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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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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关于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动态平衡生态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动态平衡生态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关于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糊树脂干燥粉碎包装生产线优化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糊树脂干燥粉碎包装生产线优化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投资建设锅炉烟气二氧化碳捕集及固废综合再利用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投资建设锅炉烟气二氧化碳捕集及固废综合再利用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中盐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其中关联董事周杰、乔雪莲、李德禄、屈宪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关于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度薪酬分配的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事前认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分配结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严格按照《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执行,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关于公司部分组织机构调整的报告》

  根据公司管理经营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组织机构调整:增设仓储物流部,仓储物流部内设物流公司和仓储公司。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级其他组织机构设置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二、《关于制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暂行条例》《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所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实际,制定了《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应建董事会企业中外部董事的选聘和管理情形。董事会认为:本办法能更好适应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所属子公司外部董事选聘、管理工作,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三、《关于制定〈外部董事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制定了《外部董事考核评价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应建董事会子企业中外部董事的管理和考核评价情形。董事会认为:本办法可进一步激励公司所属子企业外部董事充分发挥作用,督促外部董事履职尽责,规范了子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完善了子企业外部董事考核评价机制,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五、《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六、《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七、《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八、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并制订《授权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央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管理事项核权表》等相关要求,修订完善了《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制订了《董事会授权方案》。董事会认为:上述制度可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董事长、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九、《关于制订〈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了《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办法》。董事会认为:该办法可确保公司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中的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十一、《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二十四、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听取事项:

  一、董事会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书亚)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书亚)。

  二、董事会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艳灵)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艳灵)。

  三、董事会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强)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强)。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2024-010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8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8日

  至2024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听取事项:

  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书亚);

  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艳灵);

  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强)。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4-1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7、15、1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9时一11时;下午14时一17时。

  3、登记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通讯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3、联系方式: 电话:(0483)8182016

  传真:(0483)8182022

  邮编:750336

  联系人:孙卫荣   付永才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11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30,729,898.6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4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72,224,789.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3,389,592.1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35.0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7,262,778.41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230,729,898.66元,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上市公司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596,378,200.00元,其中控股子公司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向上市公司母公司分红459,000,000.00元。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原因是部分全资子公司未向上市公司母公司进行利润分配。

  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优化企业内部分红管理,我公司将持续优化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提升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水平。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13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部分参控股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

  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盐内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钠业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公司”)、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辰公司”)、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碱业”)、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西兰太”)。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担保总额度15.90亿元。截止本议案提交之日,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45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参股子公司江西兰太,氯碱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辰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股东双方按照所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方具备偿还债务能力,公司为提供担保采取了规避风险的措施,可保证公司的利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确保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满足子公司2024年度资金需求。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本公司2024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2.90亿元的担保,其中,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钠业公司提供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氯碱公司提供授信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昆仑碱业提供授信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为参股子公司江西兰太提供授信总额度不超过9,000.00万元的担保,股东双方按照所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氯碱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天辰公司提供授信总额度不超过3.00亿元的担保,氯碱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二)担保决策程序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

  上述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且上述被担保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经营层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最高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是公司根据财务状况及现有的担保情况,在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经营需要合理预测的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股东双方按照所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方具备偿还债务能力,公司为提供担保采取了规避风险的措施,可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预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整体的稳定运营,满足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带来不可控的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2023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授信总额为16.2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3.37%,2023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97亿元;2023年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2.38%,2023年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5亿元;且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14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提供限额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碱业”)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借款,借款额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公司将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利息(具体以合同为准)。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提供限额借款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昆仑碱业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对该笔借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已向昆仑碱业派驻了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监管人员,直接参与该公司经营,并监管该公司财务状况,不会出现由于资金挪用等情形造成的法律风险。

  一、提供借款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昆仑碱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拟为昆仑碱业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借款,借款额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根据实际需要,在该借款额度内为其提供借款,并按实际占用资金额收取利息。

  在上述预计总额度及有效期内的借款,由公司有效授权人签署与借款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提供限额借款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提供借款事项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昆仑碱业生产经营,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借款的情形。

  二、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借款人名称: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6月

