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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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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24-013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分别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及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5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编码

  2023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若选举通过后,将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二)非表决事项

  会上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

  说明:

  1.公司将对议案7-12、15-16中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2.议案9-12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3.议案13-14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议案15-17采取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应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应选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2024年1月27日、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提供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

  司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其他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

  邮政编码:261108

  联系电话:0536-2098008、2098017,传真:0536-2098020

  联系人:温涛、柳国超

  (四)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3.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4.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5.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80

  2.投票简称:潍重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5.00,有5位候选人,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6.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17.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议案15-17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议案15各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议案16各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议案17各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上述各议案的表决权可集中投票给相应子议案的一名候选人,也可分散投给相应子议案的多名候选人,请在意见栏内填写投票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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