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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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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039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福臻”)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苏0113破47号-1),现将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就与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行汽车”)签订的《采购合同书》所涉及的合同纠纷事项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二、本次诉讼事的进展情况

  因知行汽车资不抵债已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天津福臻已申请撤诉。近日,天津福臻收到了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苏0113破47号-1),法院正式宣告债务人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破产。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已披露的诉讼公告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天津福臻已在以前年度计提知行汽车相关债权的坏账准备,本次诉讼进展预计将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存在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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