  注册地:青海省德令哈市茫崖路14号

  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赵生强

  经营范围:工业纯碱的生产、销售;小苏打的生产、销售;石灰岩的开采、加工、销售;工业盐的开采、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凭许可证经营);原辅材料、工矿配件的经销;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工业精制盐水和蒸汽的销售;食品添加剂碳酸钠的生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昆仑碱业51%的股权。青海海西蒙西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西联”)持有昆仑碱业49%的股权,蒙西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昆仑碱业资产总额24.78亿元,长短期借款1.09亿元,负债总额5.52亿元,净资产19.26亿元,资产负债率22.27%;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32.03亿元,营业利润12.02亿元,净利润9.17亿元。

  截止2024年3月31日,昆仑碱业资产总额25.93亿元,长短期借款1.05亿元,负债总额6.46亿元,净资产19.47亿元,资产负债率24.9%;2024年度一季度营业总收入3.12亿元,营业利润2,366.65万元,净利润1,752.22万元。

  昆仑碱业不存在借款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借款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借款金额:公司向昆仑碱业提供借款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借款,具体金额依据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约定借款期限:借款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借款方式及担保:控股子公司确有资金需求时,公司在借款额度以内为其提供借款,昆仑碱业需以相关资产或少数股东的股权提供担保。

  利息计算:公司将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利息(具体以合同为准)。

  四、借款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昆仑碱业确有资金需求时,公司将与控股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为其提供借款,并按约定利率收取利息。公司将对该笔借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借款对象昆仑碱业是公司持股51%的控股公司,公司已向昆仑碱业、派驻了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监管人员,直接参与该公司经营,并监管该公司财务状况,不会出现由于资金挪用等情形造成的法律风险。本次借款对公司短期现金流将产生影响,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借款,可满足昆仑碱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整体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将对该笔借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借款对公司短期现金流将产生影响,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同意本次借款事项。

  六、累计提供借款金额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总额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涉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借款;无逾期未收回情况。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15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限额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辰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借款,借款额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氯碱公司将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利息(具体以合同为准)。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天辰公司是氯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氯碱公司将对该笔借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氯碱公司已向天辰派驻了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监管人员,直接参与该公司经营,并监管该公司财务状况,不会出现由于资金挪用等情形造成的法律风险。

  一、提供借款概述

  氯碱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氯碱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辰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整体降低其财务费用,在不影响氯碱公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氯碱公司拟为天辰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借款,借款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根据实际需要,在该借款额度内为其提供借款,并按实际占用资金额收取利息。

  在上述预计总额度及有效期内的借款,由氯碱公司有效授权人签署与借款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限额借款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氯碱公司本次提供借款事项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天辰公司生产经营,降低其整体财务费用,不会影响氯碱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借款的情形。

  二、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借款人名称: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9月

  注册地: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宏图大道北侧

  注册资本:壹亿捌仟元整

  法定代表人:张林松

  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聚氯乙烯糊树脂、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氯乙烯(稳定的)。1,2-二氯乙烷、矽铁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五金交电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氯碱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辰公司资产总额8.49亿元,短期借款2.24亿元,负债总额6.11亿元,净资产2.38亿元,资产负债率71.97%;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8.21亿元,营业利润-0.65亿元,净利润-0.66亿元。

  截止2024年3月31日,天辰公司资产总额9.19亿元,短期借款余额为2.00亿元,其中1.2亿元为氯碱公司担保贷款,0.8亿元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贷款,负债总额6.73亿元,净资产2.46亿元,资产负债率73.19%;2024年一季度营业总收入1.69亿元,营业利润721.31万元,净利润753.24万元。

  三、借款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借款金额:氯碱公司向天辰公司提供借款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借款,具体金额依据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约定借款期限:借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借款方式:天辰公司确有资金需求时,氯碱公司在借款额度以内为其提供借款。

  利息计算:氯碱公司将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利息(具体以合同为准)。

  四、借款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天辰公司确有资金需求时,氯碱公司将与全资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为其提供借款,并按约定利率收取利息。氯碱公司将对该笔借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氯碱公司持有本次借款对象天辰公司100%股权,氯碱公司已向天辰派驻了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监管人员,直接参与该公司经营,并监管该公司财务状况,不会出现由于资金挪用等情形造成的法律风险。本次借款对氯碱公司短期现金流将产生影响,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天辰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借款,可满足天辰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整体降低其财务费用。氯碱公司将对该笔借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借款对氯碱公司短期现金流将产生影响,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六、累计提供借款金额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总额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涉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借款;无逾期未收回情况。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19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固定资产处置确认情况

