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0 证券简称:*ST新联 公告编号:2024-028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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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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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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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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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原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湖南富兴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2022年8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2022年9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各项重整工作。2023年4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于2023年4月17日指定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2023年5月31日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3年6月19日通过了表决议案。2023年10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件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4年1月13日。2023年12月20日,新华联控股、新华联控股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淄博长基正式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淄博长基及其合作方拟参与对新华联控股部分资产的投资。2024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新华联控股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就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进行了公告。2024年2月22日,公司就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事项进行了公告。2024年2月23日,公司收到新华联控股出具的《关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的告知函》及其转发的北京一中院《民事裁定书》〔(2022)京01破199号之七〕,获悉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2月23日,新华联控股《重整计划》已获法院裁定批准,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 1,175,117,364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20.01%)将用于清偿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债权人。公司已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了新华联控股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新科技”)持有公司12亿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20.44%),盈新科技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赓宇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01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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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马晨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斌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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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马晨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斌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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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