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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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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68,558,16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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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行业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系交通新基建的推动者和践行者、车路协同技术路线的发起者和引领者、AIoT(人工智能物联网)领域2021年全球排名第四的全栈式能力提供商。借助丰富的交通数据应用经验,运用人工智能赋能交通行业,满足交通出行智能化需求,提供保障数字交通安全高效运行的神经中枢解决方案。公司同时在物联领域积极开拓,深耕视图物联和视觉智能领域,完善产品能力,不仅完善交通行业解决方案,形成“云-边-端”完整链条,而且可以向其他行业和海外领域进行开拓,使AIoT产品和方案落地千行百业场景,为客户创造价值。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智慧交通和智能物联,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领域。各业务板块及专业领域互相支撑、互为增强,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人工智能提升智慧交通的智能属性和综合解决方案竞争力,充分发挥公司在交通及相关行业的大数据应用开发优势,形成数字交通神经中枢的服务保障能力;智慧交通业务为人工智能业务提供丰富的算法训练场景和应用扩展、为智能物联业务带来配套的解决方案;智能物联板块补强智慧交通业务的自有产品组合,带动人工智能业务的多场景扩展,具备向多行业开拓的能力;数据要素×交通运输,挖掘数据复用价值,助力客户提升运输效率。各板块业务拥有自己独立的外部客户群,互相形成交叉销售,在对外方面呈现各自板块的行业特点。公司会坚持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物联感知等先进技术为引领,构建从人工智能关键算法到智能传感器、从智能制造到智慧中枢、云边端贯穿的产业链战略生态,致力于以数字推动交通、物联数字化升级和城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一)公司核心业务能力

  1、智慧交通业务

  公司智慧交通业务主要包括智慧公路、智慧交管、智慧运输、智能网联、智慧轨交、智慧民航等领域,覆盖了大交通行业的主要方面,在数据应用、算法和硬件产品等方面具备综合领先优势,并籍此构建了一个多要素互相强化的一站式技术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从产品到解决方案、从硬件基础设施到软件智慧中枢、从云端数据到出行生态的完整服务,同时针对交通子行业的不同场景,构建了智慧路网云、智慧交管云、智慧运输云、智慧轨交云、智慧民航云、智慧停车云等多个子行业云,为客户提供包括行业应用、数据服务等多种形式的交通领域云服务。

  1.1 智慧交通的主要解决方案

  城际智慧路网解决方案,主要是面向行业管理和业务运营,聚焦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及农村公路,持续推动公路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围绕公路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以“GIS/BIM+数字孪生+可视化”为基础,着力打造“施工过程协同能力、路网运行管控能力、事件处置调度能力、辅助决策支撑能力”,基于同一套模型实现公路建管养一体化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总体思路,充分利用货车大数据资源,制定科学合理的引流策略,吸引货车司机选择高速公路运输,实现调流、降费、提效、增收;助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设,打造标准化解决方案并适当拓展,将农村公路与物流、电商、旅游、文化等要素进行融合,为相关单位的资格申报提供咨询服务;同时,围绕公路收费运营及出行服务提供标准化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上述方案及产品已在黑龙江、吉林、河北、四川、海南、陕西、江苏等多个省份落地应用,市场占有率全国领先;

  城市全域交通综合治理解决方案,该方案主要针对城市治理采用“1+7+N”业务架构,展开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即1个城市交通全时空优化智能应用平台;7大治理手段包括路网结构评估与治理、交通组织评估与治理、交通工程评估与治理、停车管理评估与治理、慢行交通评估与治理、公共交通评估与治理、科技基础设施评估与改造;N则是指涵盖医院、学校、商圈、产业园、交通枢纽在内的城市交通治理多个场景。目前,方案已应用于杭州滨江区全域交通综合治理、北京中关村西区综合交通治理、北京CBD交通优化、望京区域交通综合治理、拉萨智慧交通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等案例中;

  城市静态交通治理一体化解决方案,该方案融合动静态交通数据,将多业态停车场进行联网管控,依托“云+停车”建设理念,实现对城市停车、新能源汽车充电、车后市场服务等全场景覆盖、全技术整合、动静态结合、全生命周期运营的产业链重构,真正实现城市停车的智能化、数字化升级改造。该方案已在天津南开区等地落地;

  智慧运输解决方案,该方案持续推进在交通运行协调中心(TOCC)、综合执法、智慧枢纽、智慧水运、重点营运车辆监管与服务、安全生产监管、公路建管养(含四好农村路)等领域的业务积累,实现综合交通数据大脑、省级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出租车(含网约车)管理服务等领域创新升级,积极推动区县级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产品化进程。重点打造全价值链交通运输数字底座,在交通基础设施环境和交通物联感知环境的基础上,形成“大数据平台+数据智库+数据呈现”的数据中台,覆盖交通事件、视频融合、通信调度等各项支撑引擎的技术中台,实现产品化积累,形成全价值链底座,全面提升交通行业数据治理服务能力,支撑上层业务实现;依托TOCC3.0体系,构建全业务领域交通场景中心,有效沉淀大型体育赛事交通运输保障、重要时段交通运输保障、危货运输全链条监管、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城市交通多网融合等多跨场景,在众多城市智慧交通中进行了创新应用。智慧运输产品及解决方案已覆盖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省级、多个省会级、地市级和区县级城市,在成都、昆明、惠州、肇庆、宣城、遵义、威远、讷河等地落地应用,市场占有率全国领先;

