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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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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984,996,3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秉承“让环境更优,让生活更美”的责任理念,致力于提供水务环保、废弃物处置、资源循环利用等综合解决方案,不断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如下:

  (一)自来水业务

  公司自来水业务包括从水源取水、自来水净化、输水管网输送、自来水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完整供水产业链。公司享有向自来水终端用户直接收取水费的权利,调整水价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并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公司主要以BOO等模式开展自来水业务,项目分布在四川、江苏和海南,目前运营及在建的供水项目规模约430万吨/日 。

  (二)污水处理及中水利用业务

  公司从事城市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等污水处理业务,污水处理项目分布在四川、甘肃、宁夏、陕西、江苏、广东、河北、山东和西藏,运营模式主要包括BOT、BOO、TOT及委托运营等。公司享有在特许经营权范围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向相关政府收取费用的权利,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价格由相关政府部门根据有关协议约定核定。目前,公司运营及在建的污水处理项目规模约480万吨/日。

  公司从事中水利用业务,拥有在特许经营权范围内提供相应服务并收取中水服务费的权利。目前,公司运营及在建的中水利用项目规模约110万吨/日。

  (三)环保业务

  公司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渗滤液处理、污泥处置和餐厨废弃物处置业务,运营模式包括BOT、BOO等。

  1、垃圾焚烧发电

  公司目前运营及在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模为12,000吨/日。公司根据相关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获得垃圾处理服务费和发电收入。

  2、垃圾渗滤液处理

  公司目前运营及在建的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规模为8,430吨/日。公司根据相关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收取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费。

  3、污泥处置

  公司目前运营及在建的污泥处置项目规模为3,116吨/日。公司根据相关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收取污水污泥处理费。

  4、餐厨垃圾处置

  2022年以来,公司取得餐厨(含厨余)垃圾处置项目设计规模合计1,950吨/日,目前运营及在建的项目规模为1,450吨/日。公司根据相关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并通过销售资源化产品获得收入。

  (四)工程业务

  公司以市政管线建设为主业,着力拓展水务环保项目设计与施工、技术咨询与开发、供排水管网探测等业务。目前拥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测绘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等,公司以“服务城市,打造品质工程”为执行标准,提供安全放心的施工建设一体化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16号解释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16号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按照16号解释的要求,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因适用16号解释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出具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公开发行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19兴蓉 G1/19兴蓉绿色债01”、“20兴蓉01”、“21兴蓉环境MTN001”、“21兴蓉环境MTN002”)信用等级为A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按照16号解释的要求,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因适用16号解释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上年末数据按追溯调整后报表计算。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13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1名)。监事李晓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会主席白鹏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监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42,093,463.25元(母公司),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81,411,860.50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的10%法定盈余公积金34,209,346.33元以及公司分配的2022年度利润334,383,427.95元,报告期末公司预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54,912,549.47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84,996,32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7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507,449,374.57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和资金需求,并从股东长期利益出发的情况下制定的,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长期利益。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制度规定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15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

  2024年5月8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024年5月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610041;传真:028-85007801。

  (四)注意事项:与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598。

  (二)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是   □否。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1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嫏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42,093,463.25元(母公司),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81,411,860.50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的10%法定盈余公积金34,209,346.33元以及公司分配的2022年度利润334,383,427.95元,报告期末公司预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54,912,549.47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84,996,32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7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507,449,374.57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和资金需求,并从股东长期利益出发的情况下制定的,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长期利益。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兑现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绩效考评结果,并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进行兑现:

  ■

  董事、总经理杨磊先生回避表决,其他8名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14:30召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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