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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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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24-003号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23,203,7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从事出版物的编辑、生产和市场推广,通过形式多样、门类齐全的出版产品,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知识、信息和精神文化需求服务。业务涵盖出版、发行、印刷及印刷物资供应、媒体、数字教育及服务、文化产品贸易等领域。

  1.出版业务:一是本版图书(含教材教辅)出版,即本公司组织策划、选题论证、组稿编辑、拥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含教材教辅)的出版。二是人教版、人音版、北师大版等(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教材租型出版,即本公司与教材原出版单位以协议方式获得重印权、代印权,负责相关版型教材在河南省的宣传推广、印制、发行和售后服务等工作,本公司向教材原出版单位支付租型费用。三是党和国家重要理论出版物的租型出版。

  2.发行业务:利用河南省新华书店覆盖全省的渠道网络和云书网电商平台,由新华书店向包括本公司所属出版单位在内的全国范围的出版社采购图书产品或向生产厂家采购文化用品、电子产品、其他商品等并进行销售。其中,教材教辅主要由河南省新华书店、教材出版中心、教材教辅出版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直供、直销、代销等方式进行销售;一般图书主要通过全国各地新华书店、国内有影响力的电商平台及其他出版物营销渠道,以批发零售兼营方式进行销售。文化用品、电子产品及其他产品,主要依据市场需求和电商平台数据分析开展经营活动。

  3.印刷业务:根据客户需求,由本公司提供纸张或客户自己采购纸张,按客户订单生产(如教材教辅、报纸、期刊、一般印刷物等),并按照合同直接向客户销售。

  4.印刷物资供应:将教材用纸或社会用纸等印刷物资通过招标方式采购或从市场采购,并按照合同直接向客户销售。

  5.媒体:一是本公司所属出版单位编辑出版的期刊主要包括社会科学和教育辅导两大类:社会科学类如《寻根》《名人传记》《青少年书法》等,主要经营模式为期刊发行和广告;教育辅导类,如《作文》《作文指导报》,主要经营模式为产品发行。二是中国教育出版网、完美手工网、百姓文化云等新媒体业务,主要通过网站平台及移动端提供内容服务。三是通过出版产品品牌影响力,开展中国手工产业博览会等线下经营活动。

  6.数字教育:以出版融合发展(郑州)重点实验室和中国教育出版网为两大支撑的教育综合服务体系初步搭建完成,形成了大象e教、大象e学、大象e考、海燕e学、伴学365、中小学数字图书馆等一系列数字教育产品。智慧题库、智能组卷、考试与教学测评等数字教育服务系统,为构建以大数据为中心,以智慧教育云、智慧校园、智慧课堂为核心组成的教育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奠定坚实基础。商业模式为把产品和系统销售给单个学校或区域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维护、升级、内容更新等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24-004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400,335,545.5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88,835,038.10元。母公司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645,052,462.23元,当年实现净利润679,228,321.1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7,922,832.12元,当年向股东分配净利润388,817,424.6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67,540,526.64元,具备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023,203,7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9,745,574.58元,此次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37,794,952.06元。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429,745,574.58元,占2023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30.94%。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投资支出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给予全体投资者合理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7日,本议案经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7日,本议案经公司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3.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24-005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慎研究,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是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证审计质量并综合考虑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6.6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包含因上述审计服务所发生的差旅费、交通及食宿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图书出版业、传媒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3.02亿元;2022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570.7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致同所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三、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合伙人:王高林,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霍琳,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同年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永辉,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高林、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霍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永辉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等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致同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专业判断,认为致同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及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24-006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期间关联董事王庆先生、马雪女士均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及其控制下河南省新华书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之间因产品销售、物资采购、房屋租赁等事项形成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1,930万元。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8,844万元。

  3.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4.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实业投资;对所属企业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网络出版物、新兴媒体的印制、发行进行经营管理;对中小学教材出版租赁、印刷发行、大中专教材研发与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出版进行经营管理;文化创意、策划;技术服务;从事版权贸易;承办展览展销;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为2,178,527.29万元,净资产为1,436,552.57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1,007,166.68万元,净利润为139,439.91万元。

  中原出版传媒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上述关联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河南省新华书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艳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试验机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文具制造;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保障组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体育健康服务;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为38,542.61万元,净资产35,975.85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5,409.60万元,净利润-391.44万元。

  河南省新华书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股东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上述关联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同行业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之签订协议,其结算方式为按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销售货物等,这些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行为。

  (二)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三)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针对目前的关联交易,公司正积极研究和制定解决方案、措施,合理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及规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并就该议案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能够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24-007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短信及其他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年4月17日,本次董事会以现场方式在郑州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庆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400,335,545.5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88,835,038.10元。母公司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645,052,462.23元,当年实现净利润679,228,321.1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7,922,832.12元,当年向股东分配净利润388,817,424.6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67,540,526.64元,具备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023,203,7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9,745,574.58元,此次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37,794,952.06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跌价)准备减少利润总额19,907.16万元,其中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8,995.15万元;核销各项资产减少利润总额140.25万元,其中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0.25万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王庆先生、马雪女士均回避表决,由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24-009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经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周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周四);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周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A座08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九届四次、五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已通过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三) 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全部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第4、6项提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须持本人身份证、 本人融资融券受托证券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受托证券公司的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7:00 )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A808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黄先生

  电  话:0371-87528527 、0371-87528528

  传  真:0371-87528528

  邮  箱:ddcm000719@126.com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A座808公司证券法律部

  (五)会议费用:

  会期预计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本人(本单位)对上述提案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对非累计投票议案投票时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对累计投票议案投票时,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9;

  2.投票简称:“中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 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24-008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短信及其他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5名。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尹春华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2023年度公司在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及“三会”的独立运作等方面,能够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的规定开展运行,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议案》;

  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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