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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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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4-037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下午2:00至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满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14,816,1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74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08,101,5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45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714,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3%。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914,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714,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

  注:1.“比例”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下同。

  2.“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3年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易门农商行申请1500万元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按股比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

  ■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纳超洪先生作了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罗美娟女士、段万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委托纳超洪先生宣读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4年3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杨杰群、杨敏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全文见2024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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