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07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31,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以煤为原料,经过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固体燃料及化学品,进一步生产出各种化工产品。公司产业链总体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基础化工产业,以煤制合成气(主要成分 CO+H2),生产合成氨、甲醇、硝酸、双氧水等,以硫磺生产硫酸系列产品;二是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产业,以合成气与基础化工产品等为原料,生产三聚氰胺、甲醛、密胺树脂、吗啉、环己胺和二环己胺等。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环己胺和二环己胺产品,属于精细化工产品,其他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产品大致可分为基础化工和精细化工产品两大类,基础化工产品包括合成氨(氨水)、硝酸(硝酸钠、亚硝酸钠)、硫酸(三氧化硫)、双氧水(电子级)、碳酸氢铵产品等,精细化工产品主要包括三聚氰胺、甲醛、密胺树脂、吗啉、环己胺和二环己胺,主要产品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通过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投资建设大型成套化工生产装置,采取规模化连续生产,并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或贸易商客户的方式来获得收入。

  由于化工产品存在一定的销售区域半径,以及行业产能扩张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因而在产品市场供不应求时利润率较高,而随着行业产能规模不断扩大,产品技术相对成熟,通常单吨产品的毛利会逐步下降;公司会通过持续的工艺改进,降低单耗,来维持合理的利润空间。同时,具备一定规模实力的化工企业会充分运用区域优势、规模优势,通过产品多元化的途径,不断研发新产品及新工艺、投资建设新产品装置,以成为区域内的重要供应商、获取先发优势,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

  同时,在生产布局上,积极采取产业协同、资源综合利用的模式,通过完善产业布局,实现成本节约、效益提高和和环境保护的综合目标。利用蒸汽等辅助生产系统,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同时,利用各个产品线间有机的连接,实现循环经济。

  2、生产模式

  基于化工产品具有批量化生产及难储存的特点,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保存难度更大,为确保生产安全、降低损耗和单位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总体采用以销定产及维持高产能利用率的策略;通过与主要客户签订销售框架合同、市场订单及实时跟踪的市场需求与售价的情况,来动态调节生产计划,以保证产量合适和交付及时,确保在保证合理库存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提高产能利用率及实现产销平衡。同时,根据不同型号产品的市场行情的波动情况,择机调整不同产品的型号结构,确保经济效益最大化。

  3、采购模式

  化工产品企业对大宗商品和能源的需求较大,为形成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来源,往往通过与大宗商品生产厂家直接签订年度合同来保证基本供应量,零星采购作为辅助以适应产量的上下波动。

  公司定期根据经营计划制定大宗商品和机物料的采购计划,并确保采购商品及时到库。同时,通过供应商评估体系和有效内部审批制度规范各项采购环节,保证采购价格和原材料质量可控。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根据客户类别可分为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向终端客户与贸易商的销售均为买断方式,销售工作由分管高管负责组织协调,再由各事业部下设销售部门具体实施。公司在国内市场主要面向化工、金属加工、染料、医药中间体等行业的终端客户及大型贸易商。

  公司产品销售采用随行就市定价的方式,来确定产品的出厂价格;运输方式有公司配送或客户自提两种模式。目前,硝酸、硫酸、双氧水、三聚氰胺、甲醛、密胺树脂等产品主要由公司组织物流配送,具体运费由客户承担,公司与客户最终结算的售价为产品出厂价加运费。对于客户自提的销售,最终售价即产品出厂价,不含运费。对终端客户的销售一般是由公司配送,对贸易商的销售一般是由贸易商自提。

  (四)产品市场地位及优劣势等

  公司经过近二十多年的不断开拓经营,系列化工产品受到下游客户的一致认可,特别是在华东、华中、华南市场拥有稳定的市场占有率,与下游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了成熟的销售网络,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纺织、轻工、现代农业等下游行业。化工行业受到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运输半径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地域性特征,特别是硝酸、硫酸、双氧水等危化品更是具有较强的销售半径。

  化工产品的价格短期内受市场供需情况影响大,长期走势受生产成本、宏观经济影响大,行业利润水平一般随着宏观经济的变化而出现趋势性波动。产品利润率根据化工品种、用途和技术水平不同,存在很大的差异。特别是精细化工产品,拥有技术优势、高附加值的产品毛利率水平要高于行业的平均水平。而基础化工产品虽然一般生产工艺技术较复杂但单线产能规模通常较大,往往成本控制良好、安全环保措施执行到位、贴近目标市场或原料产地的企业竞争优势较为明显。

