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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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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鼎利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八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富国鼎利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八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封闭期与开放期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模式。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3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3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基金第十八个开放期为2024年4月23日当日。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原定开放期起始日或开放期内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则开放期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如本基金第十八个开放期内未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本基金自2024年4月24日将进入第十九个封闭期。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2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期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在开放期的每个开放日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6)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申购业务

  4.1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4.2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a、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b、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c、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d、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e、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f、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g、养老目标基金;

  h、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

  基金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5.日常赎回业务

  5.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2赎回费率

  (1)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自登记机构确认之日开始计算。对于由富国鼎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将从原份额取得之日起连续计算。)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日常转换业务

  6.1转换费率

  2024年4月23日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直销机构的转换业务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如有),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免予收取。

  6.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6.2.1转换业务适用范围

  本基金仅开通与富国旗下部分自TA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具体情况请详见2021年3月25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进行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用优惠活动的公告》、2020年9月21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2018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2015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网点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2.2转换业务规则

  (1)本公司直销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的开通情况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2)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登记机构在T+1日为其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网点申请转换基金份额时,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转换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转换时或转换后在直销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需一次全部转换。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层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吕铭泽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7.2代销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个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十八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富国鼎利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鼎利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富国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发布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国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947号文准予注册的富国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富国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23年9月14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富国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9日起,至2024年5月18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及授权委托书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层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人:黄晟

  联系电话:021-2036181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富国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鉴于本基金和本基金的联接基金(即“富国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联接基金”)的相关性,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直接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持续运作富国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4月18日,即2024年4月18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在联接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下统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本部分内容同时适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照附件二格式自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自2024年4月19日起至2024年5月18日17:00止的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富国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层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人:黄晟

  联系电话:021-20361818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即2024年5月18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2、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3、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权

  在计算参会份额和计票时,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在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联接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总数乘以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联接基金份额占联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联接基金折算为本基金后的每一参会份额和本基金的每一参会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4、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本公告“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5、授权效力的认定如下:

  (1)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既进行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的,则以送达的有效表决票为准,授权视为无效。

  (2)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以有效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项,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项授权均表示一致的,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多次授权同一代理人但授权表示不一致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若授权不同代理人且授权表示不一致的,视为授权无效,不计入有效票。

  (3)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授权的,如果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以委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授权委托书中未明确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即视为授权代理人按照代理人的意志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

  (4)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授权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授权意见。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或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6、本部分内容同时适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联接基金的名义代表联接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但可接受联接基金的特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托以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的身份出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持续运作富国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应当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3、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将由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自决议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人大会专线/客服电话:95105686、400-888-0688

  会务常设联系人:黄晟

  联系电话:021-20361818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层

  网址:www.fullgoal.com.cn

  2、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傅匀

  联系电话:021-62178903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陈颖华

  联系电话:021-31358680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24年5月20日)开市起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10:30停牌(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发布日为非交易日,则发布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市起复牌);如议案未获通过,本基金亦将自刊登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情况公告日10:30起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3、本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律师费、公证费由基金资产承担。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均免长途话费)咨询。

  5、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期间基金业务办理事宜,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6、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富国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附件二:《富国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富国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富国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富国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富国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2024年1月8日,富国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持续运作的解决方案。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持续运作本基金。

  为实施本次会议议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决定采取相关基金持续运作的措施以及确定基金持续运作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等。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附件二:富国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本基金和/或联接基金基金份额(以权益登记日所登记的基金份额为准)的表决意见。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本表决票可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

  4、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基金/证券账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证券账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和/或联接基金所有基金份额。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或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表决截止日为2024年5月18日的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的富国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本人(或本机构)于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富国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或富国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对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若富国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召集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除非本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基金/证券账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1、本授权委托书中“基金/证券账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和/或联接基金的基金/证券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证券账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证券账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和/或联接基金所有基金份额。

  2、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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