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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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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已进入Ⅲ期。此外,公司已有3款ADC创新药获得美国FDA快速通道资格认定,3款创新药获美国FDA孤儿药资格认定。2024年,公司将重点推进卡瑞利珠单抗在美国FDA的上市注册进程及优质创新分子在海外的快速通道及突破性治疗资格认定。二是加大国际合作力度,促进企业发展。通过与美国、韩国、印度公司合作,恒瑞已实现10项创新药海外授权,仅2023年就达成了总交易金额超40亿美金的5项授权合作。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深化对外战略合作,激发创新潜能,积极与跨国医药企业开展战略合作,进行产品对外授权或引进,不断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全球市场竞争力。

  (三)商业化是转化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保障

  目前公司已在国内获批上市14款自研1类创新药、4款2类新药和2款引进创新药,创新成果稳居行业领先地位。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推进已获批上市新药销售稳步增长,强化医学与市场双轮驱动,科学规划产品线与区域布局,完善内部资源整合机制,持续发挥抗肿瘤、镇痛麻醉优势,在代谢、自免及零售、基层市场快速开辟新赛道,树立新品牌,实现新跨越。一是推进准入工作拓面提效。不仅聚焦战略医院,更要做到全覆盖,整合资源,全面赋能,全力做好医院准入工作。二是强化人员队伍建设。全面加强销售人员专业化能力建设,快速提升商业化队伍整体素质;同时重点抓好干部的优胜劣汰,干部要有上有下,员工要有进有出,实行动态管理。三是要坚持合规发展,提高效率。推进全面合规,完善制度体系与管理机制,既要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同时也要提升管理效率。

  三、完善公司治理,保障规范运作

  公司已按照监管规则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并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促进“三会一层”归位尽责,并持续规范管理层的权利义务,防止管理层利用优势地位侵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同时,公司认真落实ESG治理,完善ESG治理组织架构、工作机制,推动ESG理念全面融入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生产研发,实现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共赢。

  2024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时修订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并完成了审计委员会人员的调整。后续将根据最新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善及更新其他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和效果。

  公司将继续深化风险管理建设,优化风险管理环境,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各项制度,强化风险管理监督检查,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努力防范各类风险。同时,公司将继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完善内部控制各项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四、共享发展成果,注重投资者回报

  公司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通过持续聚焦主业,夯实行业优势地位,努力提升公司业绩,并充分利用现金分红等措施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红利。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稳定、可持续的每年进行现金分红。截至目前,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约67.55亿元。2024年公司继续坚持“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与广大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为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且不超过12亿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4,351,878股,支付金额634,665,849.66元。公司将积极推进实施股份回购并将适时推出新的股份回购方案。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定期报告、ESG报告、临时公告等重大信息。公司的信息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沪市上市公司2022至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得最高评级“A级”。公司MSCI ESG评级连年持续提升至“A级”,在中国医药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公司亦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公司公开邮箱、上证e互动、分析师会议、现场参观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在将公司价值有效传递给资本市场、让投资者对公司有更好理解和认可的同时,也将投资者的关注点、观点等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以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响应投资者诉求。

  2024年公司将通过以下举措继续加强与市场沟通:

  (一)公司将继续严谨、合规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临时公告方面,保证内容客观、准确、完整,对于市场关注度高的事件,及时发布提示性公告,确保所有投资者能够平等获取同一信息;ESG报告方面,将根据交易所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要求,继续发布ESG报告,向社会公众全面披露公司在绿色可持续发展、员工福祉及社会责任的优异表现;定期报告方面,持续优化升级,主动结合公司所在行业政策和市场动态,深入披露并比较分析公司的行业发展趋势、经营模式、核心竞争力、经营计划等行业及经营性信息,根据投资者需求主动增加研发管线及药品详尽信息,并通过插入图片、表格等方式方便投资者阅读理解。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和有效性,尝试更多地采用一图读懂年报等可视化形式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通过公司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广大投资者展示公司经营情况、研发进展情况、商业情况等;并继续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投资者获取信息的平等性。

  (二)公司将在上证路演中心平台召开不少于3次业绩说明会,举办或参加不少于100次投资者电话会、券商策略会、路演以及反路演、企业调研及交易所组织的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等各种形式的投资者沟通互动,覆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