  (五)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一是按照市场有效需求,科学组织生产,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与下游产业有效需求精准对接配套,通过数智化生产方式,提升供给侧柔性管理水平,提高基础化工产业链供应链总体稳定,保障基础化工原料市场供应。二是瞄准新的市场变化,抢抓新的市场机遇,积极开发传统产品新用途,积极开拓新产品市场需求,培育新的增长点。及时跟进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的蓬勃发展,研判新型市场需求的形势,根据自身产品结构特点,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策略,挖掘市场潜力,奋力开拓市场需求,抢占市场先机。三是狠抓安全环保管理工作不放松,加强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教育警示,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演练,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将企业生产与安全发展有机结合,在安全中谋发展,在发展中促安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33,18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318.7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4月28日实施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报告期内,公司年产5万吨环己胺和二环己胺项目已按既定计划完成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试生产方案及装置试生产条件经专家评审通过,并进入试生产阶段,项目整体进度符合公司项目建设安排。后续公司将对设备装置进行调整优化,逐步实现项目达产达标。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2023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环已胺和二环已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公司年产5万吨环己胺和二环己胺项目试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3、报告期内,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15万吨/年稀硝酸装置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21,708.20万元建设年产15万吨稀硝酸装置项目,实现生产能力配套,优化企业产品结构,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稀硝酸装置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4、2022年10月28日,公司与安徽鸿凌机电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凌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书》,约定鸿凌公司将其持有的安徽鸿力智能计量仪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力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鸿力公司100%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23年2月21日办理完毕,鸿力公司更名为合肥华尔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炜。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08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4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公告如下:

  一、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7万元/年(含税)。

  2、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不发放津贴。

  3、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发放薪酬,不另行发放津贴。

  二、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10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与确认,并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根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华化工”)、池州新赛德颜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德颜料”)、池州市兴泰物业有限公司(简称“兴泰物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交易类型包括向关联人销售产品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3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008.91万元。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李杰、吴炜、朱贵法均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黄文明回避了表决。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中华村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0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朱贵法

  经营范围:年产:邻氨基苯甲醚1万吨、氮气(空分、自用)288万M3、氧气(空分、自用)180万M3、氢气(甲醇制,自用)720万M3、邻硝基苯酚600吨、甲醇(回收)1万吨、乙醇(回收)8000吨、甲苯(回收)3.5万吨(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黄樟油、愈疮木酚、氯化铵、食品添加剂:香兰素、乙基香兰素、5-醛基香兰素的生产(凭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经营);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的销售;乙醛酸、硫酸钠、氯化钠、香精的销售;市场投资与管理;道路货物运输;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华化工总资产181,953万元,净资产140,850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88,078万元,净利润11,211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法人股东,持有公司8.25%的股权,公司董事朱贵法先生控制并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华化工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池州新赛德颜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池州新赛德颜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包建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赛德颜料总资产8,924.32万元,净资产5,458.09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649.84万元,净利润-834.6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监事黄文明实际控制的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新赛德颜料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池州市兴泰物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池州市兴泰物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东至县东流大道东瑞大厦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04日

  法定代表人:柯根鹏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中介;国内贸易;货运代理;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兴泰物业公司资产总额5,016.92万元,净资产942.69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82.55万元,净利润11.9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兴泰物业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须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交易对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存在差异,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非公司主观故意所致,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存在差异,差异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较小,且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非主观故意所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及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11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申请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确保融资需求,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的融资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公司此次申请授信额度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12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尔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 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华尔泰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文亮,2014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华尔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英力股份、五洲医疗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龙兵,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华尔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彤,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华尔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栾艳鹏,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安凯客车、艾可蓝、尚荣医疗、豪美新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周文亮、签字注册会计师龙兵、刘彤、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栾艳鹏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单位,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董事会以全票表决通过,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13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276,025.09元,2023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66,770,732.38元。

  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0,017,865.62元,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001,786.56元,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757,683,493.85元,减去2022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33,187,000.00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868,512,572.91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6,770,732.38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结合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的现状,为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31,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33,187,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

  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

  公司自2023年以来开始施行“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全面实施以“产业链延伸+技术创新”双驱动战略,致力以延链项目将产品就地转化深加工,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企业经济效益,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从而走向可持续性发展。公司正处于业务稳步扩张的重要发展时期,结合公司战略及实施计划,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增长的需要,用于产能建设、技术研发等。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拟分配的现金分红的数额后,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发展战略投资等,着力提高公司业绩水平回报股东。相关预计收益受宏观市场环境、行业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

  (三)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充分保障了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权。中小股东也可以通过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多渠道参与现金分红决策。

  (四)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2024年,公司将锚定主要经营目标,牢牢把握“推动价值创造、优化资源配置、积极防范风险、实施项目驱动,促进技术创新,增强引擎动能”的工作总要求,坚持以市场、经营、产品为中心,多措并举,对标行业先进,深化降本降费,保持良好的业绩水平回报股东,落实长期、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331,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3,187,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在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14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2、上述各项提案已经分别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需在2024年5月7日17:0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huatai0008@163.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66-7021108

  联系传真:0566-5299005

  联系邮箱:huatai000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邮编:247260

  5、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7、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17”,投票简称为“HET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05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朱贵法先生、陈广垒先生、陈军先生、申杰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5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李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董事会2023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与“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陈广垒先生、陈军先生、申杰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3年度独立董事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