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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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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助理的公告

  cn)披露的《圣泉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预算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圣泉集团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预计2024年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鉴于公司的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安排,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2024年度计划向银行和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88.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以公司与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相关融资事宜,签署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及其他相关融资资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2024年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助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助理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江成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3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以11.00元/股的价格回购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万股,回购金额440,000.00元。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全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46,548,998股减少至846,508,998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地由846,548,998元减少至846,508,998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债权申报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工业经济开发区圣泉集团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19日-2024年6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联系人:巩先生

  4、联系电话:0531-83501353

  5、联系邮箱:sqzqb@shengquan.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2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4.00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1.00元/股

  根据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中的7名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2年9月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止,共计10天。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4、2022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2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圣泉集团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2),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5、2022年9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年11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10.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635人。

  7、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9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247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部分的161.0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10.80元/股;由于16名原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3年 11 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9.5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244人。

  9、2023年11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注销17.5万股。

  10、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拟对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7名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61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5.4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名员工已主动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名已主动离职的原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11.00元/股。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5月31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公司进行2022 年度利润分配时,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不再发放对应现金股利,故公司无需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为11.00元/股。

  (三)资金总额与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的回购金额为440,000.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46,548,998股减少至846,508,998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已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相关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核查,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圣泉集团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就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事宜所涉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登记手续,及依法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所涉的减资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达成,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0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助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助理的议案》。经公司总裁唐地源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欢欢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任期为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简历:

  赵欢欢简历

  赵欢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9月至2011年5月,任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有限公司设备工程师;2011年5月至2016年5月,任北洋国家精馏技术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2016年5月至2022年11月,任天津美加恒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任蔚来汽车(安徽)有限公司化工专家;2023年5月至2024年12月,任圣泉集团总工程师;2024年1月至今,任圣泉集团总裁助理。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9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科创中心建设项目”

  ●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项目计划投资50,000.00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551.14万元及其利息。

  ●  新项目建设周期:30个月。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泉集团”)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项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06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6,250,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6,417,454.41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9,833,145.5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1JNAA60588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圣泉倍进陶瓷过滤器有限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8月1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签署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鉴于长城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义务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承接,2023年1月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济南圣泉倍进陶瓷过滤器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00.00元。

  2、公司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86611746101421007005账户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37940188000081324账户已销户。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14,551.1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为0元,项目尚未实施。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济南市章丘化工工业园圣泉集团厂区内,计划用于公司加快“产、学、研”的进程,搭建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合作交流、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综合科研平台。近年来,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对科创中心有了更高的要求,在厂区内建设科创中心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厂区位于章丘区刁镇街道,距离章丘城区、济南市区过远,不利于引进高端人才。受厂区内空间限制,未来难以最大程度集约化公司管理。

  现厂区内集团办公楼设施老旧,空间紧张,为适应未来发展,公司计划建设“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项目,集总部办公、科技研发、企业形象展示功能于一体。项目地址位于章丘区双山街道经十东路南侧,紧邻的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正在建设中,预计2025年通车,通车后将大幅降低章丘与济南主城区的通勤成本,极大的促进章丘区与主城区间的交流。“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项目具有更高的发展潜力,更能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因此公司计划将原募投项目“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项目。

  三、拟投资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名称: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

  (二)项目地点:章丘区双山街道经十东路南侧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公司总体规划,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228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共58057.23平方米,包括圣泉总部大楼39690.48平方米,圣泉-国家级技术中心10253.51平方米,裙房7873.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42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地下车库。配套公用工程4522.77平方米。

  (四)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为50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47297.70万元,建设期利息252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82.30万元。

  除拟投入募集资金外,本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部分,公司将根据需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5)项目建设期:

  项目规划建设年限为30个月。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以及公司目前经营现状等综合因素做出的募集资金使用的调整。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后续的建设过程中,存在如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行业周期、疫情等原因导致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此外,如果国家的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市场拓展不及预期,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五、变更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新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扩大现有研发空间、配备更多的研发及检测设备,随着研发环境的改善、先进软硬件的配置,公司将创造更为优越的研发创新环境,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加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推动科技创新,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持续的竞争优势。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办公条件,提升综合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并通过此项目的建设展示企业形象,以提升企业的社会影响力。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经营计划与公司实际情况,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审慎提出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新项目所需的审批及备案程序

  截至本公告日,本项目已在济南市章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备案。

  七、监事会、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圣泉集团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8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8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2349号”文《关于核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泉集团”)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8,10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4.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46,250,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6,417,454.4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9,833,145.5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8月4日出具了XYZH/2021JNAA6058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支出金额为1,443,034,014.79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60,000,000.00元,收到的现金管理累计收益和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6,761,536.4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3,560,667.27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3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2,760,068.1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支出金额为1,595,794,082.94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00.00元,收到的现金管理累计收益和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8,115,997.59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2,155,060.2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8月12日,本公司同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602004129200271961)。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8月12日,本公司同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6611746101421007005)。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8月12日,本公司同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940188000081324)。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及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8月12日,本公司同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2544639088)。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 “酚醛高端复合材料及树脂配套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因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3年1月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济南圣泉倍进陶瓷过滤器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3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新增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和年产3000吨功能糖项目。由于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济南圣泉唐和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00.00元。