  双智路口解决方案,公司推出了新一代城市交通基础设施“鲲巢·双智路口”,该方案由一套基础设施、一个开放平台、多元生态应用组成。鲲巢·OS打通云边端物理界限,向智能网联与智慧城市各领域应用提供AI智能、数据智能、业务智能、数字孪生底座等支撑能力,具备深度解耦、业务智能、软件定义、云边协同四大特征。由生态伙伴共建智能路口基础设施,以开放平台作为基础设施与行业应用的桥梁,通过应用赋能推动智能网联与智慧城市(交通)协同发展。鲲巢开放平台具备六大基础应用,包括数字孪生、信号控制、信号优化、运行评价、车路协同、视觉智能,可以满足智能网联和城市交通管理核心业务需求。该方案在2022年北京望京区域交通综合治理项目中推广复制;安全卫士解决方案,公司推出了新一代面向农村和国省道安全预警场景的“鲲巢·安全卫士”,集成雷达、视频等多种感应方式实现行人/车辆的超视距、全天候检测,并通过声光、屏幕字体、数字播放器等多种警报方式实现警示效果,以太阳能供电的绿色节能方式打造经济性、适应性极强的道路安全警示产品,具有“超视距、重警示、补监管、强适应、易建设 、低成本”的特点,专为解决现有三“无”路口/段的安全问题而打造。

  智能网联解决方案,该方案依托公司“云-边-端”一体协同的业务架构,将云边端协同计算、AI、知识图谱、数字孪生等技术和能力与智能网联应用深度融合,结合公司在智能网联侧的完整产品链,从顶层设计出发,通过按需部署C-V2X网络、路侧单元和智能交通信号灯等基础设施,打造以路口全息感知能力为基础,涵盖云智能、边缘智能、端智能在内的一体化的智能网联解决方案,支撑城市和高速核心业务场景。千方科技作为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的重点建设单位,按照全线支持L4及以上高级别自动驾驶汽车示范应用为目标,目前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区域交通综合治理工程(第二标段)、北京市北斗融合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红莲湖车路协同云控平台项目、秦唐高速、海南等多个项中落地实施;

  交通安全事故预防治理解决方案,该方案结充分发挥“大数据+交通工程”的综合治理理念,融合千方科技独有的重货定位数据和全国公路路网数据,构建大数据条件下的交通安全治理业务智库,围绕“人-车-路-环境-企业”为安全责任主体进行全要素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运用大数据和机器学习算法进行安全事故成因分析、评价和治理,为交通安全的精准预警防控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和技术手段,催化数据赋能、整体智治,实现管理向治理的提升,最终实现服务于城市道路、农村道路、高速道路的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和减量控大。该解决方案在杭州瓜沥镇农村道路安全综合治理项目、陕西榆林市重货安全监管项目、苏州重货安全研判项目、江西省重货安全监管项目、拉萨智慧交通重货安全监管项目、全国多地高速交警重货疲劳驾驶安全监管项目上实现快速复制和推广;

  交通情指勤督业务智库解决方案,该方案面向交通情报研判、指挥调度、勤务管理和警务监督等核心业务,围绕着警情和情报事件的处置业务展开,实现指挥中心对交通资源、警员和事件的一体化呈现、监测、控制、调度和处置业务的综合管理和智能提升。该方案已成功应用于盐城交通大脑、拉萨智能交通等项目;

  交通时空优化业务智库解决方案,该方案充分利用日益丰富的城市交通大数据资源,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模型算法,分析出城市交通运行规律,结合交通组织专家业务经验库,实现城市交通组织时空优化的智能应用。实现微观层面的路口时空资源优化,中观层面的道路时空资源优化,宏观层面的路网时空资源优化。全面提升城市道路网的时空资源利用率,有效缓解城市路网交通压力不均(路网失衡、道路失衡、路口失衡)、时空资源利用率低导致的城市道路交通拥堵。该方案已成功应用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区域交通综合治理等项目。

  1.2 智慧交通的主要产品

  公司拥有全系列智慧交通专属产品,包括:1)双智路口核心硬件产品边缘智能体、鲲巢·双智路口云控平台;2)城市智能路口所涉及的电警卡口、雷达,信号控制类的经济型、城市型、AI型交通信号机,实时处理各类路口信息的边缘计算体等;3)智能网联系列的V2X RSU、OBU及云控平台;4)交通运输方面的非现场执法的治理超载类产品、交通流量调查产品;5)高速公路计费产品;6)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所涉及的安全卫士系统产品、重型货运车辆安全监管云平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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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智能物联业务

  公司智能物联全系产品遵循可视智慧物联架构,包括物联-边端感知、智慧-云计算和可视-显控及会议三大体系产品,其中物联-边端感知产品体系包括视频物联、雷视、智慧通道和储能四大产品族;智慧-云计算产品体系包括IaaS(存储计算及网络)、PaaS(管理平台及安全)和SaaS(业务软件)三大产品族;可视-显控及会议产品体系包括显控、会议两大产品族,一共形成三大体系、八大产品族。整体产品体系组成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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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视频-边端物联产品族

