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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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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6,反对票0,弃权票0。

  关联董事尤建义回避表决,该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6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确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公司的规模及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反对票0,弃权票0。

  关联董事尤建义、陈丹萍回避表决,该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劳务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4,反对票0,弃权票0。

  关联董事李海龙、李文贵、杨莉回避表决,该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4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 月19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关联交易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7日,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415万元。关联董事尤建义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过程中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系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交易定价公正、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劵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普”)与东海天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天普”)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为1,375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市天普流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流体”)与浙江天绘精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绘”)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为15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普与东海天普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37.3万元;公司与浙江天绘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14万元,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普预计2024年度与东海天普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为1,38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市天普流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流体”)预计2024年度与浙江天绘精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绘”)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为20万元,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尤建义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为15万元,各项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名称:东海天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流郷健二

  (2)注册资金:4,3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时间:2012年12月

  (4)经营范围:汽车用胶管及其相关零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自产产品;上述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营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住友理工株式会社持股80%,上海天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持股20%。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4,471万元、净资产7,99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214万元、净利润1,246万元。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普持有东海天普20%股权,公司董事尤建义为东海天普董事,故东海天普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名称:浙江天绘精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尤建义

  (2)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时间:2020年12月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五金产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尤建义持股60%,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0%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640.14万元、净资产4,537.38万元、净利润-260.34万元。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建义为浙江天绘法定代表人,故浙江天绘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人名称:尤建义,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述关联企业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情况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普与东海天普位于同一厂区,上海天普将部分厂房租赁给东海天普作为办公、生产及经营用场地。上述关联交易包括厂房租赁、污水处理费、水电费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普流体与浙江天绘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购买产品配件等;公司与尤建义先生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租赁房屋等。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合规性。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各项交易定价结算方法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晓颖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晓颖女士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晓颖女士自任职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晓颖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吴萍燕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吴萍燕女士已于2022年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符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条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简历

  吴萍燕女士,198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中共党员。2018年至今在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成本中心主任。

  截至2024年4月19日,吴萍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与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情况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吴萍燕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吴萍燕女士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吴萍燕女士在任职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吴萍燕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代表投票表决,大会同意选举金晓玲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简历

  金晓玲女士,1986年0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中心主任。现任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统管理部部长。

  截至2024年4月19日,金晓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与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2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

  至2024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和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进行披露。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届时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4年5月22日前工作时间(8:00-11:30;13: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号天普股份董秘办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颖

  联系电话:0574-59973312

  联系传真:0574-65332996

  电子邮箱:tip@tipgroup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号

  邮政编码:315600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其他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3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下午15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亚红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王晓颖女士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0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497,600 元(含税),占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的比例为27.21%,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6.37%,超过30%。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和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没有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一季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专储和专项使用,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4 月 19 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0,608,245.8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08,245.82元,未分配利润108,412,742.7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0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497,600 元(含税),占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的比例为27.21%,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6.37%,超过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9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5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66元,共计募集资金42,436.3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91.5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8,844.7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28.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6,216.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2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跃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城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截止报告期末均完成注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20年8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6,897.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于2020年9月15日出具了《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817号)。上述自筹资金16,897.84万元已于2020年9月2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专项意见

  1、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普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普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2、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专储和专项使用,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天普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普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2447号)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总额为90万元,其中2023年报审计费用72万元和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元,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有所减少。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普股份”)根据目前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在12个月内(含12个月)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时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该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00亿元(含本数),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投向合法合规。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准则解释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3年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及《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于2023年起提前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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