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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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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无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明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以及目录页码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二、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除《公司章程》外,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并制定了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拟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至8项及第23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及制定后的部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邢明灿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邢明灿女士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邢明灿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4170010-8020

  电子邮箱:xingmingcan@inhand.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3号楼5层501室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邢明灿,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中广瑞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邢明灿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3号楼5层501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3号楼5层501室)

  邮政编码:100102

  联系电话:010-84170010-8020

  联 系 人:证券部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9日(星期五)至04月2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hand@inhand.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9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4月26日上午10:00-11:30举行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26日上午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李红雨女士、董事会秘书李烨华女士、财务负责人俞映君女士、独立董事姚武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4月26日上午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9日(星期五)至04月2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hand@inhand.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10-84170010-8020

  邮箱:inhand@inhand.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06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8人,出席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编制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编制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3,601,5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512,258.74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3.3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结合2024年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市场及业务经营的计划,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及上市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董事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全体董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事项,关联董事李红雨、韩传俊、俞映君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编制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将智能低压配电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8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除《公司章程》外,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并制定了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2.议案表决情况:

  18.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2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21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22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及修订、制定后的部分制度全文。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第1至7项及第22项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邢明灿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顺祥,男,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财经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6月至1997年7月任广东东福食品有限公司会计;1997年8月至2000年5月任华泰(东莞)电子有限公司成本会计主管;2000年6月至2007年2月任深圳宝安黄埔宝华电器厂会计经理;2007年3月至2012年9月任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制造财务总监;2012年10月至2015年3月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2015年4月至今,任艾莱依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高级总监;2017年12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向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未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相关材料,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每次董事会本人均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主动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观点,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董事会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并出席审计委员会6次,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积极参与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运作,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会议,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按照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就公司拟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听取并审阅了公司审计部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审计计划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后两次沟通会议,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按照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就公司拟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六)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主要通过实地考察、参加会议、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经办人员的沟通,定期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规章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等事项;重视与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内审部门、审计师沟通,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关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对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总结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达到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任职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任职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任职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佳先生、王展先生、周顺祥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朱朝晖女士、杨珲女士、姚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学习,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管理层制定的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运营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效履行职务,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不会对中小股东的利益有所损害。本人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股权激励计划

  2023年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日、授予价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人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顺祥

  2024年4月19日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于2023年12月5日经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朝晖,女,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注册会计师,教授。1991年8月至1993年9月,任宁波市栎社乡初级中学教师;1993年9月至1996年8月为研究生在读;1996年8月至2004年5月,任杭州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2004年5月至2013年5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财会副教授、教授;2013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财会学院副院长;2020年1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20年10月至今,任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向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未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因此不存在需出席和参加上述会议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此不存在需出席和参加上述会议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后两次沟通会议,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五)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参观考察了公司嘉兴生产基地,就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生产线等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经办人员的沟通,对公司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有了初步了解,为后续勤勉履职、发表独立意见奠定了基础。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尚未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未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也没有参与审议各项议案和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通过审阅公司三会材料、定期报告等资料,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有了整体了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保持履职的独立性,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自己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朝晖

  2024年4月19日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于2023年12月5日经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珲,女,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师范大学认知心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至2001年2月,任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系讲师;1996年6月至9月,为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心理学系访问学者;1997年8月至1998年9月,为美国匹兹堡大学学习研究与发展中心访问学者;2001年2月至5月,任联想神州数码有限公司培训顾问;2001年5月至2004年5月,任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西门子管理学院高级培训顾问;2004年5月至2010年11月,任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自动化与驱动集团人力资源业务合作伙伴;2010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丹佛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人力资源总监;2015年2月至2018年4月,任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企业大学校长、学习与发展总监;2018年4月至今,任北京希优企业管理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首席顾问;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向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未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因此不存在需出席和参加上述会议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此不存在需出席和参加上述会议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审阅了各定期报告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有了整体了解。

  (五)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参观考察了公司嘉兴生产基地,就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生产线等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经办人员的沟通,对公司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有了初步了解,为后续勤勉履职、发表独立意见奠定了基础。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尚未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未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也没有参与审议各项议案和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通过审阅公司三会材料、定期报告等资料,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有了整体了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和学习,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保持履职的独立性,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自己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珲

  2024年4月19日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于2023年12月5日经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姚武,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业大学电子工程学系电路与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至1990年8月,任中国科学院合肥智能机械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0年9月至1993年3月,在北京工业大学电子工程学系攻读硕士研究生;1993年3月至1995年3月,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网络部工程师;1995年4月至1997年3月,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软件事业部副总经理;1997年4月至2000年3月,任联想科技公司网络事业部副总经理;2000年4月至2001年3月,任联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4月至2004年12月,任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神州数码网络公司总经理;2005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神州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神州数码智慧城市业务群副总裁、兼神州数码八达通信息系统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任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监;2020年7月至今,任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创供应链业务发展总监;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向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未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因此不存在需出席和参加上述会议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此不存在需出席和参加上述会议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后两次沟通会议,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五)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参观考察了公司嘉兴生产基地,就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生产线等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经办人员的沟通,对公司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有了初步了解,为后续勤勉履职、发表独立意见奠定了基础。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尚未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未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也没有参与审议各项议案和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通过审阅公司三会材料、定期报告等资料,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有了整体了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和学习,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保持履职的独立性,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自己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姚武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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