  (三)公司将探索构建多元化双向沟通渠道,建立投资者意见征询和反馈机制,深入了解投资者的实际诉求,并在定期报告等作出针对性回应,以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目的。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一)公司设置了与股东利益高度一致的管理层薪酬考核机制,致力于实现与广大投资者成果共享、利益共赢。公司针对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了与薪酬挂钩的年度目标,并与高管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约定奖惩原则。同时为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实施了2022年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并设定相应的公司层面和员工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2024年,公司将继续推进与股东利益共赢的管理层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做好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考核和方案的研究及监督工作。

  (二)公司与实控人、控股股东、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保持了密切沟通,上述相关方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加强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律意识。2024年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公司证券部门将继续组织针对上述相关方的证券合规培训,积极向其传递信息披露、投资者交流、股票交易等方面的合规注意事项,同时组织上述相关方参加证券交易所、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种培训,定期传递法规速递和监管动态等资讯,加强“关键少数”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共同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七、持续评估完善行动方案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和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037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3名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

  二、《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

  三、《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赞成: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单位:万元

  ■

  七、《关于核销公司部分财产损失的议案》

  赞成: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由于公司部分产成品、原辅材料过期失效、破损以及工艺验证产品不能上市销售等原因,造成存货损失62,015,711.86元;由于技术进步、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部分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需清理,造成固定资产报废净损失3,250,314.07元。

  连云港连瑞税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此出具了“连瑞所[2024]097号”所得税前扣除鉴证报告,现申请核销以上财产损失。

  八、《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赞成: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熊国强参与表决,其余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上述第一、三、四、五、九项议案须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038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分红派息登记日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302,435,930.0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802,770,314.9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分红派息登记日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379,002,274股,其中回购股票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7,646,166股,该股份按规定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74,271,221.6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的数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累计回购股份金额为827,190,412.20元,加上该金额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2,101,461,633.80元,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8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040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用邀请招标及综合评估方式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为中选候选人。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安永华明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生物医药、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该警示函属于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安永华明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除此之外,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其他任何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莉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3年起从事审计业务,拥有逾20年专业服务经验。李莉女士专注于医药行业,拥有多家医药行业的首发上市审计及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丰富经验。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丽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1年起从事审计业务,拥有逾12年专业服务经验。张丽女士专注于生物医药行业,参与多家生物医药行业首发上市审计及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侯捷先生,于2005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拥有逾20年专业服务经验。侯捷先生对上市公司年报复核具有丰富经验,涉及的行业包括生物医药、制造业等。

  2.诚信记录

  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公司业务复杂程度,预计工作量,及各级别员工投入的工时等因素确定。公司拟就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向安永华明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8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28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苏亚金诚自2000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亚金诚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从专业角度维护了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苏亚金诚及其团队成员长期以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苏亚金诚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用邀请招标及综合评估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从商务报价、综合实力、工作方案、质量管理、执业记录、人员配置、增值服务、信息安全、风险承担等方面对参与招标的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综合考评,安永华明为中选候选人。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金诚进行了事前沟通,苏亚金诚对此无异议。由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组织参与本次评标工作,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并于2024年4月2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认为安永华明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条件和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且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同意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04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为符合特定条件的在职员工提供最长不超过8年的购房免息借款,在上述额度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购房无息借款申请。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在职员工,公司将充分核查借款员工的偿债能力,加强对借款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借款资金规模,保证借款资金安全与偿还计划的有效实施,但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员工薪酬福利体系建设,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为符合特定条件的在职员工提供最长不超过8年的购房免息借款(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关联人除外),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对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信情况进行充分核查,借款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且符合借款资格及其相关的申请条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除外。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事项的基本情况

  1.借款对象

  工作满一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式员工。

  2.借款条件

  员工购买私有住房,原则上所购住房的区域仅限于员工工作的所在城市。

  3.借款额度

  每位员工单次借款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公司设立总额为2,000万元的购房免息借款资金池,该额度将作为员工向公司申请购房无息借款用,使用后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购房无息借款申请。

  4.还款方式

  自借款发放之日起,3年后通过工资代扣方式起还,5年内还清。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此次用于员工购房借款的总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对员工申请购房借款的申请审批条件、借款发放流程、借款额度和还款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2.借款人必须在借款期限内偿还全部借款本金。若员工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公司将根据《员工借款协议》约定行使合法权利;

  3.若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将根据《员工借款协议》进行还款。

  五、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凝聚力,解决员工购房需求,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在不影响公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向员工提供借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除外)。本次为公司员工提供购房借款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为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均为公司及分子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的借款,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0.05%。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12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

  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

  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

  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二) 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三) 登记地点: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 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

  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61053323

  电子邮箱:ir@hengrui.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1288号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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