  本年度为优化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益,对部分拆除闲置且无盘活利用价值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处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一固定资产》有关规定,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应计入资产处置损益。公司根据资产处置制度及流程对固定资产进行认真核查,本年度处置资产的净收益为797.11万元。

  二、本次使用权资产处置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期间的具体情况,本年度签订盐碱土地购买合同,原租赁合同终止,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清理,处置净收益为330.26万元。

  三、本次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情况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测试,公司认为存货仍存在一定的跌价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跌价迹象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公司期末库存聚氯乙烯、糊树脂等产品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本期末存货跌价准备2,021.92万元,但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较上年末减少,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4,105.26万元,增加利润总额4,105.26万元。

  四、 本次资产处置损益、存货跌价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损益、存货跌价准备将增加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5,232.63万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经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基于会计审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意见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意见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20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军书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万斌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熊宇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立信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21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动态平衡生态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动态平衡生态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估算为41,176.85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目前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状态、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足,财务风险可控。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施工单位、人员、车辆等数量较多,存在施工安全风险。可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护装置、防护设施、设置安全标志等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安全运营,同时控制好扬尘扬灰,保持场内清洁、整齐,科学施工。将工程风险降到最小、可控。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公司”)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碱业”)和全资子公司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投碱业”)(以下合称“青海两碱”)共同投资设立,青海两碱分别持有资源公司50%股权。

  青海两碱都采用氨碱法装置生产纯碱,氨碱法工艺产生的蒸氨钙液集中排入位于厂区38公里的蒸氨钙液排放场(以下简称“排放场”)。排放场为发投碱业纯碱项目配套工程,2007年与发投碱业纯碱项目同时建成投用,现由资源公司负责管理、维护及运营。排放场所在地区为嘎拉古湖盆,该地区地形独立封闭,具备自然防渗条件;无地表径流,与临近地表及地下水系无联系;有少量耐旱、耐盐碱植物生长。

  2023年,受排放量增加及使用年限较长的影响,排放场库容压力增加且需要整修围堰,公司拟以资源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动态平衡生态环保提升改造项目”,以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确保公司纯碱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且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组织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动态平衡生态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资源公司实施本项目。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动态平衡生态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实施主体

  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共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排放场东侧坝体及巡检道路,二期建设排放场西侧坝体及巡检道路。

  主要工程是环排放场外侧建设围堰,长度约16732米;在东侧坝体上,平行建设1.2Km的砼连续墙垂直防渗帷幕;在获批土地范围内实施扩建及对部分排放场库区进行清理,增加排放场库容。

  (四)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估算为41,176.85万元,一期计划投资30,456.85万元,二期计划投资10,720万元。资金来源30%为自有,70%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9个月。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一)项目的实施对公司纯碱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公司青海两碱纯碱产能295万吨,占公司纯碱产能的75.64%,是公司重要的纯碱生产基地,借助青海省德令哈丰富的湖盐、石灰石及煤炭资源优势及先进的管理水平,青海两碱成本及能耗指标控制都领跑同行业企业。本项目的实施能够使排放场库区容量得到有效扩大,排放场安全稳定运行得到保障,为青海两碱长期稳定运行奠定坚实基础,促进公司纯碱产业的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的实施为进一步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奠定了基础

  蒸氨钙液的主要成份是氯化钙,其在石油钻探、防冻液制造、融冰融雪等领域被广范应用。青海两碱高度重视节水减排及废水回收利用工作,已通过与当地企业合作,回抽排放场上清液生产氯化钙并将回收的淡盐水用于纯碱生产化盐工序,实现了盐和水的二次利用。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资源的再次利用也有所规划,为进一步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奠定了基础。

  (三)项目符合国家绿色发展理念和地方经济发展战略

  项目的实施是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发展理念和地方产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纯碱工业是青海省加速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致力建设绿色高质量的纯碱工业,走工业绿色化、生态化之路,在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的约束条件下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促进地方经济质量提升。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绿色发展理念和地方经济发展战略。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排放场的库容将得到有效扩大,排放场安全稳定运行得到了保障,为青海两碱长期稳定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促进了公司纯碱产业的绿色高质量发展。随着排放场坝体加固等工程的实施,青海两碱产能将逐步恢复。

  五、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

  (一)财务风险与防范措施

  本项目投资为41,176.85万元,资金30%为企业自筹,70%为贷款,目前公司经营状态、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足,财务风险可控。

