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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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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东方锆业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86.5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7,490.25万股的0.24%;

  2、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3、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8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3)。

  4、2021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2月18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5)。

  5、2021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2月10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2.93元/股,向418名激励对象授予6,608.7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3月8日,公司公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实际授予登记6,545.30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406人。

  7、2021年10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年11月4日,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1月4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4.16元/股,对36名激励对象授予391.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2年1月26日,公司公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实际授予登记379.30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24人。

  11、2022年3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一)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的24个月,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1月27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1月26日届满。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2年1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以2022年1月27日为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以4.1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391.30万股限制性股票。但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万股。因此,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24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379.30万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作废处理。

  2、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因其他原因身故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因成为监事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15万股将予以回购注销。

  3、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已与其解除解除劳动关系,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0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92万股将予以回购注销。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86.5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7,490.25万股的0.24%,具体如下:

  ■

  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发布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东方锆业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4-022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锆业”或“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拟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人民币181.48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公司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公司按照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678.02万元。

  (三)单项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资产价值,公司拟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本次核销已全部计提坏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5,859.50万元,所有者权益减少5,859.50万元。本次核销部分资产合计393.95万元,均已全额计提减值损失。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严谨,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真实、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4-025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届时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联席总经理冯立明先生,董事兼联席总经理黄超华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乔竹青女士,独立董事王玉法先生,董事会秘书张雅林女士及其他相关人员等。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质量,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5日17:00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cQ3xvFSPy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4-014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及材料,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上午8:30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立明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4,580.45万元,同比增长5.56%;实现利润总额-9,361.12万元,同比增长-187.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63.32万元,同比增长-178.3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财务信息的议案》。

  《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763.32万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357.2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2,579.29万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4,512.27万元。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不具备《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公司资金需求,2024年公司拟加强产品研发、新兴应用领域拓展等工作,为了保障各项目的顺利开展,根据资金需求和未来现金流的规划,为了更好地兼顾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公司拟定了上述2023年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关于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于2024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于2024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从公司领取报酬的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税前7万元/人/年),其津贴按月发放;未在公司任董事以外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在公司领取其在公司所在其他岗位的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因全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含担任董事的高管)从公司领取报酬的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联席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等)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奖励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年终奖励。基本薪酬标准: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年终奖励: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考核周期为年度考核,最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关联董事冯立明先生、黄超华先生、乔竹青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冯立明先生、黄超华先生、乔竹青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于2024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于2024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于2024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于2024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于2024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十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0日(周五)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4-022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凯撒工业园珠津一街3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会议表决的提案名称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4年4月1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议案七、八、十一、十三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联股东需对议案九、十回避表决,具体议案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同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凯撒工业园珠津一街3号楼3层董事会秘书处。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联系人:张雅林、赵超

  联系电话:0754-85510311   传真:0754-85500848

  5、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规定时间内,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7。

  2、投票简称:东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24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4-023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92万股,不考虑其他因素,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7490.25万元减少至77467.33万元,总股本由77490.25万股减至77467.33万股。

  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对照《公司章程》上述修改内容,相应调整《公司章程》条款的序号。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4月)》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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