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8.1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及近三年从业情况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禹正凡,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4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2011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李娅丽,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合伙人。2012年起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工作,拥有10年以上的审计行业经历,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陈军,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自1999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工作,2019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7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330万元(含税),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4年预计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高于27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不高于330万元(含税)。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暨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会议对2023年度会计师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听取了会计师对本公司财务报告审阅情况的说明和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立信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聘用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1年,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4-012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总额,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出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管理层可在授信额度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各银行贷款利率等因素调整授信公司、授信银行及相关额度,并授权公司总裁签署相关决定和文件。
本次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度,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4-011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交易双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暨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历军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说明:2024年度预计与其他联营企业采购商品及服务交易金额较大的原因为本年新增委托开发项目,相应的配套物料及服务的需求增加。为保护股东及交易对方利益,经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豁免披露其他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将采用市场定价原则,并依据双方业务发展情况,签署具体执行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及服务主要为软件、服务器相关部件及技术服务等,销售的产品及服务主要为服务器、计算服务等,资产租赁主要为云服务器等租赁。
上述关联交易可以协助公司和关联方利用各自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本次预计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以购销活动为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高度市场化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占同类业务比例较低,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4-010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0]1863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8,678,071股,发行价格为32.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779,999,982.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8,781,771.7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751,218,210.8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873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
注1:销户转出金额14,035,118.35元,为账户剩余利息收入。
注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16,133,635.97元,为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的部分,资金来源是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就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于2020年11月5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
注:
中国民生银行天津分行账户(账号:632406243),于2021年3月3日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天津分行账户(账号:632406251),于2023年12月11日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浦祥支行账户(账号:77120078801400001068),于2023年11月29日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浦祥支行账户(账号:77120078801500001070),于2023年11月29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83.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20年11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8.00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1月2日,累计已归还28.00亿元。
2021年11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7.00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0月18日,累计已归还27.00亿元。
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8.00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9月25日,累计已归还18.00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3.00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已归还73.00亿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无。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1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七、会计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6668号),其鉴证结论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中科曙光在2023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表1: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4-009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1.7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分配时以公司截止至股权登记日的实际股本总数为准,并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由于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及不断开拓国内市场,对资金需求不断提升,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2023年度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率为20.90%。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11,106,432,403.62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84,877,346.89元。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3,578,974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784,042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462,794,9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8,675,138.44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463,578,9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7,086,317.92元;公司2023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为17,885,980.63元。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综上,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383,647,436.99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9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5,900,702.06元,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48,675,138.44元,2023年度累计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83,647,436.99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计算机、存储、安全、数据中心产品的研发及制造,同时大力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计算业务。公司自上市以来,持续大规模投入高端计算核心技术研发,不断完善公司的研发环境和研发管理体系,使公司保持较高的技术创新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公司积极在产业链上下游开展生态建设工作,紧密围绕中国本土市场需求,通过协同研发、融合创新、资本投资,大力开展技术研究、标准制定、系统适配、测试评估、生态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在高端计算、存储、安全、数据中心等领域推进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同时公司为保持可持续发展,也需要获取大量的资金支持。
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2023年度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率为20.90%。
(二)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3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新项目投入、市场开拓及减少银行贷款等方面,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投票,公司将披露表决情况。此外,公司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投资者均可在线与公司沟通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意见或建议,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不断提高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推动盈利水平的提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股东利益,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全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4-016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等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315,090股限制性股票。本议案尚需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1,463,578,974股变更为1,463,263,884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63,578,974元变更为人民币1,463,263,884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批为准):
■
■
三、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紧跟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公司章程》等上述治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