  2、公司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86611746101421007005账户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37940188000081324账户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包括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及扩产项目、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和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其中科创中心建设项目的变更,已经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计算口径为募投项目相应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及运费后的效益。

  3、酚醛高端复合材料及树脂配套扩产项目为2023年8月结项,由于生产线一般在主体完工后尚需经历一段时间的调试安装、试生产、改进及产能爬坡等阶段,方能达到连续生产标准状态,因此在未进行生产前无法进行效益测算;而预计效益为一般为项目全部投产后一个完整年度的效益实现情况,因此在上述生产线部分投产且未满一个完整年度的情况下,上述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无法与预计效益直接进行比较。投产且未满一个完整年度,效益实现情况无法与预计效益直接进行比较。

  4、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及扩产项目,虽然已投入少部分自动化设备进行自动化改造,但生产线的产能未发生变化,与具体产品的生产销售亦无直接关联,无法单独测算效益实现情况。

  5、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为2023年上半年结项,由于生产线一般在主体完工后尚需经历一段时间的调试安装、试生产、改进及产能爬坡等阶段,方能达到连续生产标准状态,因此在未进行生产前无法进行效益测算;而预计效益为一般为项目全部投产后一个完整年度的效益实现情况,因此在上述生产线部分投产且未满一个完整年度的情况下,上述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无法与预计效益直接进行比较。投产且未满一个完整年度,效益实现情况无法与预计效益直接进行比较。

  6、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440.67万元,已完成结项,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的3,222.02万元投入建设“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4,060.00万元投入建设“年产3000吨功能糖项目”,其他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7、合计数与加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计算形成的尾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考虑市场需求及后续项目投产及产能释放等因素,公司决定:

  1、将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及扩产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由14,414.00万元调减至1,715.45万元,并对该项目结项,调减的募集资金12,698.55万元及利息收入132.43万元投入建设“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济南圣泉倍进陶瓷过滤器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6,053.00万元,建设期为18个月。

  2、结项募投项目“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截至2023年2月23日,“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440.67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9,913.33万元(最终利息收入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本项目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的3,222.02万元投入建设“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4,060.00万元投入建设“年产3000吨功能糖项目”,其他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末至本公告日,圣泉集团存在如下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具体情况:

  圣泉集团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项目。“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项目计划投资50,000.00万元,圣泉集团将原募投项目“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551.14万元及其利息全部投入“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项目,新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30个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XYZH/2024QDAA3F0026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报告认为,圣泉集团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圣泉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6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的投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余额不超5亿元的总额。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因金融市场容易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投资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的投资理财产品。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以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余额不超5亿元的总额。

  (三)资金来源

  公司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的投资理财产品。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总额度下,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以内。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的投资理财产品,且公司财务部配备专人进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的投资理财产品,因实行总额控制,并在单一时点进行余额控制,金额滚动使用,并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发生,同时该等理财产品的期限可选择的范围较广,故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4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

  ●  预计担保总额:375,000万元

  ●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公司与子公司的相互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在2024年度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375,000万元,有效期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山东圣泉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市北经济开发区白鹭湾内C区10-37

  法定代表人:申宝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纸浆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鲜水果批发;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新鲜蔬菜批发;珠宝首饰批发;农副产品销售;水产品批发;日用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鲜肉批发;水产品零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圣泉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4日注册成立。

  与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浙江圣泉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5-98048室

  法定代表人:刘卫亮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日用百货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纸浆销售;电池销售;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竹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化肥销售;纸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原油批发;成品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圣泉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注册成立。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3、大庆圣泉绿色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德力戈尔工业园区南

  法定代表人:栗昭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

  大庆圣泉绿色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注册成立,2023年未开展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4、大庆圣泉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德力戈尔工业园区南

  法定代表人:孟庆文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销售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大庆圣泉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注册成立,2023年未开展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5、大庆圣泉绿色风电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德力戈尔工业园区南

  法定代表人:朱庆虎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大庆圣泉绿色风电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注册成立,2023年未开展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6、包头圣泉科利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包头金山工业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郭利霞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包头圣泉科利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注册成立,2023年未开展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上各子公司均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需求,预计2024年公司(含公司与子公司的相互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375,000万元,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在70%以下。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系未来12个月内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在全年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的相互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均为经营发展需要,上述被担保单位均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事项风险较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1,465.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3%。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5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工业经济开发区圣泉集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0日

  至2024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非审议事项: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7、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2.股东可以邮寄、传真及现场方式登记,邮寄或传真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邮寄、传真登记的请在正式参会时提交上述资料原本。

  (二)登记时间

  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工业经济开发区圣泉集团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4年6月20日下午13:30到会议召开地点签到。

  (二)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巩先生

  联系电话:0531-83501353

  传真:0531-83443018

  电子邮箱:sqzqb@shengquan.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工业经济开发区圣泉集团二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50204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非审议事项: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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