  视频物联产品包含摄像机及NVR产品。摄像机产品是智能感知的核心,以AI 全彩为图像处理技术底座实现全时段高清图像采集,以多镜头及全光谱型产品为硬件载体(包含多目拼接型相机,枪球联动型相机,多云台型相机,观测型、测温型热成像产品等),实现多场景复杂数据记录(包含多方向覆盖场景,全景及细节兼顾场景,全时段感知场景等),为后端智能分析提供最真实、全面的场景数据。同时随着自身AI 能力的不断提升,摄像机可以感知并提取到更多种类的现场数据,提升整个智能系统的分析效率,为客户提供更精准、快速的业务体验。越来越进步的AI能力不止应用于目标物体智能分析,也开始为传统的图像处理(ISP)带来活力,宇视科技自研的第三代Extra-ISP图像处理算法应用了最新的AI-ISP技术,进一步降低了暗光环境下运动物体拖影。在其他图像处理难点场景比如逆光,超宽动态,极低照度等都有长足进步,相比上一代传统ISP图像效果形成代差。这套AI-ISP技术方案已经开始在从行业到经销的市场上全线铺开,让更多用户可以体验到越级的图像效果。NVR产品是前端数据存储的核心,随着前端摄像机采集的数据的多样性(视频+各场景智能分析数据+各场景图片数据),NVR全线产品从纯视频存储设备晋升为视频+多维智能数据混存设备,通过自身的智能数据分类技术,实现“秒级”的“精准目标”快速提取,提升了检索效率。

  雷视产品以AIoT相关技术为基础,以雷达技术与视频技术融合为核心,通过雷视融合产品与解决方案,服务于智慧交管、车路协同、智能安防、数字家庭、数字办公、数字新零售等领域,为各行各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服务。2023年,在雷视融合技术上进一步突破,其中遮挡目标运动轨迹预测和拼接算法应用,有效提高道路遮挡目标的检出率和轨迹准确率,提升车流量以及车辆排队长度指标;小像素捕获识别技术应用,目标像素大于20pixel即可捕获,可更远捕获目标并持续跟踪。产品侧创新的推出雷视取证系列产品、雷视安全预警提醒系列产品、远距离雷视一体机等,产品序列进一步补全,为更多的场景提供标准的解决方案。

  智慧通道产品坚持通行场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持续创新。可视防砸雷达,将通道雷达IP化、可视化和智能化;3D结构光智能门禁,将活体检测提升到防伪新高度,守护人行通行安全;发布新能源车“充停一体化”解决方案,让停车充电体验更便捷、运营更高效,有效提高充电车位的利用率,防止燃油车占位。

  2023年,宇视科技发布全新储能子品牌“Hopetrek”,打造全场景智慧能源产品和解决方案,聚焦欧洲、北美市场,推出高低压户用系统、140W便携式电源等一系列面向家庭及个人的产品。

  2.2 智慧-云计算产品族

  2.2.1 IaaS(存储计算及网络)产品族

  1)存储产品:

  增加了桌面存储产品,面向smb办公场景,打造了一站式企业数据存储方案,兼具RAID,备份,APP等多种功能,满足各类中小企业数据存储需求。同时,在盘位上进一步扩展,从4盘位到116盘位全覆盖。IPSAN,云存储产品在面向中大规模场景的需求时,能可靠、高效的完成数据存储,并保证数据在留存期内完整不丢失,随读随取。闪存产品,包括TF卡和SSD存储,具备更可靠的数据存储能力和更长的使用寿命。

  2)计算产品:

  打造高性能、高可靠、高可用、低功耗、可扩展的通用计算产品,支持X86和ARM架构,支持硬件模块化解耦,满足各类软件的要求。支持GPU的部署,为各行业全局解决方案的智能计算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持。

  3)网络产品:

  网络产品在原有产品序列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全。接入层的百兆千兆POE和非POE交换机,以及带轻管理和APP管理的款型相继上市,解决了AIoT视频物联产品的互联互通问题。

  2.2.2 PaaS(管理平台及网络)产品族

  1)管理平台产品

  推出了视图管理服务产品、视图数据服务产品、开放云服务平台、模块化业务软件等分布式产品,以及符合中小企业场景的各类边缘计算服务器产品。发布梧桐行业大模型,其保留了通用大模型的泛用性,满足行业精度,有效解决行业20%无法满足的长尾算法。聚焦算法训练平台,边缘计算服务器,智慧物联平台一体机,物联感知平台、视频安全管控平台等重点产品。

  算法训练平台:基于梧桐大模型,具备高效率,高指标,易操作,多硬件,易获得的特点,能有效解决长尾算法需求,大大缩短算法训练时间,算法获得率提升80%,算法指标优化率提升10%。

  边缘计算服务器具备高性价比、部署快、易使用、免维护的特点,支持通过集群方式进行规模的连续扩展,保护已有设备投资。2023年边缘计算侧深入重点行业细分场景,推出行业化边缘智能产品,覆盖教育、化工、矿山、充电站、工厂园区等行业细分场景,同时依托于算法训练平台,推出小型边缘服务器,能够导入训练平台产出的算法模型,搭配训练平台解决碎片化场景中的长尾算法需求。

