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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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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8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9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43.86%股份的控股股东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在2024年4月1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提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临时提案:《关于选举新任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临时提案后的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资料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临时提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3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三峰环境总部大楼101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9日

  至2024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补充临时提案后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9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尾三峰”), 其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拟向汕尾三峰代为开立金额为人民币45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尾三峰于2020年5月30日与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了《汕尾市城区生活垃圾压缩二次转运项目一期工程PPP项目合同》,合同约定汕尾三峰为汕尾市城区生活垃圾压缩二次转运项目一期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汕尾垃圾压缩转运PPP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方,汕尾三峰应向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交人民币450万元的运营维护保函。为按合同履约并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代子公司汕尾三峰向银行申请出具保函。

  公司已于2021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大渡口支行”)申请开具上述运营维护保函,保函金额为450万元。并于2022年上述保函到期后申请延保,以继续履行合同约定(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9日及2022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号、2022-027号)。

  目前,上述延保后的保函已到期,为继续履行合同约定,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与中国银行大渡口支行签订了《开立保函申请书》,约定将上述保函再次展期2年,期限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止。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向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19亿元的担保,其中含向汕尾三峰提供不超过45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代汕尾三峰出具保函即使用该项担保额度。该项议案已于2023年4月28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年8月23日

  注册地址:  海丰县可塘镇双贵山

  法定代表人:王硕

  注册资本:  27520万元

  股权结构: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汕尾三峰100%股权

  经营范围: 垃圾卫生填埋;垃圾焚烧发电;对生活垃圾设施的投资;垃圾灰、垃圾渣的资源化利用;垃圾处理技术的咨询服务;环保能源技术开发;生活垃圾压缩二次转运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环境卫生管理;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管理服务;资源循坏利用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函申请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函出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支行

  被担保人: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保函受益人: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描述:汕尾市城区生活垃圾压缩二次转运项目一期工程PPP项目合同

  保证方式及责任: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当保函被提取时,保函申请人应当在保证金被提取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

  保证期间:自2024年3月31日起生效,至2026年3月31日失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汕尾三峰作为汕尾垃圾压缩转运PPP项目的投资运营方,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出具运营维护保函是特许经营协议要求的正常经营行为,具有行业特点。由公司代全资子公司出具保函,可以有效降低手续费、保证金等财务成本。目前,汕尾垃圾压缩转运PPP项目已经建成投运,项目运行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在保余额为120,992万元,占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1.58%;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在保余额为96,721万元,占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归母净资产9.25%。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7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公司10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会议确认控股股东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提名的新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嘉頴先生。该项提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公司债券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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