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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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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建设工业                          公告编号:2024-0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军品主要涵盖枪械类轻武器装备,产品实现谱系、口径、市场“三个全覆盖”,出口全球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公司正致力于武器装备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三化”融合发展,着力新域新质装备研发条件建设,助推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

  2.汽车零部件产业涵盖传动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汽车连杆、新能源汽车电机轴等产品,主动适应汽车电动化、智能化、轻量化发展趋势,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与国内一流汽车主机厂、国外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汽车连杆产品市场占有率居于前列。

  3.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涵盖民用枪、反恐防暴、训练系统、光电信息融合装备、高端钛合金制品、高强度粉末冶金制品等产品,提供绿色镀膜涂层解决方案及服务,聚焦新型特种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光电信息等领域,进一步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步伐。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228,630,841.65元调整为228,605,027.28元,总资产由7,117,297,428.03元调整为7,117,311,463.5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由 2,088,219,647.89元调整为2,088, 205,492.41 元。

  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293,603,594.16元调整为293,615,253.05元,总资产由8,153,930,277.64元调整为8,153,941,936.5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由2,968,907,046.69元调整为2,968,918,705.58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具体请参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建设工业          公告编号:2024-024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减值测试,并由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减值测试从合理性、公允性及证据的充分性等方面出具减值专项报告(银信评报字(2024)第B00144号),2023年各项资产减值减少当期利润共计1,297万元,明细如下: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测试的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以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其中: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二)存货减值测试的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三)长期资产减值测试的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减少当期利润共计1,29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的反应了公司资产状况。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六、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依据充分,公允的反应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后能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董事会将责成公司管理层加强对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效率。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建设工业 公告编号:2024-021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2.出席人员: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3.参与方式: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建设工业 公告编号:2024-020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现提名刘志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

  刘志岩简历

  刘志岩,男,中国国籍,1967年7月出生,毕业于华东工学院会计学专业,北京理工大学硕士。曾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审计部副主任、审计部主任,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兵器装备集团巡视员、高级专务,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兵器装备集团资深专务。

  刘志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市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建设工业 公告编号:2024-019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建设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重庆建设仝达实业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建设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重庆建设仝达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优化管理层级、推动业务整合、提高管理效率的需要,公司拟实施重庆建设仝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仝达公司”)与重庆建设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传动公司”)的吸收合并,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吸收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1.吸收合并主体建设传动公司与被合并主体建设仝达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的法人主体。

  2.建设传动公司与建设仝达公司产品相似、客户相同,生产地址同属一个园区,且建设传动公司经营范围完全覆盖建设仝达公司。

  3.吸收合并双方基本信息

  (1)合并方一一建设传动公司

  ■

  (2)被合并方一一建设仝达公司

  ■

  二、本次吸收合并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建设传动公司与建设仝达公司进行合并,合并形式为吸收合并,即建设传动公司吸收合并建设仝达公司。

  2.吸收合并后,建设传动公司存续,建设仝达公司解散并注销,但不进行注销清算,其所有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均由建设传动公司承接。

  3.吸收合并后,建设传动公司名称不变,注册资本不变,公司章程不变。

  三、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实施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均无影响,公司实际控制的法人主体数量减少1户。

  四、本次吸收合并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建设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重庆建设仝达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建设工业 公告编号:2024-018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工业”或“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业绩承诺资产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342号文《关于核准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集团”)持有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本次发行629,943,382股股票,发行面值1元。

  2022年11月30日,建设工业办理完毕资产过户事宜,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159号)。

  2022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已受理公司向兵器装备集团非公开发行629,943,382股股票的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新增股份于2023年1月4日完成登记及上市。

  二、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

  (一)补偿期间及业绩承诺

  2022年4月24日,建设工业与兵器装备集团签订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2022年5月23日签订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2022年8月28日签订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根据协议约定,业绩补充期间为重组交易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即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承诺期内,交易对方承诺以收益法评估的资产所在公司预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下:

  ■

  (二)业绩补偿上限

  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进行利润承诺的补偿以及减值补偿合计不超过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以所持业绩承诺资产取得的交易对价,即不超过463,401.06万元。

  (三)业绩补偿

  1.利润补偿方式及计算公式

  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交易对方将依据约定进行业绩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内,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按照下列计算公式确定:

  (1)在业绩承诺期内某一具体年度内,业绩承诺资产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资产1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资产2实现净利润数

  (2)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业绩承诺资产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业绩承诺资产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资产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价格-累计已补偿金额

  其中,在各期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交易对方承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如质押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对价股份,交易对方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若按本条约定确定的相关补偿股份数在个位之后存在尾数的,均按照舍去尾数并增加1股的方式进行处理,由交易对方补偿给上市公司。

  在业绩承诺期内,交易对方优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对价股份进行补偿,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按照下列计算公式确定: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标的股份的发行价格

  若在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若在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实施分红派息,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所对应的现金股利应返还给上市公司。

  在业绩承诺期内,若交易对方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对价股份补偿仍不足以履行补偿义务时,不足部分应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的现金数额按照下列计算公式确定:

  当期应补偿的现金数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的股份数×本次交易标的股份的发行价格

  2.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上市公司应聘符合《证券法》规定且经交易双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若出现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累积补偿金额的情况,交易对方应另行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具体补偿安排如下:

  另行补偿金额=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累积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为业绩承诺资产作价减去期末业绩承诺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另行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交易对方优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对价股份对减值测试情况进行补偿,交易对方需另行补偿的股份数按照下列计算公式确定:

  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交易对方需另行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发行价格

  若在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若在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实施分红派息,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另行补偿的股份所对应的现金股利应返还给上市公司。

  若交易对方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对价股份不足以补偿其需另行补偿金额的,则交易对方应就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具体现金补偿数额按照下列计算公式确定:

  另行补偿的现金数额=交易对方需另行补偿金额-交易对方已另行补偿的股份数×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发行价格

  三、业绩完成情况

  经审计的重庆建设(母公司)及华庆机械合并后的全部股东权益、重庆耐世特50%股权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业绩承诺资产2023年实现的经营业绩均完成了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建设工业 公告编号:2024-017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协定存款有关协议,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协定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的流动性,根据公司资金需求随时取用。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2号)核准,公司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等共11家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4,530,85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83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90.99元,扣除发行承销费及独立财务顾问费17,999,999.97元,募集资金总额981,999,991.02元,已于2023年4月12日全部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0050103360000003445)。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58,521,521.8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53,381,192.06元。

  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如下:一是购买股权支付现金对价700,000,000.00元;二是根据公司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审计业务约定书》及《评估资产委托合同》等相关协议,公司支付发行承销费及独立财务顾问费、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含税)共计 23,029,999.97元,其中:发行承销费及独立财务顾问费 17,999,999.97 元、审计费及验资费 2,080,000.00 元、法律服务费1,200,000.00元、重组项目信息披露费1,000,000.00元、评估费 750,000.00元;三是补充流动资金135,491,521.83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八条规定,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2023年5月1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杨家坪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杨建行协定存款〔2023〕字第094号),合同有效期一年,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3年收到银行利息收入(已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11,902,722.87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协定存款合同到期后,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协定存款有关协议,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协定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的流动性,根据公司资金需求随时取用。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协定存款有关协议,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建设工业 公告编号:2024-015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日期

  根据“解释第16号”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追溯调整业务发生最早期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影响2023年初所有者权益增加14,035.51元,其中:未分配利润减少14,155.48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加28,190.99元。具体如下:

  ■

  (续)

  ■

  (续)

  ■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建设工业 公告编号:2024-023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8.34亿元,同比增加3.28%;

  2.2024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4万元,同比减少79.39%,主要原因是:2023年一季度公司非持续性资产处置收益1.24亿元,不考虑该事项,2024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口径同比增加26.9%。

  3.2024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87.53%,主要原因是受特品结算时间影响。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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