  智慧物联平台一体机是新推出的综合园区一体化解决方案,支持前端智慧物联设备接入管理、数据转发和存储、园区视频、人行、车行业务管理等综合园区管理能力,具备一体化、轻量化、易使用、易维护等特点,可广泛应用在园区、楼宇、高校等场景。

  物联感知平台通过微服务和去中心的架构设计,保障了终端接入管理能力从300到3000万的弹性。同时首次引入边车的技术,配合平台预置的物联通用标准(MQTT、Coap、http、Modubs等)以及国家或行业标准(GB/T28181、LAPI和IMOS等协议),保障了各类物联终端的快速有效接入。

  视频安全管控平台主要专注视频安全领域,可提供安全接入,安全准入准出,安全加密等能力。目前已经获得国家信息安全中心、国家密码管理局等权威机构认证以及近百安全创新专利,且首批获得GB35114证书。

  2)业务软件产品

  公司业软产品以集成化、可视化、用户化为目标,依托可视化中心、运维管理中心、事件中心能力,打造数字孪生平台、视频融合赋能平台、数字化营销平台、AIoT集成平台、视图综合应用平台5大业务应用平台,实现贴合场景的各类数据联动和业务闭环。同时提供需求分析、设计开发、实施交付的全流程保障服务,服务于园区、医疗、高校、机场、高速等各类行业场景。

  2.2.3 SaaS(业务软件)产品族

  公司业软产品以集成化、可视化、用户化为目标,依托于全域汇聚、时空调度、流程调度及业务深度定制能力,打造数字孪生平台、视频融合赋能平台、数字化营销平台、安防集成平台、视图综合应用平台5大业务应用平台,实现贴合场景的各类数据联动和业务闭环。同时提供需求分析、设计开发、实施交付的全流程保障服务,服务于园区、医疗、高校、机场、高速等各类行业场景。

  2.3显控及会议产品族

  2.3.1 显控产品族

  1)LED产品:

  涵盖从高端微间距、COB产品到低端渠道产品,专显箱体产品到低端商显模组产品,从室内小间距到室外大间距的全系列LED产品。2023年推出专显湘湖系列以及太湖系列,其中湘湖系列产品采用业内首创石墨烯材质机箱,重量轻,加工方式灵活,强度高,韧性好,机箱散热鳍设计,导热系数高,并能有效屏蔽电磁信号,同时支持电源/信号双冗余备份;太湖系列产品采用隐蔽式航插接口,无外部裸露连接线缆,同时支持全箱体(600*337.5)和半箱体(300*337.5)以及90°-180°任意弧形的灵活安装,可实现标准1080P、4K、8K电视墙拼装,采用优质硬件,搭配UNIcolor图像处理技术,实现优质显示效果,画面细腻逼真,对比度高。

  2)LCD产品:

  涵盖拼接屏、监视器、信息发布屏等多类液晶显示产品,同时各类产品形态丰富,各尺寸、拼缝、亮度、分辨率布局齐全。2023年推出55寸0.88mm Mini LED背光拼接屏,具备960分区背光,屏幕背光分区更精细,显示效果更优,对比度高达1000000:1。

  3)屏控产品:

  基于业内领先的编解码技术,以解码器、拼接处理器、视频综合平台、分布式拼控及KVM坐席管理系统等产品为媒介,以高清、无损、高同步、低延时为标准,致力于还原最完美、最真实的画面。可满足用户中高端指挥中心/数据中心、媒体娱乐、会议展厅、百城千屏等多场景下的无缝拼接显示需求。2023年推出了新一代视频综合平台,具备板卡混插、级联扩容等特点,项目适配度高。分布式KVM补全了产品序列,完善了设备功能,打破了传统的集中式设备形态,兼具解码类和拼控类产品功能和应用特性,将编解码技术应用到极致。此外还推出了蓬莱可视化智控平台,可实现显控设备集中管控,业务可视化操控,所见即所得。

  2.3.2 会议产品族

  全球企业数字化转型是长期必然趋势,公司在智慧会议场景中持续发力,2023年推出覆盖小中大会议室的全场景解决方案,产品包含智能交互平板、会议终端外设等便捷开会设备,在时间、空间等多维度为参会人员提升效率和体验。其中智能交互平板以“好听、好看、好用”为产品核心,形成C、S2以及E全系产品布局,满足不同客户不同场景的系列化需求。高端款E系列凭借自身突出的性能在行业内备受好评,4K摄像头搭配8阵列麦克风的可插拔模组,不仅满足本地会议需求,远程会议也如临现场;8核A76+A55架构的高性能处理器,8G内存+64G存储空间,配合Android 12.0系统,让操作使用更流畅;同时还具备防眩光、抗强光、低蓝光等显示效果,为企业打造高效、智能、科技、环保的协作工具。

  3、核心专业能力

  3.1 完整的交通应用场景及完备的技术产品体系优势

  公司交通业务全面覆盖交通出行的各个方面,包括公路、城市道路、轨道交通、航空、自动驾驶等领域拥有行业最为完整的交通场景实施经验,能够打通各类交通场景和数据,具备完整的解决方案,核心软件、硬件及算法完备齐全,研发能力突出,在行业生态趋于集中的背景下愈显优势。