  (二)工程风险与防范措施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施工单位、人员、车辆等数量较多,存在施工安全风险。可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护装置、防护设施、设置安全标志等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安全运营,同时控制好扬尘扬灰,保持场内清洁、整齐,科学施工。将工程风险降到最小、可控。

  六、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排放场的库容将得到有效扩大,排放场安全稳定运行得到了保障,为青海两碱长期稳定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促进了公司纯碱产业的绿色高质量发展。随着排放场坝体加固等工程的实施,青海两碱产能将逐步恢复。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22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投资

  建设糊树脂干燥粉碎包装生产线优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糊树脂干燥粉碎包装生产线优化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为8,248.88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只涉及糊树脂产品的干燥、粉碎、包装工序改造,因此本项目无政策风险;本项目关键设备为干燥器中的雾化器,该设备为高转速设备,拟采用行业内通用、有成熟使用经验的进口设备,设备风险较低。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公司”)是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氯碱公司高分子材料厂现有CPM-31、CPM-31A和CPH-19牌号的糊树脂产品,主要用于玩具、人造革、壁纸等行业。目前高分子材料厂糊树脂生产装置中聚合工序在满负荷生产状态下存在一定余量的胶乳,受干燥粉碎包装工序制约,产能未完全释放。

  为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能、降低产品成本、实现产品品种多样化、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氯碱公司拟投资建设糊树脂干燥粉碎包装生产线优化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且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组织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糊树脂干燥粉碎包装生产线优化项目的议案》,同意氯碱公司实施本项目。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糊树脂干燥粉碎包装生产线优化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通过研发微悬浮法高透明糊树脂新牌号及建设配套生产装置,优化糊树脂现有干燥粉碎包装生产线。依托原有糊树脂装置聚合工序建设高透明糊树脂的配方体系和胶乳生产体系,同时配套建设干燥粉碎包装装置。

  (四)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8,248.8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8,034.98万元,流动资金213.9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一)优化装置结构,提高糊树脂生产装置产能效率

  氯碱公司高分子材料厂现有4条聚合生产线,5条干燥生产线,主要生产CPM-31、CPM-31A和CPH-19牌号的糊树脂产品。由于生产牌号对应干燥装置的客观局限性,聚合装置未达到满负荷生产,开工率较低。本项目通过优化干燥粉碎包装生产线,可以提高聚合釜生产负荷,从而提高糊树脂生产装置产能效率。

  (二)开发新牌号产品,增长糊树脂产业链

  由于经济环境影响以及国内市场需求趋于饱和和种子乳液法产品、种子微悬浮法产品的低价位冲击,氯碱公司高分子材料厂现有CPM-31牌号的糊树脂产品出口订单有所减少。通过优化干燥粉碎包装生产线,开发新牌号聚氯乙烯糊树脂,能够帮助企业适应市场需求,实现产品品种多样化,提升产品附加值,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年平均营业收入15,654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2,205万元,总投资收益率为25.20%,项目投资回收期为4.61年。

  五、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

  (一)政策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

  本项目只涉及糊树脂产品的干燥、粉碎、包装工序改造,因此本项目无政策风险。

  (二)设备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

  本项目设备数量较少,拟采购设备多为成套定型设备。本项目中关键设备为干燥器中的雾化器,该设备为高转速设备,拟采用行业内通用、有成熟使用经验的进口设备。设备风险较低。

  六、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糊树脂产业链更加完善,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且该项目有利于公司整体PVC糊树脂发展战略,能够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28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情况

  ■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精细化工产品金属钠价格同比涨幅11.81%,主要因市场需求同比有所恢复,氯酸钠价格小幅上涨;基础化工产品受原料市价及下游需求影响波动较大,其中纯碱产品价格同比下降19.09%,主要受纯碱产能增加,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影响;聚氯乙烯产品价格同比下降9%,主要因下游开工不足,需求减弱影响;糊树脂产品价格同比上升9%,主要因市场供需有所好转,基本面有所好转;烧碱产品同比价格下降19.63%,主要因新增产能装置投产,下游传统行业需求疲软;医药产品复方甘草片市场需求上升,价格同比上升18.37%。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原盐供给提升,影响采购价格同比下降1.73%;煤炭进口水平持续提升,市场供应稳定,焦炭、煤、兰炭采购价格同比大幅降低;石灰石价格同比保持稳定;液氨市场供应上升,同比价格降幅较大;甘草浸粉市场缺口持续扩大,售价同比涨幅超一倍。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涉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25

  中盐化工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以更好适应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的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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