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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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忠强先生《关于提议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公司于2023年1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4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和《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普通股股票4,890,000股,占公司最近一次公告的总股本比例为1.05%,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17%,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3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4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5,358,93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