  公司综合运用现代通行技术、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导航定位技术、图像分析技术、数据处理分析技术等,将交通系统所涉及到的人、车、道路及环境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通过整合交通行业全业务域、全要素数据,在数据层面构建融合、治理、分析及GIS应用的全栈技术体系,打造了面向交通全行业的智能数据中台,对外提供覆盖流量、拥堵、事件、天气等多维度的全国公路网运行“一张图”动态感知及监测能力,实现交通数据的标准化、智能化,规范化,充分挖掘数据资产价值,将数据变为真正的生产要素,直接助力客户生产力提高。

  公司有效整合交通行业全要素数据,构建融合、治理、分析及GIS应用的全栈技术体系,打造面向交通全行业的智能数据中台。公司以丰富的交通大数据生态和强大的交通大数据应用能力为基础,提供从数据、接入、存储、计算到管理的全生命周期服务,面向TOCC、智慧公路、智慧交管、智慧停车、智慧机场等细分行业提供数据的分析、预测、挖掘可视化等数据服务,实现了全域交通业务的“可测、可控、可进化”。

  公司在公路网运行管理数字化转型方面拥有深厚的技术实力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助力公路网运行管理业务向数字化、知识化、智慧化三个阶段持续推进,能力由部级、省级向路段级和站级延伸,实现各级业务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公司通过构建交通大数据生态,实现了多源异构交通大数据的汇聚和融合,进一步挖掘和沉淀了业务运行知识规律,优化、重构并催生了新的业务流程及场景。以此为基础,建立了数据驱动、多级赋能的公路网运行监测管理与服务能力体系,助力公路网运行监测的精细化管理和运营。

  公司不断完善公路网运行管理与服务平台,以平台产品+数据运营服务、SaaS平台服务、数据分析服务等多种模式向客户提供服务。以平台产品+数据运营服务模式,在交通运输部、辽宁、吉林、成都等地项目中成功应用;以SaaS平台服务模式在江西、新疆等地项目中成功应用;以数据分析服务模式在河南等地项目中成功应用。同时,公司还深入挖掘交通行业数据在交通以外行业应用的业务场景,以数据运营服务模式,在交通规划、行业咨询、物流、金融保险等其他行业项目中成功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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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方大数据技术架构

  3.2 基于场景、价值导向的一流AI算法能力

  基于公司所拥有的智慧交通、智能物联等广阔场景知识,构建了以梧桐大模型为底座,集成自监督学习、模型剪枝、量化、知识蒸馏、小样本学习等各种先进算法的CV中台,据此不断训练和迭代行业领先算法,为客户创造价值,在MOT、ReID、KITTI、ICDAR等十余项重要国际算法和数据集比赛中荣获冠军。同时基于CV中台的梧桐开放训练平台,是产业链上下游都可以使用的行业级生产工具,具备强大的行业通识能力,支持检测、分类、分割等CV领域常见的各大方向。对于用户细分场景需求,仅需少量的标注数据即可快速训练部署商业级应用,可以使客户借助大模型的高泛化性得到可部署的小模型,真正实现AI技术平权。

  梧桐开放训练平台基于在交通行业和物联行业十余年的AI技术积累,以理解大量产业的低数据量和碎片化的场景为核心,打通大模型训练与小模型落地之间的壁垒,快速赋能业务领域,实现AI人工智能的快速响应、快速部署和快速迭代。快速向不同行业扩展,如在智慧城管过程中的垃圾暴露、游商摊贩、垃圾桶满溢等21种城管算法,智慧矿山中皮带跑偏、大块煤检测、皮带启停等10种行为事件。此外,基于梧桐大模型公司在智慧文旅、AIGC写真等创新领域,快速推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方案。截止2023年末已支持1200+行业算法,分布在城市、交通、水利、教育、车站、园区、文娱、工业安全生产等诸多领域。

  公司构建了AI产品化引擎和AI服务引擎的“1+2”全景AI技术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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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I “1+2”技术栈

  公司基于梧桐大模型构建的CV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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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V中台

  3.3 “云边端”统一技术架构的操作系统,以软件定义场景需求

  3.3.1 云边端统一的交通云操作体系,实现软件定义交通基础设施

  公司于2020年全面启动技术架构转型升级,推出了千方交通行业云及行业OS,坚持基于场景的“云-边-端”全栈式技术融合创新战略,为客户提供低成本的全生命周期、全业务链应用服务能力。自2021年起,千方行业云及行业OS在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高速路网、民航等领域全面战略落地,实现了应用、算法及数据在中心云侧及边缘计算侧、端设备侧的统一调度编排、按需分发、按场景驱动,实现软件定义基础设施;并通过体系贯通持续提升开发能力、节省开发成本、提高开发效率、构建了面向交通行业未来的技术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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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边-端技术架构

  基于云-边-端统一架构体系打造的千方交通aPaaS平台通过对物联网平台、统一认证权限、流程引擎、规则引擎、三维地图、视频平台、大数据平台等核心技术中台的研发及打磨,完成了千方科技智慧交通在设备接入能力、用户及权限配置、流程设置编排、数据及API规则编排、地图管理及物体编辑、视频接入处理、交通行业业务指标库、主题库等领域的积累及沉淀,有力支撑了核心能力的多项目复用、提升前端开发及整体项目交付速度、降低交付成本。

