN ZHUANG(庄志青)先生系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837,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6%。刘亚东先生和董事ZHIQING JOHN ZHUANG(庄志青)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系一致行动人方董事。除上述情况外,刘亚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王永,男,中国国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现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副总裁,亦担任中芯国际若干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执行董事、董事、监事。历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经济系教师;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资金运营处助理总监、总监、资深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永先生除上述在5%以上股东中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母公司中芯国际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GUO WENTAO(郭文涛),男,澳大利亚国籍,现任中芯国际资深总监,负责股权关系及子公司治理工作。毕业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获得应用金融学硕士学位。郭文涛先生为美国CMA(注册管理会计师)、CFA(特许金融分析师)持证人。郭文涛先生于2006年加入中芯国际,曾历任中芯北京财务处资金部门主管和中芯北京财务主管等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GUO WENTAO(郭文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GUO WENTAO(郭文涛)先生除上述在5%以上股东中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母公司中芯国际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王欢,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2007年 6月至2017年6月,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高级副总裁、资深高级经理等职务;2017年6月至今,历任海通新能源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董事、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8月至2021年2月任灿芯有限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灿芯股份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欢先生所任职的海通新能源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企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湖州赟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222,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除上述情况外,王欢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熊伟,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2005年3月至2007年6月任鼎桥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算法工程师;2007年6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研究所系统工程师、市场总监、产品经理;2014年5月至2015年11月任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5年12月至今历任临芯投资董事、合伙人,现任临芯投资合伙人;2020年8月至2021年2月任灿芯有限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灿芯股份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伟先生持有共青城临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04%份额,共青城临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861,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熊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王志华,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微电子与固态电子学专业博士。1983年至今历任清华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2年至1993年任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访问学者;1993年至1994年任比利时鲁汶天主大学访问研究员;2014年至2015年任香港科技大学访问教授;2021年2月至今担任灿芯股份独立董事。王志华先生现另兼任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521)独立董事、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608)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志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志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邵春阳,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系硕士。 1988年7月至1993年10月,任安徽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1995年11月至 1999年1月任Simmons & Simmons中国法律顾问;1999年2月至2002年3月任 Sidley Austin资深中国法律顾问;2002年4月至今任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主任;2021年2月至今担任灿芯股份独立董事。邵春阳先生现另兼任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及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的校外硕士生导师,微创医疗科学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853.HK)独立董事,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230)独立董事、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03)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春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邵春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9、王泽霞,女,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后,注册会计师。1988年4月至今历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财经学院副院长及院长、会计学院院长及信息工程学院特聘教授;2021年2月至今担任灿芯股份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泽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泽霞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0、PENG-GANG ZHUANG(张鹏岗),男,1965年出生,加拿大国籍,硕士学位。2002年7月至2009年5月任恩智浦半导体公司声学市场营销部门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杜比实验室大中华区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7年5月任大唐恩智浦半导体有限公司总裁;2017年6月至今任安世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1年2月至今担任灿芯股份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PENG-GANG ZHUANG(张鹏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PENG-GANG ZHUANG(张鹏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2: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胡红明,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05年5月至2007年6月任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统经理;2007年7月至 2009年12月任力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10年1月至2013年8月任苏州亮智科技有限公司软件经理;2014年9月至2019年6月任灿芯有限软件总监;2019年7月至今任灿芯苏州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苏州矽睿总经理、执行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灿芯股份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红明先生持有上海灿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9.20%份额,上海灿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84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持有上海灿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6.87%份额,上海灿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59,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持有上海灿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7.70%份额,上海灿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69,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持有上海灿巢软件咨询中心(有限合伙)5.71%份额,上海灿巢软件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持有上海维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2.97%份额,上海维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848,4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上述员工持股平台及其他员工持股平台(详见ZHIQING JOHN ZHUANG(庄志青)先生简历)与ZHIQING JOHN ZHUANG(庄志青)先生系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837,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6%。除上述情况外,胡红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敏,女,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任上海综艺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2年6月至2015年5月,历任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创新融资部高级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职务;2015年5月至2018年10月,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与结构融资部业务总监、立项委员等职务;2018年10月至今,任海通新能源私募股权投资股权管理公司资深投资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敏女士所任职的海通新能源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企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湖州赟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222,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除上述情况外,刘敏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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