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4,672.98万元调整为19,386.73万元。该议案已于2023年9月13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9,386.73万元调整为22,873.34万元。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予以结项。截至2024年4月8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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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已签订合同待支付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待支付的募投项目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包括该项目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尚未审理结案、公司依据一审判决提取的工程款等。
注2: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为截至2024年4月8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注3:预计节余金额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以及未到期的现金管理收益。
注4:实际节余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注5:上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为81.74%,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有: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降本增效的原则,对“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合理优化,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部分节余资金。
2、从“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看,节余较多的部分为“设备购置费”,节余主要原因是公司生产加工工艺不断优化,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优化生产设备配置,该募投项目所需设备购置费减少。
3、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部分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质保金需要有一定的支付周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418.50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在建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9,386.73万元调整为22,873.34万元。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3,418.50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将有利于公司研销两端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金额3,177.09万元,将继续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合同款的支付,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待尚未支付的款项支付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公司项目整体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经营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9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永正、郭军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和表决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和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度合计金额约为3,6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同类业务比例分母采用2023年营业收入或采购总额;占比数据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2,089.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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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河南粤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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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阳市翔宇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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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阳孙思邈中医康复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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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阳康养驿站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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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阳和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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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河南腾丰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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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安阳翔宇众创空间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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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安阳启旭贸易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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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河南翔宇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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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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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采购、销售商品及货物,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合同或订单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关联方就交易的具体内容,根据业务的开展情况,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7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医疗”或“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5,2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4,965.66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1]第ZE10046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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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4,672.98万元调整为19,386.73万元。该议案已于2023年9月13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9,386.73万元调整为22,873.34万元。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8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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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执业经历
陈勇波,权益合伙人,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如下:
■
(2)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经历
代华威,高级经理,2019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至今,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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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执业经历
揭明,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5年起从事证券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IPO企业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21年,2018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3、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
2024年度审计收费情况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9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帝喾大道中段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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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 2024年 4 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 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翔宇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何永正、安阳启旭贸易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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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帝喾大道中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内黄县帝喾大道中段
联系人:吴利东
电话:0372-7776088
联系传真:0372-7776066
电子邮箱:xymedical@xyyl.com
邮政编码:456300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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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0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至4月2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ymedical@xyyl.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技术总监何永正先生,独立董事叶忠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郭军玲女士,财务总监金宏峰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至4月2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或通过公司邮箱xymedical@xyyl.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2-7776088
电子邮箱:xymedical@xyy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2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医疗”或“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号),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82元,共募集资金为1,152,8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79,390,400.00元,余款1,073,409,600.00元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内。该部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3,753,04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9,656,554.20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6日已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46号验资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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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14,429,889.54元,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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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上制度经过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子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均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在以下银行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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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278.0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173号)。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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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1,1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授权范围。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存单、理财产品余额为12,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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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行购买的“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以及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行购买的“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7天滚动型2014款”,已于2022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行购买的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可随时转让,到期日为2025年8月5日。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4,672.98万元调整为19,386.73万元,本次新增的投资金额部分拟使用该项目闲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公司超募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议案已于2023年9月13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金额为900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超募资金账户向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转入资金2,500万元用于股份回购,实际回购股份使用1,869.28万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1、募投项目“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2、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4,672.98万元调整为19,386.73万元,本次新增的投资金额部分拟使用该项目闲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公司超募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议案已于2023年9月13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5月25日,因公司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将超募资金账户(中原银行410528010100076402)看做公司一般银行账户(中原银行410528010110005301),将1,005万元转至子公司河南瑞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公司在事后检查发现此问题后,进行了纠正,将相关款项于2023年6月7日转回了超募资金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翔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翔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上述员工误操作账户情况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翔宇医疗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翔宇医疗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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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