  3.3.2 云边端统一架构的智能物联IMOS平台支撑视频智能多场景快速部署

  基于系统弹性伸缩、可靠机制设计、应用解耦/隔离、合作开放框架建立四个基本面需求的思考,推出了全新的基于微服务+双总线的神经网络融合服务新架构。新架构分为三个层次:设施层、平台服务层和业务服务层。继承了IMOS的设计思想,并在其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新架构以服务总线+数据总线双总线、公共服务、分布式基础底座为架构基石,其它服务组件可按需多实例加载,在架构中即考虑了系统弹性伸缩能力。

  其次,平台服务层采用微服务方式充分解耦,完全去中心化设计,使各个服务相互独立,互不影响,将应用解耦、隔离与系统可靠性命题统一考虑。

  此外,所有第三方服务均可通过双总线标准通信接口接入系统,由公共服务组件完成统一用户、统一权限、统一资源的业务整合后,由双总线以标准通信接口形式为第三方业务提供统一服务,通过服务纳管、业务融合,对外提供全开放服务,简化合作伙伴业务集成工作。

  IMOS 11.0采用微服务和双总线技术,完成了第三次技术架构变革。从第一代单机接入设备数量限制,第二代实现多节点级联实现N+1备份容灾,第三代微服务高效扩展与总线的架构可实现业务负载和容器容灾双重保障。双总线技术包括服务总线和数据总线,其中服务总线使得服务的接入可以通过可视化界面进行配置、调试,同时既有服务或者新接入的服务都可以通过配置的方式快速发布,且动态的感知服务的状态以及对接口调用情况进行运维。数据总线让数据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业务逻辑解耦,提供更完善的数据访问权限控制和数据生命周期的管理。

  3.4 完备的硬件产品研发能力

  公司拥有全系列智慧交通专属硬件产品,包括感知传输端的视频及雷达产品、ETC全线产品、电子车牌全系产品、V2X全线产品,控制侧的信号机/信控系统,边缘计算方面的ECU边侧计算单元、MEC边端智能体、5G V-Box(汽车智能辅助驾驶)、安全卫士等。公司对智慧交通场景的深刻理解,有助于公司更好的把握新产品推出的时机以及对产品功能的快速迭代。

  公司的智能物联硬件核心研发能力可以总结为两大基础支撑能力、八大核心研发能力和三大机电平台系统能力。两大基础支撑能力:包括具备全生命周期的千亿级别数据量的产品数据集成管理系统和具备海量自动化、可追溯的生产测试平台。八大核心开发能力包括:框式复杂设备的系统设计能力、全天候复杂环境整机可靠性工程设计能力、强大的板级设计能力与信号及电源完整性仿真能力、高速/高密/高复杂度单板设计及成本控制能力、业界领先的获得四大工业设计奖大满贯的工业设计能力、芯片级的部件失效机理分析能力、CNAS认证的环境及机械可靠性实验测试能力和千万像素级复杂光学系统的设计和生产调校能力。在以上能力基础上,公司在复杂框式设备、复杂光机电一体全天候前端产品和经济型海量硬件三大类典型机电平台的开发能力上均具备研发优势。公司在所有主打产品上都可以具备较高的价格竞争力,同时在同档次产品继续保持业界领先的质量基线能力。

  (二)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1、研发+生产+销售的产品销售模式

  在该业务模式下,公司在收到市场需求后进行分析,根据销售或客户预测及研发投入做出产品开发决策,并根据市场反馈情况对已有产品进行优化改进,之后进行量产和向客户直接销售。公司旗下智慧交通板块及智能物联板块的软硬件销售、通过共同控制实体进行的汽车电子业务都采用该业务模式进行经营。在该业务模式中的生产部分,公司采用“自主生产+外协加工”模式,根据不同产品的预计销售量、产品复杂度等决定是自主生产还是委外加工,以此来柔性控制产能。在智能物联业务中,该类业务模式主要应用在公司的EBG和海外业务板块,销售体系主要依靠国内两级分销架构和海外多渠道多层次的立体分销网络进行。在汽车电子业务中,产品量产前通常有客户的“定点”环节,以保障销量和前期研发投入的回收。

  2、咨询/设计+研发+交付的行业解决方案类经营模式

  在该类业务模式下,公司对客户需求进行前期的深入调研和问题分析,然后出具专业、精准的解决方案,并集合自身的算法能力、数据能力、平台能力、应用软件、端侧硬件以及外协部分产品和能力,为客户进行一体化解决方案交付,提供从需求提交、方案咨询、勘测设计、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到交付、售后、运维的全流程全生命周期服务。

  公司在智慧交通大型建设项目领域、智能物联针对部分PBG板块和大行业服务及智慧园区等特定场景服务领域、AI业务针对某些细分行业服务时,采用此种解决方案销售模式。在此类解决方案提供业务模式下,公司基本全部采用直销和准直销的模式进行销售。

  3、运营类业务经营模式

  在部分静态交通、城市信号配时优化、城市新基础设施管理等领域,公司自身或联合当地基础设施拥有者以合资合作模式,借助公司自主研发的静态交通云平台、交通信号优化管理云平台、基于物联感知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运营平台等,提供针对各类新型融合型城市基础设施的运营服务,定期直接向B端客户或者交通设施拥有者收取运营费用,间接向C端用户收取费用,即为S2B2C模式。

  另外在车联网领域,公司旗下共同控制实体联陆智能利用自己车联网硬件的前装客户优势,通过自研车队管理系统、数字化商砼管理系统等云平台为客户提供经营管理工具和运营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夏曙东先生、吴司韵女士、尹建平先生、陈铨先生、张鹏国先生、夏曙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史薇女士、慕丽娜女士、王新英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孙大勇先生、孙霖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黄华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由上述人员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夏曙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张鹏国先生、毛晓光先生、韩婧女士、张丽娟女士、史广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张丽娟女士兼任公司财务总监,史广建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阿里网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与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签署了《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阿里网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杭州灏月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2,993,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宜于2024年1月25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阿里网络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再是公司股东。杭州灏月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2,993,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1%,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阿里网络实施存续分立导致,阿里网络持有的千方科技股份全部由分立后新设公司杭州灏月承继。本次权益变动前,阿里网络持有公司股份222,993,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1%;本次权益变动后,阿里网络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杭州灏月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灏月持有公司股份222,993,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1%,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夏曙东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未触及要约收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2024年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阿里网络)》、《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灏月)》、《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进展暨过户完成公告》。

  (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票将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票,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票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5.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票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回购股票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票数量为准。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1,6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最高成交价为9.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062,049.3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2024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法定代表人:

  夏曙东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夏曙东先生、财务负责人张丽娟女士、独立董事慕丽娜女士、董事会秘书史广建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366,093,079.8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19,421,271.1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609,307.98元,扣除分配2022年度的现金红利0元,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748,905,042.97元。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80,188,215股扣除回购专户上的回购股份后以1,568,558,16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78,427,908.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670,477,134.97元结转下一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原因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4.46%,低于30%,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发展阶段

  公司所处的智慧交通和智能物联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行业技术仍在不断的迭代升级中,公司处于转型发展及业务稳步恢复的重要发展期,路网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视频行业大模型平台及应用落地在抓紧进行中,仍需要创新研发和技术应用的资金支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以应对这些新的变化。

  2、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随着公司加大战略区域布局、拓宽应用场景、延展价值链,投资资金需求显著增加。公司积极引导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履行社会责任,也需要一定的运营资金支持。此外,为满足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保障履约、增强抗风险能力,公司需要保留一定的安全资金保障。

  3、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收益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亿元,扣除拟分配的现金分红的数额后,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战略区域投资、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有息负债、平衡资本结构,着力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以更优业绩回报股东。

  4、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5、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通过完善战略区域布局,推动任务结构优化,拓宽应用场景、延展价值链,深入开展降本增效、现金流管理专项行动等措施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并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做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含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被担保方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以及对外采购等日常经营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千方”)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3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B座201号

  法定代表人:韩婧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办公设备、通讯设备、电子元器件;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电脑打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委托加工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生产、加工、制造、组装计算机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通讯设备、计量设备。

  股权结构: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北大千方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北大千方合并报表数据:资产总额2,559,508,778.95元,负债总额1,728,654,253.88元,净资产830,854,525.07元;2023年营业收入887,553,148.56元,利润总额-33,483,470.76元,净利润-10,734,086.59元。

  北大千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紫光捷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捷通”)

  成立日期:2006年1月5日

  注册地址:郑州高新开发区冬青街22号留学生创业园405号

  法定代表人:郑力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公路交通工程施工;电子智能化工程施工;衡器产品的生产、开发、销售;称重仪表技术开发;软件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智能交通系统技术开发、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智能交通产品销售、技术开发;劳务分包;销售: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郑力持股2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河南捷通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千方捷通的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河南捷通资产总额80,353,253.20元,负债总额32,317,421.77元,净资产48,035,831.43元;2023年营业收入19,996,456.39元,利润总额-4,770,059.00元,净利润-3,562,422.48元。

  河南捷通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被担保方亦未提供反担保。鉴于河南捷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其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河南捷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被担保人名称:冠华天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华天视”)

  成立日期:2005年5月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B座202号

  法定代表人:姜煜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自主研发的产品。

  股权结构: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冠华天视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北大千方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冠华天视资产总额 322,650,934.40元,负债总额218,583,834.42元,净资产104,067,099.98元;2023年营业收入100,512,827.82元,利润总额3,425,393.13元,净利润4,455,511.21元。

  冠华天视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被担保人名称:盘天(厦门)智能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盘天”)

  成立日期:2006-02-14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F-A754

  法定代表人:张英杰

  注册资本:1,29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客运索道经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合成材料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衡器制造;衡器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其他股东持股49%。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厦门盘天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北大千方的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厦门盘天合并报表数据:资产总额413,130,648.36元,负债总额182,621,902.71元,净资产230,508,745.65元;2023年营业收入277,765,922.87元,利润总额44,750,892.64元,净利润38,584,193.12元。

  厦门盘天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被担保方亦未提供反担保。鉴于厦门盘天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其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盘天(厦门)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被担保人名称:华宇空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空港”)

  成立日期:2008-06-19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A座4层406室

  法定代表人:黄思平

  注册资本:2,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销售机械设备;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专业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00%,黄思平持股15.00%,北京华宇佳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0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华宇空港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千方捷通的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华宇空港合并报表数据:资产总额134,049,477.63元,负债总额70,595,217.46元,净资产63,454,260.17元;2023年营业收入51,811,267.28元,利润总额2,299,550.56元,净利润2,336,777.54元。

  华宇空港其他股东黄思平、北京华宇佳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核心员工及其他核心员工的持股平台,因此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被担保方亦未提供反担保,鉴于华宇空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其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华宇空港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尚未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比较小。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获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70,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债务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预计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份额不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五、考核期内,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份额分配,存在考核未达成或未全部达成,而造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份额无法分配或无法全部分配至持有人的可能性。

  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不构成对公司未来业绩完成情况的承诺,相关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受宏观经济周期、资本市场、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七、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公司或其下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300人,具体参与人数以实际自愿参加的员工及其参与情况为准。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不涉及杠杆资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与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与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受让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1,500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580,188,215股的0.95%, 受让股票的数量以实际受让结果为准。员工持股计划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过户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5.32元/股,不低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受让价格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参考下列价格较高者确定:(1)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2)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若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授予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98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数为不超过7,980万份,具体份额和比例根据员工实际认购缴款金额确定。员工持股计划可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5%。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前述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9、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该期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10、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考核结果仅影响持有人取得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收益部分。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将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收益权,分三个归属期归属至持有人,持有人在各归属期内考核结果均达标的情况下,各归属期计划归属权益比例分别为30%、30%、40%。

  11、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指标分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各归属期内,管理委员会结合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各归属期内实际可归属持有人的权益比例。

  1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分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配、将股票权益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等,具体分配方式由管理委员会决策。

  13、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4、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仅保留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权、提案权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放弃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仅保留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权、提案权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权利。

  15、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中,毛晓光先生、韩婧女士任公司副总经理,张丽娟女士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史广建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因上述人员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与本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但其自愿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同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放弃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且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其保持独立性,因此,员工持股计划与上述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以上情形外,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16、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17、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8、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9、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第一节  释义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

  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建立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员工与公司所有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吸引、激励和保留核心技术人才,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

  第三节  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3、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四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1、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持有人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

  2、持有人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或其下属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骨干;

  (4)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其他骨干人员或关键岗位员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员;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6)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7)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公司或其下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

  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300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4人,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296人。最终参与人员根据实际出资情况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980万元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数为不超过7,980万份。

  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拟认购份额及对应的股份比例如下:

  ■

  注: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终参与对象和最终份额分配情况根据实际出资情况确定。上述计算结果的尾差由于四舍五入导致。

  2、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3、如出现员工放弃认购、或未按获授份额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持有人的具体名单经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监事会将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第五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不涉及杠杆资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与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与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980万元 ,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7,980万份,具体份额和比例根据员工实际出资金额确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足额地将认购资金转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未按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则自动丧失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未缴足份额的权利。公司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与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参与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份额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为准,具体操作由董事会决定。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定价依据及规模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回购股票的情况如下:

  1、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票,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票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5.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票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在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6月11日的实际回购区间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10,000,05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580,874,765股的0.63%,购买的最高价为19.05元/股、最低价为14.88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167,501,974.48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1年6月1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的股份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在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

  2、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票将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票,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票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5.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票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回购股票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票数量为准。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1,6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最高成交价为9.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062,049.3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回购的股份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在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

  3、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公司股票数量为11,630,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员工持股计划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过户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说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5.32元/股,不低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受让价格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参考下列价格较高者确定:

  (1)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2)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若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缩股或配股等事宜,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受让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本次持股计划股票受让价格的定价依据如下: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经公司认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公司核心员工。上述人员主要承担着公司治理及战略方向把控、执行的重要作用。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设定积极的业绩目标,并以合适的激励成本实现对该部分人员的激励,可以真正提升激励对象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有效地统一激励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从而推动激励目标的实现。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股份的定价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主要为了推动公司整体经营持续平稳、快速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对公司成长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留住优秀管理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与对象合理的激励。在以不损害公司利益为原则且充分考虑激励效果的基础上,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5.32元/股,作为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同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解锁,解锁后分期归属将对公司整体和员工个人的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考核,从而实现激励和约束相平衡,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980万元。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拟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受让的公司股票合计不超过1,500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股本总额1,580,188,215股的0.95%,受让股票的数量以实际受让结果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前述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第六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锁定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该期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上市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换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进行交易。

  3、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标的股票或者采用将股票权益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等方式进行权益分配。

  4、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上述敏感期是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5、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的设定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的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成公司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从而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第七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与归属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安排

  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将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收益权,分三个归属期归属至持有人,持有人在各归属期内考核结果均达标的情况下,各归属期计划归属权益比例分别为30%、30%、40%。具体如下:

  ■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

  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指标分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各归属期内,管理委员会结合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各归属期内实际可归属持有人的权益比例。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员工持股计划以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来确定公司业绩考核得分(X),根据公司业绩考核得分(X)来确定当年公司业绩考核归属权益比例(M)。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

  考虑宏观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公司依据对应考核年度业绩完成率(R),设置对应的得分情况,具体如下:

  ■

  注:1、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承诺。

  2、上述“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份支付费用之影响后,所实现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3、当期业绩完成率(R)指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或净利润完成率中的较高者。

  4、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当期营业收入实际增长率/当期营业收入目标增长率*100%;

  当期净利润完成率=当期净利润实际增长率/当期净利润目标增长率*100%。

  公司各考核年度的业绩完成率(R)的得分为(X),公司业绩考核得分(X)对应的归属权益比例(M)如下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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